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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志格 ![]() 北周 一、孝閔帝元年,有事于太廟。 按《北周書·孝閔帝本紀(jì)》:元年正月辛丑,即天王位。追尊皇考文公為文王。壬寅,詔曰:始祖獻(xiàn)侯,啟土遼海,肇有國基,配南北郊。文考德符五運(yùn),受天明命,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廟為太祖。乙巳,祠太廟。 按《隋書·禮儀志》:后周之制,思復(fù)古之道,乃右宗廟而左社稷。置太祖之廟,并高祖已下二昭二穆,凡五。親盡則遷。其有德者謂之祧,廟亦不毀。閔帝受禪,追尊皇祖為德皇帝,文王為文皇帝,廟號太祖。擬已上三廟遞遷,至太祖不毀。其下相承置二昭二穆為五焉。 二、武帝保定元年,詔祠太廟,班六官。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jì)》:保定元年春正月戊辰,詔曰:履端開物,實(shí)資元后;代終成務(wù),諒惟宰棟。故周文公以上圣之智,翼彼姬周,爰作六典,用光七百。自茲厥后,代失其緒,俾巍巍之化,歷千祀而莫傳;郁郁之風(fēng),終百王而永墜。我太祖文皇帝稟純和之氣,挺天縱之英,德配乾元,功侔造化,故能舍末世之弊風(fēng),蹈隆周之睿典,誕述百官,厥用允集。所謂乾坤改而重構(gòu),豈帝王洪范而已哉。朕入嗣大寶,思揚(yáng)休烈。今可班斯禮于太祖廟庭。己巳,祠太廟,班太祖所述六官焉。 二、天和三年五月庚戌,祠太廟。十月癸亥,祠太廟。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jì)》云云。 三、宣政元年六月丁酉,高祖崩,皇太子即皇帝位。七月乙巳,祠太廟。 按《北周書·宣帝本紀(jì)》云云。 按《隋書·禮儀志》:明帝崩,廟號世宗,武帝崩,廟號高祖,并為祧廟而不毀。其時祭,各于其廟,祫禘則于太祖廟,亦以皇后預(yù)祭。其儀與后齊同。所異者,皇后亞獻(xiàn)訖,后又薦加豆之籩,其實(shí)菱芡芹菹兔醢。冢宰終獻(xiàn)訖,皇后親撤豆,降還板位。然后太祝撤焉。 四、宣帝大象二年春,祀廟,復(fù)詔命婦,拜宗廟。夏,再祀廟。 按《北周書·宣帝本紀(jì)》:大象二年正月癸巳,祀太廟。三月壬寅,詔內(nèi)外命婦皆執(zhí)笏,共拜宗廟。四月己巳,祀太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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