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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袁崇煥是晚明最具爭議性的人物,今天終于要聊到這位掛著“兵部尚書”銜的大明總督。袁崇煥身上的話題太多,就聊聊他的死吧! 袁崇煥最后被定下的罪名是:“付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qū),頓兵不戰(zhàn),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 這里說的“市米資盜?!?指的是崇禎二年春,蒙古哈喇慎三十六家發(fā)生大饑荒,就向明朝請求通市,袁崇煥就此事請示崇禎。崇禎的意思是,互市可以,但是只允許交易米,其他物資如布帛之類的禁止之物,嚴(yán)禁交易。 袁崇煥就以崇禎的命令來辦了這件事。這事本不是太大,但己巳之變中,后金軍入關(guān),正好用哈喇慎部為向?qū)秩胨E門,這下事情就大了。 很多人以此怪罪袁崇煥,但此事是崇禎明確同意了的,所以以此給袁崇煥定罪實屬不妥。 02 “謀款殺帥。”殺帥,當(dāng)然是指殺毛文龍?!翱睢本褪呛偷囊馑迹\款即指袁崇煥與后金的議和。后金的確多次表達(dá)了議和的態(tài)度,而明朝本身也有有和談的需要,但這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女真原本是明朝的附庸,明朝現(xiàn)與其和談,面子上肯定過不去。而更重要的是,當(dāng)初宋朝與金議和,被明朝士大夫們視為恥辱,現(xiàn)在明朝跟女真和談,而且對方的國號也是“金”,那不就說明現(xiàn)在的明朝就跟當(dāng)年的宋朝一樣軟弱無能嗎? 明朝的官員們,深知其中的利害,根本不敢去碰這一禁區(qū)。 但是袁崇煥不一樣,他在努爾哈赤去世時,派人到后金去吊唁,想要乘機試探后金,皇太極自然也知道袁崇煥的意思,但還是對使者盛情款待。 天啟帝在給袁崇煥的諭旨中指示說:敵人的貪得無厭的要求,不要輕易許諾;我軍的強大的軍備,是讓他們的使者親眼看到;不要故意去激怒他們,也不要陷入了他們的陰謀之中。敵人使者在,不要急于去談和而失去了大明的國體;敵人使者走了,不要在軍備上松弛,讓他們覺得有可乘之機。戰(zhàn)和守的主動權(quán)都在我方,他們要歸順或者戰(zhàn)爭,我們聽之任之。 這也說明,袁崇煥與后金的和談,朝廷是知情的,袁崇煥就此事八次上書次請示天啟帝,《明史》中關(guān)于此事的記載“崇煥初議和,中朝不知”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而皇太極給袁崇煥的書信中,上書:大滿洲國皇帝,致書于大明國袁巡撫?;侍珮O儼然把自己放到和天啟帝同樣的位置,袁崇煥哪里敢收皇太極這封來信,就將皇太極的使者打發(fā)走了。 雙方談來談去,但雙方此時的要價相差太大,自然談不攏的。 謀款本不算罪,殺帥是有問題的,但把謀款和殺帥放在一起,那罪就大了,這意味著袁崇煥是因為想跟后金議和,因此殺了毛文龍。但這兩者合在一起就是罪名就大了。 03 “縱敵長驅(qū),頓兵不戰(zhàn),援兵四集,盡行遣散”當(dāng)然是指袁崇煥在己巳之變中的表現(xiàn)。袁崇煥得知后金破關(guān)之后,急忙帶著遼東精銳火速入關(guān)勤王,但他此時的兵力不足,僅僅2萬多人,而在進軍京畿的途中,又在各城留下兵馬布防,所以到達(dá)薊州之時,僅剩不到1萬人。 薊州是北京的門戶,袁崇煥原本是想在薊州城把后金攔下,但皇太極直接繞過薊州,前往北京。此時,袁崇煥可以從后面去襲擊后金大軍,其部下也極力要求他這么去做。但袁崇煥沒有這樣去做,因為他只有九千人,后金是10萬,自己現(xiàn)在去跟后金野戰(zhàn),不是自尋死路嗎?所以他以繞道的方式,急行軍趕在后金之前達(dá)到北京廣渠門下。 很多人曾勸阻袁崇煥,副總兵周文郁就對袁崇煥說:外鎮(zhèn)之兵,未得到圣旨,輕易進到北京城下,是萬萬不可的。 袁崇煥不聽。 04 袁崇煥真正被殺的原因是前面兩句話:付托不效,專恃欺隱。 崇禎帝讓袁崇煥主政遼東,其目的是要恢復(fù)遼東。所以,即便是袁崇煥擅自殺了毛文龍,崇禎皇帝也是硬生生的吞下了這口氣,在事后對袁崇煥多家安慰,好言相勸。 崇禎皇帝的性格是出了名的薄情寡恩,剛愎自用,但依舊能容忍此事,無非是看中了袁崇煥的守遼的能力。但你袁崇煥口口聲聲五年復(fù)遼,結(jié)果一年過去了,復(fù)遼到了北京城下,局勢更加惡化,作為袁崇煥來講,必須要承擔(dān)責(zé)任。 付托不效說白了就是,國家將重任交給你,你沒完成,反而惡化了局勢。己巳之變,并非只有袁崇煥被殺,兵部尚書王洽同樣也因為后金入關(guān)被殺。薊遼總督劉策在與后金作戰(zhàn)中,打了幾次敗仗,就被崇禎皇帝處死。在袁崇煥被下獄的同時,工部尚書張鳳翼也被下獄,因為大戰(zhàn)暴露了城墻工程中諸多問題。也就是說,崇禎在己巳之變中殺了正二品及以上的高官就有4名,袁崇煥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站在崇禎皇帝的角度這是說得通的,但袁崇煥的被殺,導(dǎo)致了日后遼事更加惡化,不得不說是一個值得商榷的舉動。當(dāng)袁崇煥被下獄,對于官員們的震撼是很大的,大學(xué)士文震孟在自己的日記中寫道:袁罪當(dāng)誅,而此非其時也。 05 跟熊廷弼一樣,袁崇煥的死,跟他自己的性格有著密切的關(guān)系。人的性格和行為是一脈相承的,袁崇煥的性格一大特點就是膽子大,敢做敢為,不計后果。 有一件事情就可以看出來。 遼東巡撫閻鳴泰曾令袁崇煥去檢閱新兵,袁崇煥就發(fā)現(xiàn)守備莫大功營內(nèi)兩名私雇頂替者,就直接下令將這兩名頂替者斬殺,這件事引起了士卒們的不滿,差點就引起了兵變,但袁崇煥并沒有向?qū)O承宗報告這件事。 袁崇煥此時任職山石兵備道,官職正四品,主要職責(zé)是負(fù)責(zé)分理轄區(qū)軍務(wù),監(jiān)督地方軍隊,管理地方兵馬、錢糧和屯田等。袁崇煥對于營內(nèi)的一些不法行為,是有處分權(quán)的,但是問題在于其沒有將這件事情上報給巡撫閻鳴泰或者督師薊遼的孫承宗。 孫承宗得知此事,十分生氣,怒斥袁崇煥:在殺人之前不請命,殺了之后又不報告,有沒有引起士兵的激變也不報告,到現(xiàn)在我還不知道殺的是什么人,因何事而被殺。如果監(jiān)軍可以用巡撫的命令而專殺,那何需我這個督師的尚方寶劍? 袁崇煥只得謝罪。 袁崇煥不只是這件事如此,在很多事情上都是如此行事,這是他性格所致。他敢于單槍匹馬去往前線考察,敢于連跨數(shù)級向首輔打報告,敢于頂撞自己的上級王在晉和高第,敢于抗命守寧遠(yuǎn)孤城,敢于擅殺毛文龍。 性格決定命運,誠不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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