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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陸市場上出現(xiàn)了印有香港“張?!钡茸謽拥钠咸丫疲@些產品都使用了與煙臺張裕公司產品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志、包裝、裝璜,使用“張裕”企業(yè)名稱,有意混淆產品來源,使消費者誤認為其產品為煙臺張裕公司生產或與張裕公司有某種聯(lián)系,屬于典型的“傍名牌”造假行為。
一、從商標圖案看,真張裕葡萄酒商標圖案中有Y字標志,其上方有個小五角星,而假酒的商標圖案中用C或H代替,同時沒有小五角星。
二、企業(yè)名稱不同,真酒在酒標正面上署名“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而假酒在酒標正面署名為“張裕葡萄酒釀造(香港)有限公司”或“張裕國際葡萄釀酒有限公司”。 三、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2008年前生產的紅酒用年份表明酒的產品質量,2008年后用級別表明酒的產品質量,張裕生產的葡萄酒在酒標正面右下角印有“張裕解百納產品質量等級——優(yōu)選級、或特選級、或珍藏級、或大師級”字樣的圖案,而假酒則沒有這些產品質量級別,仍用年份表示產品質量。
四、真酒酒標正面建筑物正大門上方印有“張裕釀酒公司”字樣,而假酒在此位置上沒有任何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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