![]() 2.24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孔子說:“不該祭祀的鬼神卻去祭祀,這是諂媚。見到義所當(dāng)為的事卻不為,這是沒有勇氣。” 在孔子看來,人在行事的時候有兩種錯誤傾向,一種是不該作為時“亂作為”,一種是“當(dāng)為不為”,這兩種錯誤傾向,都是應(yīng)該避免的。尤其是手握大權(quán)的官員,對這兩種錯誤傾向要保持高度警惕,以免造成嚴(yán)重后果。 為了闡述這個觀點(diǎn),孔子結(jié)合了具體的情況,以“祭祀非鬼”和“知義不為”為例加以說明?!胺瞧湟远乐?,諂也?!币馑际钦f,不是自己的先祖而去祭祀。作為古代文化生活的重要內(nèi)容,祭祀是國家和民眾的頭等大事,而祭祀,依禮應(yīng)當(dāng)祭祀自己的祖先和信奉的神靈。放著自己的祖先不祭,而去祭祀別人的祖先,肯定是為了向別人獻(xiàn)媚,這就是該做的事不做,卻去做那些不該做的事。而“見義勇為”是一種美德,也是君子的義務(wù),如果'現(xiàn)義不為”,便是放棄道義和職責(zé),成為不仁不義之人。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這個義利之辯,在今天猶為重要。上海是一個商業(yè)化的城市,很多人想著法賺錢,這已經(jīng)成為本能了。但是做事總歸要有底線的,跨過了底線,不僅是不道德的,還是違法的。 這是為政篇的最后一章,提出一個“義”字,義者,宜也。合宜,合度,無過無不及??鬃拥臑檎砟?,極高明而道中庸,致廣大而盡精微。有很多微妙的東西,對于今天仍然有很多借鑒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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