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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未來論文發(fā)表的新風向

 昵稱535749 2021-04-28
科研人未來論文發(fā)表的新風向
2021-04-25 14:22

科研人未來論文發(fā)表的新風向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青塔學術(ID:Cingta-Ac),作者:青塔學術,原文標題:《“套娃式”研究退場,“代表作制度”實效如何?》

近幾年高頻出現的“代表作制度”,對科研人的未來生存與發(fā)展,究竟有何影響?從單純摒除“唯論文”到提升我國期刊影響力的附加效用,這一標志性制度是否實現了實質性推進?

帶著這兩個關鍵問題,今天,青塔學術就帶各位塔友深入了解“代表作制度”,幫助大家判斷未來論文發(fā)表的新要求、新風向。

一、論文,科研人的“命根子” 

論文成果,一直是學術同行公認的“命根子”,也是高校、科研院所爭取資源的“好幫手”。于是,功利化、機械化地“數論文”之風一度瘋狂蔓延……

被異化的論文競爭,不僅導致人才評價、職稱評審、項目評估等工作陷入惡性循環(huán),就連大學整體建設發(fā)展評估似乎也出現“以SCI數量論英雄”的不良反應。所謂“坐冷板凳做學問”的科研精神,開始淪為大眾的笑談。

就是在這樣的局面下,“代表作制度”登場扮演扭轉乾坤的角色。

2017年6月,沉睡30年的職稱制度終于迎來了大改革。在《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首次出現“代表作”的概念,明確指出申報高級職稱評聘時,參評者提交1~3篇代表作,由專家評定其學術價值,如果得到一致認可,即使只有1篇代表作,也能夠獲聘高級職稱。

改革后的職稱評價標準弱化了論文的“霸主”地位,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程方案、教案、病歷等成果形式都可以替代論文,一定程度上拓寬了代表作的內涵。

隨后的2018年,《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的出臺,進一步在人才評價方面推動“代表作”走到臺前。把學科領域活躍度和影響力、重要學術組織或期刊任職、研發(fā)成果原創(chuàng)性、成果轉化效益、科技服務滿意度等作為重要評價指標。

在對社會公益性研究、應用技術開發(fā)等類型科研人才的評價中,SCI和核心期刊論文發(fā)表數量、論文引用榜單和影響因子排名等僅作為評價參考。

直到2020年,科技部印發(fā)的新文件宣告著論文“代表作”開始走上制度化的道路,并被賦予助力中國科技期刊發(fā)展的內涵。

二、應用研究不再用論文“捆綁”

在《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中,首次提出“代表作制度”的具體評價標準。

從數量上看,明確項目課題、科技獎勵等評選過程中,凡屬于基礎研究領域的最多不超過5篇“代表作”,且在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不少于1/3。這一方面有利于破除唯論文數量的不良風氣,另一方面也硬氣傳遞出未來論文發(fā)表“以我為主”的信號。

從適用類別上看,區(qū)分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評判差異。前者注重評價論文中的“新發(fā)現、新觀點、新原理、新機制”等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后者則側重評價“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以及關鍵部件、實驗裝置/系統(tǒng)、新診療方案、臨床指南/規(guī)范”等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論文不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這樣一來,人才評價、項目評審、平臺評估、科技獎勵等眾多與科研評價密不可分的維度都跟著“煥然一新”。

由此可見,“代表作制度”真正意義上從單純指代論文向肯定各類學術成果轉變。這一定程度上解放著非基礎研究領域的科研人員。

那么,在文件試行一年結束之際,各省各高校又有哪些實際舉措呢?

三、地方和高校的具體措施

截至2021年3月,推出相關執(zhí)行文件的省級行政區(qū)有3個——江蘇、吉林和四川。前兩者主要就科技獎勵做出規(guī)定,后者則是制定出一系列完整可量化的方案(非“三高”論文不得列支!高教重鎮(zhèn)官宣“代表作制度”新規(guī))。這兩塊“高教高地”的先行,無疑側面證明了執(zhí)行“代表作制度”的決心。

而縱觀國內各大高校,也有不少大學開始動起來。

▲北京師范大學地理科學學部“教師個人信息”公告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教師個人信息”公告

▲北京理工大學“人才招聘”公告要求

青塔學術瀏覽42所一流大學官網發(fā)現,它們基本都在教師信息展示頁作出調整,以往動輒數十篇的論文羅列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嚴格篩選后、5篇以內的代表作;甚至在人才招聘公告中,也把論文數量、SCI等標簽化的要求取消,而以代表作的說法公開。不僅一流大學,其他各層次的高校也都在做人才評價“轉型”。由此可見,“代表作制度”的逐步推進是必然趨勢。

但在立新規(guī)的過程中也難免充斥著各種雜音。

四、爭議點:第三方機構同行評議

一部分人對“代表作”由誰來評價的問題持懷疑態(tài)度,同時也對“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模糊標準感到憂心。

關于評價主體,借鑒西方國家經驗、采取同行評議的方式已然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從前,高校的“行政化”科研管理是“因”,只看SCI、分區(qū)、影響因子,與刊物級別、課題項目級別和獲獎等級的量化管理方式是“果”。

而今天,“代表作制度”作出重大改變,以行業(yè)內公認的專家評審的意見為主進行判斷,行政部門只負責最終的統(tǒng)計工作;這實際上是更加客觀、令人信服的舉動,也展現出代表作制度“以專家評議替代行政評判”隱含的初衷。而將“同行評審”這一核心內容外包給非營利性“第三方機構”則令人難以信服。

關于同行評議的具體規(guī)則、第三方機構協(xié)同評價的標準,的確需要一個清晰的答案。

關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定量的部分不難理解,定性評價如何規(guī)避主觀因素呢?小編詳細通讀有關文件后發(fā)現,國家所倡導的定性評價,一方面由專家判定學術價值及影響,另一方面結合貢獻度。

對于普通青年教師來說,可以預見的是,未來的論文署名順序中,第一作者、甚至是通訊作者的身份,將在論文質量評價中占據更大比重;而備受爭議的“學術價值及影響”,目前來看,更多是根據“原始創(chuàng)新”程度判斷價值,“套娃式”的模仿研究將逐漸被淘汰。不過,要想真正服眾,恐怕大概率要看是否能推出統(tǒng)一合理的加權計算公式。

雖然有些落地細則仍需觀望,但有一點始終不變:原創(chuàng)性、應用性強的研究終究是“真金不怕火煉”,而投機取巧、濫竽充數、粗制濫造的次品,無論在何種制度下,也經不起檢驗。

五、未來:讓論文回歸學術本質

代表作制度試行一年已結束,下一個階段究竟將朝著怎樣的方向發(fā)展,還有待時間檢驗。

論文本身沒有錯,它是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的表現形式和交流載體之一;但反對論文量化評價,注重科研成果的內涵、質量以及社會貢獻也勢在必行。

讓論文回歸學術本質,以敬畏學術的態(tài)度制作“精品”,永遠是科研工作者和科研單位應該遵循的信條。

而這,正是“代表作制度”推行的意義。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青塔學術(ID:Cingta-Ac),作者:青塔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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