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在紀(jì)念孔子誕辰2560周年國際學(xué)術(shù)研討會曁國際儒學(xué)聯(lián)合會第四次會員大會上發(fā)表的論文
作者:東京大學(xué)名譽教授、國際儒學(xué)聯(lián)合會理事會副理事長
目 次
1. 序 說
2. 孔子的“鬼神”批判
3. 孔子的“天”的思想
4. 從孔子開始的“禮”的世俗化
5. 孔子與《易》的關(guān)系
6. 結(jié) 語
1.序 說
作為儒教創(chuàng)始人的孔子,對當(dāng)時存在的宗教采取的是什么態(tài)度?探明這一問題對于我們把握儒教的基本性質(zhì)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孔子的宗教觀是怎樣的呢?――眾所周知,有關(guān)這一問題,迄今為止人們從多種角度、用各種不同的方法提出了問題,又作出了多種解答。但是在我看來,過去提出的諸問題,作出的諸解答中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還沒有得出令人十分滿意的答案。故而,在此筆者想加以重新認(rèn)識而作出自己的解答。
在展開論述之前,首先我想闡述幾點作為本文前提的問題。
第一,筆者在上文提到的“孔子的宗教觀”,當(dāng)然“宗教”一詞在當(dāng)時是不存在的。此詞作為西歐“religion”的譯語,于明治時代(1868~1912)初期在日本使用。其后從日本傳到中國。由此看來,不僅“宗教”一詞,而且連了解“宗教”的方式,直到近代的中國文化中都不曾存在。(當(dāng)然,近代以前的中國文化中確實存在著宗教性的諸現(xiàn)象。)因此,談“孔子的宗教觀”也罷,論“春秋時代的宗教思想”也罷,或者進而論述“中國人的宗教觀”等問題也罷,論者往往把基督教為中心的西歐的“religion”觀念、或者論者自己的獨特的“宗教”觀念生搬硬套地引用于本來不存在同樣問題的中國文化中。不言而喻,基于這樣的研究方法,是不能進行建設(shè)性的學(xué)術(shù)研究的。
第二,即使這樣說,然而我們不能不使用“宗教”這一已經(jīng)普遍傳布的作為現(xiàn)代世界的學(xué)術(shù)用語。因為如果在現(xiàn)代社會上不使用這個詞的話,我們將無法進行學(xué)術(shù)溝通。因此,筆者在此也不得不使用“宗教”一詞。不過本文將盡量不引進西歐基督教中心主義的“religion”觀念或筆者自己的獨特的“宗教”觀念。在本文筆者把孔子時代中國社會上實際存在的各種宗教性現(xiàn)象稱為“宗教”,探討孔子對于這些“宗教”的態(tài)度。但值得強調(diào)的是即使說只采納中國實際存在的宗教現(xiàn)象,但是連這樣的宗教也依然是對于某種文化現(xiàn)象的西歐式的看法。歸根到底,從我們東方人的思考中難以百分之百地排除西歐的有關(guān)“religion”的術(shù)語、概念和理論等,而且這種排除也是沒有意義的。故而筆者也不得不使用有關(guān)“religion”的術(shù)語、概念、理論等。不過我將盡可能不采用具有強烈個性的宗教學(xué)者所使用的獨特的“religion”術(shù)語、概念、理論,而依據(jù)研究者普遍可以接受的沒有個性、最具有共通性的“religion”術(shù)語、概念和理論。
在本文具體地列舉作為從孔子時代及在其后的中國社會一直存在、且繼續(xù)發(fā)揮著重大作用的宗教性各種現(xiàn)象的神格(deity):
第一,“鬼神”(或與此類似的各種神格)
第二,“天”(或與此類似的“上帝”等各種神格)
由此來闡明孔子和他的弟子對于時人的宗教信仰所采取的態(tài)度、及其思想的發(fā)展。
第三,本文又從本來是宗教儀禮的“禮”,來闡明孔子和他的弟子對此采取的態(tài)度以及思想的發(fā)展。
第四,古典文獻中有孔子相信且喜愛《易》而作“十翼”,即《易傳》十篇的記述** 。由于《易》的占筮本是一種宗教,筆者想就此探明孔子與《易》之間的實際關(guān)系。
2.孔子的“鬼神”批判
《論語·述而》中有下面一條著名的記載:子不語怪力亂神。**
這里的“怪”是“怪異”之意,“神”是“鬼神之事”** 。據(jù)此文,孔子是不講“鬼神”的。其原因,我們可以推測到孔子沒有像一般人那樣信仰當(dāng)時的“鬼神”。
顯然,當(dāng)時的“鬼神”以死者的靈魂為主。如《論語·八佾》有: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于奧,寧媚于灶,何謂也?!弊釉唬骸安蝗?。獲罪于天,無所禱也?!?/span>
正如這一問答所記載的那樣,如“奧”、“灶”這樣的巫術(shù)性(magical)的神格也包括在其中。包括自己學(xué)派在內(nèi)的士大夫階層也信仰這樣的諸神格,而孔子從重視“天”的思想出發(fā),對這種以往的“鬼神”給予很低的評價。但如果我們進一步深入地探求孔子的意圖,則應(yīng)該看到,孔子批判舊的“鬼神”信仰,又以超越其舊的“鬼神”信仰作為自己的使命。所以可以說,他對宗教的態(tài)度具有極為明確的目的性。
例如,《論語·雍也》有:
樊遲問知。子曰:“務(wù)民之義,敬鬼神而遠(yuǎn)之,可謂知矣。”
在此,從表面上孔子說“敬鬼神”,實際上達到的是“遠(yuǎn)之”的目標(biāo)。本章的“民”并不是人民之意(何晏《論語集解》引王肅說),而應(yīng)是人、人類之意,是針對下文“鬼神”而言的(朱熹《論語集注》說)。還有,與本章內(nèi)容有密切關(guān)系的《論語·為政》中有: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span>
這是主張即刻停止“祭祀”他家“鬼”的過分宗教,而勸告應(yīng)該行(“為”)作為人的“義”之倫理**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孔子的“鬼神”批判之精髓。
《論語·述而》中還有如下問答:
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曰:“有諸?!弊勇穼υ唬骸坝兄UC曰:‘禱爾于上下神祇?!弊釉唬骸扒鹬\久矣。”
對子路“禱請于鬼神也”的請求** ,在“孔子素行,合于神明。故曰:‘丘之禱久矣。’”的意思上** 回答為“丘之禱久矣”,這實際上達到了讓子路停止“禱爾于上下神祇”的目的。
此外,《論語·先進》中又有如下記載: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薄案覇査??!痹唬骸拔粗?,焉知死?!?/span>
此文暗示著如果能得以“事人”的話,就可以“事鬼”;如果能夠達到“知生”的話,那么“知死”也并非壞事。由此我們可知,孔子用這樣的方法,表面上好像讓步于周圍的舊習(xí),實際上對弟子季路提出的“問事鬼神”、“敢問死”的問題達到了不回答、不講解的目的** 。
在宗教被當(dāng)時的士大夫階層廣泛信仰,甚至連自己的弟子也受到很大影響的情況下,孔子立足于時代的思想史的現(xiàn)實的認(rèn)識上,為了有效地達到批判性地超越這種狀況的目的,有意識地采用了外表讓步于現(xiàn)實的方法。《論語·為政》: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钡恼撌?,正表明了孔子在春秋末期這一大變革期的社會中欲成為一名新型的“師”這樣一種意識。
3.孔子的“天”的思想
孔子對于“天”、“命”的態(tài)度較為復(fù)雜,但基本上與對“鬼神”的態(tài)度相同。他一方面承認(rèn)“天”與“命”的存在,使用這兩個詞,一方面又改變了其以往所含的內(nèi)容。
孔子重視“天命”,將此作為人類需認(rèn)知(“知”)的對象?!墩撜Z·為政》有: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span>
《論語·堯曰》中又有:
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span>
“天命”的本義,即是作為主宰神的宗教性的“天”,按照自己的所欲而扭轉(zhuǎn)世界的意志。但是孔子的“天命”與此不同。
我們在把握孔子“天命”的內(nèi)容時,需要特別關(guān)注的是《論語·公冶長》中高第的證言: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span>
《論語·堯曰》:子罕言利與命與仁?!钡挠涊d。根據(jù)以上兩個例子,我們可以得知與“鬼神”相同,孔子也不太講“天”、“命”。筆者認(rèn)為,這大概是因為他本人對當(dāng)時“天”、“命”的原有內(nèi)容不相信的緣故吧。
那么,以下讓我們從《論語》中舉出若干例子,來做以比較詳細(xì)的考察吧?!墩撜Z·先進》云:
顏淵死。子曰:“噫,天喪予,天喪予?!?/span>
這里的孔子,不是信仰主宰神的“天”,也不是在得意門生顏淵的逝去中領(lǐng)會到“命”,從而想要順從的孔子。筆者不認(rèn)為孔子在哀嘆“噫,天喪予,天喪予”之后,會完全放棄對實現(xiàn)自己所堅信的“道”的努力。從孔子的這番話中可知,他把在“道”的實現(xiàn)中可以說給他帶來絕望性打擊的顏淵的死看作一種難以抗拒的“天命”――即活動在人類的力量無能為力的彼方,作用于人類、社會的必然性規(guī)律??鬃铀坪趿D給予這樣的客觀的意義與評價。從“天喪予”的“天”中可以讓我們感到某種人格化了的神的色彩,但這只不過是因為利用了以往傳統(tǒng)的表達方式而產(chǎn)生的。如果詳細(xì)地加以論述,那就是:首先由于“天”一詞的使用,表面上看上去姑且承認(rèn)了以往的宗教,但實際上只是將非人力所及的某種事情投影于“命”,又將帶來這種事情的推動者投影成“天”,并將其擬人化了。其次是將這類用詞,即“天”、“命”帶回人間來,把“顏淵死”的現(xiàn)實看成是“天喪予”(即按照“天命”的必然性規(guī)律,我的“道”無法實行),而給予了客觀的意義與客觀的評價** 。另外《論語·雍也》中有:
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zhí)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span>
此文中的“命”可以理解為與上文的“命”相同** 。
《論語·子罕》中還有: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后死者不得與于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span>
由此文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圍繞著孔子“天命”的上述情況。在要么自己被匡人殺掉,要么保住性命的事實中,孔子沒有要弄清是“天之將喪斯文也”,還是“天之未喪斯文也”的“天命”的想法。與此相反,在孔子的心目中最先抱有的是“后死者得與于斯文也”這樣對人類、社會的未來之預(yù)見** 。由此按邏輯導(dǎo)出“天之未喪斯文也”的“天命”,所以繼承“文王”的“文”的自己在此不會被殺害,這就是“天命”。孔子就是如此客觀地賦予意義與評價的。
我們還可以再看下面的例子?!队阂病酚校?/span>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壓之,天壓之。”
這里的“天”** ,與上述《先進》篇的“天喪予、天喪予” 相類似?!妒龆分杏校?/span>
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這里的“天”** ,與上文所舉的《子罕》“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相類似。又《憲問》中有:
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也。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弊釉唬骸暗乐畬⑿幸才c,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span>
此文的“命”** ,類似于上文所引《子罕》篇的“天之將喪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這些例子中的“命”都可以理解為與上文所探討的“天命”相同。
我們以此推論的話,可以認(rèn)為:孔子所說的“天命”,是在人類能力的范圍之外發(fā)揮著作用的人類、社會的必然性規(guī)律?!断冗M》篇:
“噫,天喪予,天喪予?!?/span>
所使用的“天命”,是與顏淵被贊揚為有“德行”的人這樣的事情有密切關(guān)系的。如《先進》有:
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
就是說,《先進》篇的“天”,是與“德行”有關(guān)才說的?!队阂病菲摹安S屑病!鲋?,命矣夫?!钡摹懊币才c此完全相同?!妒龆菲摹疤焐掠谟琛钡摹疤臁币彩桥c“德”相關(guān)的;而《子罕》篇的“天之將喪斯文也,后死者不得與于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钡摹疤臁眲t是與“文”相關(guān)** ;《憲問》篇的“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钡摹懊笔桥c“道”相關(guān)的。
由此我們可以斷定,孔子所說的“天命”,是以“德行”、“文”、“道”等為背景的。也就是說,是指作用于人類、社會的根底之上的必然性規(guī)律。讓我們再看幾個例子。《子罕》中有:
子疾病。子路使門人為臣。病閑曰:“久矣哉,由之行詐也。無臣而為有臣。吾誰欺,欺天乎。且予與其死于臣之手也,無寧死于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縱不得大葬,予死于道路乎。”
由此可知,對于“子路使門人為臣”這種違“禮”的行為** ,孔子認(rèn)為是“欺天”的錯誤而加以批判。與此相反,《泰伯》:
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span>
因為堯能夠“則天”,所以孔子贊揚他是偉大的“君” ?!稙檎酚校?/span>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xué),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span>
在這里把“五十而知天命”的階段看作如“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边@種完全抑制自己而達到與“矩”(=“禮”)一致的境地過程。這是因為“天命”的內(nèi)容是“從心所欲,不踰矩?!边@一實踐的基礎(chǔ)。又《堯曰》有:
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這里把“知命”規(guī)定為“為君子”的不可缺少的條件** 。這也是因為“命”的內(nèi)容,也是“為君子”的實踐的基礎(chǔ),即作用于人類、社會的根底之上的必然性規(guī)律。
但是對孔子來講,這個必然性規(guī)律不是出現(xiàn)于人類、社會的日常生活中的現(xiàn)象。如上文所述,使顏淵死(《先進》),又使被匡人包圍的孔子保住性命的“天命”,是在人類能力的范圍之外發(fā)揮著作用而類似命運的東西。《顏淵》可以為證:
司馬牛憂曰:“人皆有兄弟,我獨亡?!弊酉脑唬骸吧搪勚?,‘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君子敬而無失,與人恭而有禮,四海之內(nèi),皆為兄弟也。君子何患乎無兄弟也。”**
總之,孔子的世界是由以下兩個部分構(gòu)成的。一是以倫理和政治為中心的可以明確把握的(光明的)人類、社會。二是同樣是人類、社會,不過是在人類能力的范圍之外,無法明確把握的(黑暗的)必然性規(guī)律。因為“天命”是在人類能力的范圍之外,所以雖有“畏懼”但應(yīng)該是“認(rèn)知”的對象?!都臼稀分械木佑腥?。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
可以說明這一點??鬃娱_始的對“天”的宗教的批判性超越,為后來戰(zhàn)國時代的諸子百家所繼承,并廣泛、深入地滲透到士大夫階層中。在孔子時代還有很多被時人注目的巫術(shù)性(magical)的“鬼神”信仰,到了戰(zhàn)國時代,在士大夫階層中似乎被看作已解決的問題,所以他們幾乎不再關(guān)注這樣的問題了?;谶@樣一種宗教批判的傳統(tǒng),戰(zhàn)國末期最大的儒家思想家荀子提倡“天人之分”,即否定自然和人的因果關(guān)系。儒家的宗教批判,得到當(dāng)時爭執(zhí)中的其它學(xué)派的注目。譬如《墨子·公孟》有:
子墨子謂程子曰:“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此足以喪天下。又厚葬久喪,重為棺槨,多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無聞,目無見。此足以喪天下。又弦歌鼓舞,習(xí)為聲樂。此足以喪天下。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span>
在這里分四點對戰(zhàn)國后期(孟子至荀子之間)的儒家思想作了批判。據(jù)此我們可知,當(dāng)時的儒家,把“天”、“鬼神”不作為宗教性的(religious)神格(deity)而提倡無神論(atheism);不講“天”、“鬼神”;有關(guān)“天”的內(nèi)容,放棄了以往宗教性神格的意義,而重新賦予了作用于人類、社會的根底之上的必然性規(guī)律的“命”等意思?!赌印す稀酚钟校?/span>
公孟子曰:“無鬼神?!庇衷唬骸熬颖貙W(xué)祭祀?!弊幽釉唬骸皥?zhí)無鬼而學(xué)祭禮,是猶無客而學(xué)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span>
我們看到借用儒家代言人公孟子之口,當(dāng)時的儒家在不存在“鬼神”的意義上提倡無神論。東漢王充(ca.27~ca.100)的《論衡·薄葬》中有:
墨家之議右鬼,以為人死輒為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類以為效驗。儒家不從,以為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然而賻祭備物者,示不負(fù)死以觀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