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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毛澤東“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中的認識論概念所關注的不是“認識何以可能”,也不是“人的認識活動本身”,而是“如何認識”的問題。因此,毛澤東通過這一命題想要表達的觀點是,哲學就是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理論。他之所以提出這一命題,主要是為了總結(jié)和概括自己一貫堅持的哲學觀。為了證明這一命題不是毛澤東即興而發(fā),我們可以在其思想語境中找到兩種可能的論證思路。通過這一命題,我們發(fā)現(xiàn),“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構(gòu)成了毛澤東哲學的基本問題和核心關切,而這一關切在20世紀30-70年代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中也有體現(xiàn)。 關鍵詞:毛澤東;哲學觀;認識論;哲學原理教科書;“哲學就是認識論” “什么叫哲學?哲學就是認識論?!边@是毛澤東1964年8月在同周培源、于光遠的談話中提出的一個耐人尋味的命題。之所以耐人尋味,一方面是由于這一判斷極具個性,迥異于歷史上的其他哲學觀命題;另一方面則是由于在談話的上下文語境中,毛澤東并未給出“為什么哲學就是認識論”的具體論證。當這兩個方面的因素被毛澤東特殊的政治身份放大之后,“哲學就是認識論”一度成為學術(shù)討論的熱點。20世紀八九十年代,不少學者根據(jù)哲學發(fā)展的歷史、現(xiàn)狀和趨勢以及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理論特質(zhì)和經(jīng)典作家的相關判斷,表達了自己對這一命題的贊成或反對。毫無疑問,這些討論有助于我們理解“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但它們都或多或少地忽視了毛澤東本人的思想邏輯,忽視了這一命題與毛澤東一生哲學活動的關聯(lián),而更多的是從一個普適的哲學觀原理的角度出發(fā)討論問題。顯然,這些都影響了討論的深度和意義。也正因如此,我們希望在毛澤東本人的思想語境中探討“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含義和依據(jù),并將這一命題作為理解毛澤東哲學乃至改革開放前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一把鑰匙。 一、如何理解“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中的“認識論”概念 按照最一般的理解,認識論只是哲學的一個分支或組成部分。因此,當毛澤東提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時候,似乎犯了把整體等同于部分的錯誤。但事實上,作為對哲學原理教科書體系有著深入研究的理論家,毛澤東不可能不了解一般意義上的認識論在哲學體系中的位置。之所以會把“哲學”與“認識論”等同起來,就是因為他按照自己的理解方式,重新界定了認識論概念。也正因如此,辨析毛澤東語境中認識論概念的含義和范圍,就成為我們正確理解“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首要步驟。 在這里,我們可以通過對比毛澤東語境中的認識論概念(以下簡稱“認識論(毛)”)與哲學原理教科書理論體系中的認識論概念(以下簡稱“認識論(原理)”),來揭示毛澤東對“認識論”的獨特理解。而這一對比之所以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就是由于毛澤東主要是從哲學原理教科書中得到認識論概念的,他在重新界定認識論概念的過程中,也始終沒有脫離哲學原理教科書的話語體系。既然這一對比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那么,“認識論(毛)”與“認識論(原理)”究竟有著怎樣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呢?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認識論(毛)”與“認識論(原理)”有很大的交集。一系列典型的認識論問題,如認識的本質(zhì)、認識的來源、認識的發(fā)展過程、認識的檢驗標準等,都同時屬于“認識論(毛)”和“認識論(原理)”的討論范圍。就這一點來說,毛澤東的《實踐論》就是一部典型的“認識論(原理)”著作。這部著作雖然以“實踐”為名,但實際上討論的卻是“認識和實踐的關系”批,即認識來源于實踐、隨實踐的深入而不斷發(fā)展、指導實踐并接受實踐檢驗的過程。由于思路清晰,語言通俗,毛澤東在《實踐論》中的許多表述都成為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教科書中認識論部分反復引用的經(jīng)典話語,這也從一個側(cè)面證明了“認識論(毛)”與“認識論(原理)”的共通性。 不過,除上述顯而易見的交集外,“認識論(毛)”與“認識論(原理)”都包含著對方所不具備的內(nèi)容。就“認識論(原理)”來說,它討論的“認識何以可能”的問題(即“思維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的問題)在“認識論(毛)”那里是不存在的。不可否認,在通行的哲學原理教科書中,針對“認識何以可能”的討論一般不是放在“認識論”部分,而是放在“哲學基本問題”部分。但“認識何以可能”作為一個最具前提性的認識論問題,并沒有被哲學原理教科書忽視。與之不同,毛澤東則缺乏對“認識何以可能”問題的自覺。在他看來,人的認識能力似乎是一個不證自明的前提。以《實踐論》為例,毛澤東全部的論述都建立在一個基本的預設即“人能夠認識現(xiàn)實世界”之上,至于這個預設何以成立,他并沒有給予說明。也正是基于這個理由,我們認為,用恩格斯“哲學基本問題”理論的第二個方面即“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問題”來論證毛澤東“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合法性的做法是不恰當?shù)?。因為恩格斯概括的西方近代哲學的“認識論主題”主要是圍繞人的認識能力展開的,這一主題與毛澤東所關注的“如何認識”的問題并不一致。如果僅僅依據(jù)“認識論是哲學基本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西方近代哲學出現(xiàn)了'認識論轉(zhuǎn)向’”,就斷言毛澤東“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有充分的哲學史依據(jù),那就難免要犯張冠李戴的錯誤。 正如“認識論(原理)”包含著某些“認識論(毛)”所不具備的內(nèi)容,“認識論(毛)”的問題域也超出了二者交集的范圍。以下,我們將列舉幾個例證來說明這一點。 其一,毛澤東的《矛盾論》雖不屬于“認識論(原理)”的范疇,但主要解決的仍然是一個“認識論(毛)”的問題。也就是說,盡管按照一般的理解,《矛盾論》是一部關于辯證法的著作,但其中真正講解矛盾本身(即對立統(tǒng)一性質(zhì)本身)的只有第五、第六小節(jié),其篇幅只占全文的兩成左右;而作為文章主體的第三、第四小節(jié)所討論的,則仍然是“如何認識”的問題。具體來說,毛澤東之所以要詳細分析不同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不同發(fā)展過程的矛盾的特殊性、矛盾著的雙方的特殊性、不同發(fā)展階段的矛盾的特殊性、矛盾雙方的不同發(fā)展階段的特殊性以及復雜事物的多重矛盾的主次之分、矛盾著的兩個方面的主次之分等等,就是為了提示讀者要具體地、全面地、動態(tài)地、有主次地認識事物。上述這些內(nèi)容嚴格說來并不屬于對“矛盾”本身的探討,但它們的篇幅占到了全文的一半,再加上為了論證這些內(nèi)容而進行鋪墊的第二小節(jié)(“矛盾的普遍性”),具有“認識論(毛)”色彩的篇幅占到了全文的六成左右。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把《矛盾論》看作是《實踐論》“如何認識”這一主題的進一步延續(xù)。關于《矛盾論》的“認識論(毛)”屬性,有學者認為,這是毛澤東受到列寧相關思想啟發(fā)的結(jié)果[4]。因為在《談談辯證法問題》這篇筆記中,列寧曾明確指出,“辯證法也就是(黑格爾和)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順著這一思路,毛澤東確實有可能更深入地發(fā)掘辯證法(特別是矛盾規(guī)律)的認識論意義。我們不否認這樣一種可能,但是也必須看到,列寧在這篇筆記中談論得更多的是人的認識活動的辯證性質(zhì),而毛澤東在《矛盾論》中所談論的則更多的是矛盾的特殊性對人的認識活動的指導意義,此二者并不完全相同。簡單地將列寧“辯證法就是認識論”思想與毛澤東“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對應起來,同樣是不恰當?shù)淖龇ā?/span> 其二,“實事求是”同樣也超出了“認識論(原理)”的范圍,但卻是“認識論(毛)”的題中之意。按照毛澤東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一文中的解釋,實事求是是指“從國內(nèi)外、省內(nèi)外、縣內(nèi)外、區(qū)內(nèi)外的實際情況出發(fā),從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規(guī)律性,即找出周圍事變的內(nèi)部聯(lián)系,作為我們行動的向?qū)А薄>瓦@一要求來說,它在哲學原理教科書的理論體系中一般是作為唯物論原理(如“世界的物質(zhì)統(tǒng)一性”“物質(zhì)與意識的辯證關系”)的推論被給出的,因而并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認識論(原理)”的內(nèi)容。但是,在毛澤東看來,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實事求是同樣是對“如何認識”的問題的解答,因而也是“認識論(毛)”的重要內(nèi)容。 其三,“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也是“認識論(毛)”超出“認識論(原理)”的一個例證。根據(jù)毛澤東在《關于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一文中的解釋,所謂“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就是“將群眾的意見……集中起來……又到群眾中去作宣傳解釋,化為群眾的意見,使群眾堅持下去,見之于行動,并在群眾行動中考驗這些意見是否正確。然后再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再到群眾中堅持下去。如此無限循環(huán),一次比一次更正確、更生動、更豐富”。這一要求在哲學原理教科書的理論體系中一般是作為唯物史觀原理(如“人民群眾創(chuàng)造歷史”)的推論被給出的,因而也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認識論(原理)”的內(nèi)容。但是,就上述引文來看,毛澤東已經(jīng)將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方法論原則轉(zhuǎn)寫為了領導在與群眾的互動中取得正確認識的過程,其表述方式也類似于《實踐論》中“實踐—認識—實踐”公式的變體。也正因如此,毛澤東在寫下上述引文中的語句后作了一個總結(jié)——“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從而非常明確地揭示了他所理解的認識論概念與“認識論(原理)”的區(qū)別。 通過對“認識論(毛)”與“認識論(原理)”的對比,我們可以看到,毛澤東所理解的認識論實際上是一個在承認“思維能夠認識現(xiàn)實世界”的前提下,對“如何認識”的問題的展開。這一概念既不同于作為16-19世紀西方哲學主題的認識論,又不局限于哲學原理教科書理論體系中的認識論。或者用更簡單的話來說,毛澤東所理解的認識論就是“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理論”。當毛澤東提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時候,他想表達的觀點是:哲學就是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理論。這一點構(gòu)成了我們理解“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首要前提。 二、毛澤東為何提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 上述表明,我們已經(jīng)明確毛澤東“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基本含義是:哲學就是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理論。那么,隨之而來的問題便是:毛澤東為何要提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或者換一種問法:毛澤東為何要強調(diào)哲學就是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理論呢?從1964年8月那次談話的記錄稿來看,毛澤東提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主要是基于以下兩個方面的動機。 一是在“認識論(毛)”領域凸顯自己的理論貢獻。在明確提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前,毛澤東曾列舉了一系列哲學家的名字(包括馬克思、恩格斯、列寧、老子、莊子、墨子、張載、李贄、王夫之、譚嗣同),并認為他們都“沒有完全講清楚認識論”,特別是沒有完全講清楚“從實踐到感性認識,再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的道理”。這表明,在毛澤東看來,自己抓住了哲學研究中的一個薄弱環(huán)節(jié)并成功地對其進行了加固,這個環(huán)節(jié)就是“認識論(毛)”,就是“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問題。當然,別的哲學家“沒有完全講清楚”并不是由于他們水平不足、能力有限,而是由于他們都沒有專門關注過“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問題。只有毛澤東在面對教條主義和經(jīng)驗主義造成的嚴重的錯誤認識的時候,才發(fā)現(xiàn)了“如何認識”的問題的極端重要性,并將其作為自己哲學耕耘的主要園地。 二是提示中國科學界關注哲學、關注認識論研究。根據(jù)于光遠的回憶,此次談話的緣起是日本物理學家坂田昌一的一篇題為《基本粒子的新概念》的文章[7],作為談話對象的周培源、于光遠當時分別擔任北京大學副校長和國家科委副主任,都是中國科學界的負責人。由此可見,“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提出還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學語境,它反映了毛澤東把“如何認識”的問題擴展到自然科學領域的一種嘗試。這使我們很自然地聯(lián)想起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手稿中的那句名言:“自然科學家盡管可以采取他們所愿意采取的態(tài)度,他們還得受哲學的支配”,問題只在于他們愿意受何種哲學的支配。對毛澤東來說,他無疑希望自然科學家在正確的認識論的指導下,不斷深化對世界的認識,而不是在形而上學觀點的支配下,停步于已有的認識。 以上兩點解釋了毛澤東在1964年8月的那次談話中提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具體原因,但是,它們并不足以說明毛澤東形成這一判斷的內(nèi)在邏輯。事實上,這一命題之所以會在毛澤東頭腦中形成,歸根結(jié)底還是由于他晚年已經(jīng)在有意識地總結(jié)和概括自己對哲學本身、對“如何做哲學”的理解,也就是說,毛澤東提出這一命題的根本原因是他的哲學觀已經(jīng)發(fā)展到了成熟的和自覺的階段。我們知道,盡管一個哲學家的哲學觀在邏輯上先于其具體的哲學研究,但是,從時間的先后順序來看,哲學觀的真正形成和明確自覺又往往是在具體的哲學研究之后。毛澤東就是這樣。他對“如何認識”問題的關注始于1930年的《反對本本主義》,在這篇文獻中他已經(jīng)意識到了細致、科學的實際調(diào)查對于了解情況和制定斗爭策略的重要意義,但是還沒有上升到哲學認識論的高度。到了1936-1937年,此時的毛澤東尚未有哲學觀上的自覺,但他在閱讀蘇聯(lián)哲學原理教科書的過程中,已經(jīng)不自覺地把重點放在了認識論和辯證法上。在撰寫《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的過程中,毛澤東更是圍繞“如何認識”的問題,最為詳細、最為深刻、也最為富有原創(chuàng)性地寫成了“實踐論”和“矛盾統(tǒng)一法則”兩節(jié),并最終修訂成《實踐論》和《矛盾論》兩篇具有代表性的哲學專著。因此可以說,此時毛澤東的哲學興趣點已經(jīng)相當明確,他所欠缺的只是在哲學觀上對自己理論意圖的概括和總結(jié)。不過,由于政務、軍務繁忙,這一項工作并沒有在短時間內(nèi)完成,直到20世紀50年代后期,毛澤東才在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過程中,開始有意識地重新整理自己的哲學思想。從1962年在“七千人大會”上對“認識客觀世界的問題”的專門談論,到1963年對“人的正確思想從哪里來”的分析和“哲學的群眾化”要求的明確提出,毛澤東的哲學觀逐漸明確和自覺起來,并最終在1964年8月的那次談話中被簡明扼要地概括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 將“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定性為毛澤東的哲學觀表達對我們準確理解這一命題具有重要意義,因為這樣做可以避免很多無謂的爭論。其所以如此,是由于人們在最初讀到“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時,幾乎都會發(fā)出這樣的疑問:這個命題是正確的嗎?哲學真的僅僅是認識論嗎?這樣界定難道不會限制哲學研究的范圍嗎?所有這些疑問都隱含著同一個前提預設,那就是把“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當作了對一般意義上的“哲學”的界定,認為這一命題要提供的是某種關于“哲學”的普遍知識。也正因為從這樣的前提預設出發(fā),所以人們才會進一步聯(lián)想到哲學在歷史上的各種典型形態(tài)、哲學在當今時代的研究領域以及其他哲學家的相關表述,來反駁或是捍衛(wèi)“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從而引發(fā)一定的爭論。事實上,爭論的雙方不論具體觀點如何,都是不得要領的,因為哲學家在回答“哲學是什么”的時候,“他們的用意并不是試圖提供某種關于哲學的普遍知識,而是要為自己具體的哲學研究提供合法性申辯,為'我為什么如此進行研究’提供理由和根據(jù),即證明他們自己所關注的哲學問題、對哲學問題所展開的論證、通過論證得出的結(jié)論具有完全的正當性”。顯然,毛澤東“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正是如此。他在提出這一命題時并沒有考慮自己的觀點是否符合哲學的歷史和現(xiàn)狀,也完全不擔心反例的出現(xiàn),因為他不是在給哲學下定義,而只是在談論自己對哲學的獨特理解,只是在表明自己對“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問題的格外關注。總之,“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不應被當作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哲學觀原理,因為它只是毛澤東對自己“做哲學”方式的自白。 三、如何論證“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 既然“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是毛澤東對自己哲學觀的概括表達,那么,接下來的問題便是:毛澤東為何認為哲學就是認識論?或者說,在毛澤東看來,為什么哲學就是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理論呢?關于這個問題,毛澤東本人從未給出系統(tǒng)、明確的說明,以至于使不少人認為“哲學就是認識論”只是他即興而發(fā),隨口一說,不值得作嚴肅認真的考察。但是,只要我們相信哲學觀命題不是感性的“靈光乍現(xiàn)”,而是理性的深思熟慮的結(jié)果,那就必須承認在毛澤東的思想語境中,存在著對“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合乎邏輯的證明。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嘗試依據(jù)毛澤東留下的思想線索,替他說出“為什么哲學就是認識論”的道理。筆者以為,在毛澤東的思想語境中,可以找到兩種可能的論證思路。 第一種可能的論證是通過對哲學的各個組成部分的概括實現(xiàn)的。毛澤東認為,由于哲學的四大板塊即唯物論、辯證法、“認識論(原理)”和歷史觀中最有意義的內(nèi)容都是圍繞“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展開的,因此,哲學就是“認識論(毛)”。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毛澤東按照四大板塊來理解哲學,無疑是受了哲學原理教科書體系的影響。我們知道,在1936-1937年進行哲學學習的過程中,毛澤東閱讀得最細致的兩本書便是西洛可夫、愛森堡等人編寫的《辯證法唯物論教程》和米丁等人編寫的《辯證唯物論與歷史唯物論》上冊。這兩本哲學原理教科書的理論框架使毛澤東相信,四大板塊的劃分是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乃至整個哲學的合理方式。既然如此,那么問題就變成了:毛澤東為什么認為唯物論、辯證法、“認識論(原理)”和歷史觀都是在探討“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呢?因為在他看來: 首先,盡管唯物論重在論證世界的物質(zhì)統(tǒng)一性,以便科學地解決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但其中真正對人們的實踐活動具有指導意義的,則是從“物質(zhì)決定意識”的原理中引出的“一切從實際出發(fā)”的要求。換句話說,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實事求是是正確認識世界的基本前提。因此,唯物論的結(jié)論被包含在“認識論(毛)”之中。其次,辯證法“只有一個基本的規(guī)律,就是矛盾的規(guī)律”。矛盾規(guī)律對人們的指導意義主要不是體現(xiàn)在“同一性和斗爭性”的對子中,而是體現(xiàn)在“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對子里。也就是說,“辯證法的宇宙觀,主要地就是教導人們要善于去觀察和分析各種事物的矛盾的運動,并根據(jù)這種分析,指出解決矛盾的方法”。所謂“善于觀察和分析”,就是要能夠認清各種類型的矛盾、矛盾的各個方面、矛盾的各個過程和階段、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及其轉(zhuǎn)化等等。從這個意義上說,辯證法的結(jié)論也被包含在“認識論(毛)”之中。再次,“認識論(原理)”在回答“認識何以可能”的基礎上,揭示了認識的本質(zhì)、來源、發(fā)展過程和檢驗標準。這些內(nèi)容表明,正確地認識世界必須從實踐出發(fā)、服務于實踐并接受實踐的檢驗。因此,“認識論(原理)”的結(jié)論也在“認識論(毛)”之中。最后,唯物史觀雖有對社會基本結(jié)構(gòu)和發(fā)展規(guī)律的探討,但其中真正有直接政治意義的內(nèi)容,還是對人民群眾創(chuàng)造歷史作用的分析。這一原理為無產(chǎn)階級政黨、特別是從事領導工作的干部提出了密切聯(lián)系群眾、向群眾學習的要求。對這些干部來說,要正確地認識世界、估計形勢、開展工作,就必須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路線。從這個意義上說,唯物史觀的最直接的現(xiàn)實結(jié)論也是“認識論(毛)”的題中之意。 總之,在毛澤東看來,哲學原理教科書劃定的哲學的四大板塊中最有意義的內(nèi)容都是圍繞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展開的?!罢軐W就是認識論”證明完畢。 第二種可能的論證則是通過依次遞推實現(xiàn)的。在毛澤東看來,哲學的最高成就是馬克思主義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核心內(nèi)容是辯證唯物主義,辯證唯物主義的理論重點是認識論。因此,哲學就是認識論。具體思路如下: 首先,毛澤東認為,盡管馬克思主義哲學只是哲學的特定形態(tài),但它“繼承了過去文化之科學的遺產(chǎn),同時又給此種遺產(chǎn)以革命的改造,形成了一種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最正確最革命最完備的、哲理的科學”。因此,馬克思主義哲學有資格代表哲學發(fā)展的最高成就。其次,受列寧“推廣說”的影響,毛澤東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兩個基本組成部分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不是平行并列的,而是主次分明的。其中,辯證唯物主義具有邏輯上的優(yōu)先性,它“運用到社會問題上成為歷史唯物主義”。因此,只有辯證唯物主義才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核心內(nèi)容。再次,毛澤東認為,辯證唯物主義的三大板塊即唯物論、辯證法、認識論的重要性也各不相同:其一,唯物論雖然是辯證唯物主義的理論基礎,但是,對普遍具有樸素唯物主義觀點的中國人來說,這并不是一個難于理解的內(nèi)容,因而也不需要作過多的說明。例如,在1937年的《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中,毛澤東寫道:“經(jīng)過了萬里長征的紅軍,不懷疑經(jīng)過地區(qū)連同長江大河、雪山草地以及和他作戰(zhàn)的敵軍等等的客觀存在,也不懷疑紅軍自己的客觀存在;中國人不懷疑侵略中國的日本帝國主義同中國人自己的客觀存在;抗日軍政大學的學生也不懷疑這個大學和學生自己的客觀存在?!奔热晃ㄎ镎摰幕居^點如此明了,那么,唯物論自然不構(gòu)成辯證唯物主義的理論重點。其二,受列寧“辯證法就是認識論”思想的影響,毛澤東認為,“唯物辯證法研究吾人對外界認識的發(fā)生及發(fā)展,研究由不知到知、由不完全的知到更完全的知的轉(zhuǎn)移,研究自然及社會的發(fā)展法則在人類頭腦中日益深刻和日益增多的反映,這就是唯物辯證法與認識論的一致”。綜合上述兩點,既然唯物論不是重點,辯證法歸根結(jié)底又與認識論相一致,那么,辯證唯物主義的理論重點只能是認識論。 通過以上三個步驟,我們代毛澤東完成了從哲學到馬克思主義哲學、從馬克思主義哲學到辯證唯物主義以及從辯證唯物主義到認識論的層層遞推?!罢軐W就是認識論”證明完畢。 以上是我們在毛澤東的思想語境中找到的兩種可能用來論證“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思路。盡管算不上完全的邏輯嚴密,環(huán)環(huán)相扣,但至少以毛澤東本人的觀點、論斷反駁了把這一命題當作“即興而發(fā)”的看法。作為對上述兩種思路的總結(jié),我們還應該看到,“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成立不是無條件的,而是以哲學原理教科書的理論框架和話語體系為前提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關于哲學體系的“四大板塊說”,關于歷史唯物主義理論定位的“推廣說”,關于邏輯學、辯證法和認識論是同一個東西的“三統(tǒng)一說”等理論預設,便很難在“哲學”與“認識論(毛)”之間畫上等號。這樣看來,“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之所以在20世紀90年代后逐漸受到冷落,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中國的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已經(jīng)突破了原先的哲學原理教科書的理論范式。當然,即便這樣,“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也仍然具有其獨特的意義,仍然是我們理解毛澤東哲學乃至改革開放前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一把鑰匙。 四、從“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看毛澤東哲學和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 盡管“哲學就是認識論”是毛澤東1964年才提出的命題,但對他來說,把哲學理解為“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理論”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此前的20余年間,毛澤東就已逐步把哲學研究的重心放在“如何認識”的問題上了??梢哉f“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與毛澤東哲學有著內(nèi)在的、本質(zhì)的關聯(lián)。 首先,“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是吸引毛澤東走向哲學的關鍵問題。我們知道,毛澤東早年曾接觸過各種時髦的哲學思潮,但他真正系統(tǒng)地學習哲學、研究哲學、從事哲學寫作,則是在1936年之后。因為此時的毛澤東已經(jīng)深刻地感受到了教條主義和經(jīng)驗主義對中國革命事業(yè)的巨大傷害,特別是對待馬克思主義的教條主義態(tài)度,更是披著“真正的馬克思主義”的外衣,迷惑了廣大的干部群眾。毛澤東認為,在同教條主義和經(jīng)驗主義的斗爭中,圍繞具體問題進行的論戰(zhàn)固然重要,但不如立足于哲學認識論的批判來得徹底。也就是說,如果能證明教條主義和經(jīng)驗主義的態(tài)度違背了“正確地認識世界的原則和方法”,那么,它們的錯誤也就得到了最徹底的揭露。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毛澤東哲學始于同錯誤認識的斗爭,它從一開始就把“如何認識”作為自身的基本問題。 其次,“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也是毛澤東眼中最具現(xiàn)實性的哲學問題。毛澤東不是書齋中的哲學家,不關心沒有直接現(xiàn)實意義的哲學問題。上文曾提到他對唯物論的態(tài)度,便可以證明這一點。毛澤東相信,盡管哲學天然地具有遠離現(xiàn)實的抽象性,但仍然保留著與實際工作的聯(lián)結(jié),這個聯(lián)結(jié)點便是哲學通過研究“如何認識”的問題,轉(zhuǎn)化為一種思想方法(或曰方法論)。因此,我們看到,《實踐論》主要談的并不是實踐本身,而是從實踐的直接經(jīng)驗出發(fā)認識世界;《矛盾論》主要談的也不是矛盾本身,而是從矛盾的特殊性出發(f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傊?,“認識論(毛)”視域中的哲學理論都直接具有方法論的意義,都能夠被讀者拿來“去研究世界上的問題,去指導革命,去做工作,去從事生產(chǎn),去指揮作戰(zhàn),去議論人家長短”——這既是毛澤東哲學的興趣所在,也是毛澤東哲學最顯著的個性特征。 再次,“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還是毛澤東所關注的改造世界的前提問題。在《實踐論》中,毛澤東明確指出:“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認為十分重要的問題,不在于懂得了客觀世界的規(guī)律性,因而能夠解釋世界,而在于拿了這種對于客觀規(guī)律性的認識去能動地改造世界?!痹凇度说恼_思想是從哪里來的?》一文中,毛澤東再次表達了類似的觀點:“無產(chǎn)階級認識世界的目的,只是為了改造世界,此外再無別的目的?!边@些論述表明,在毛澤東看來,認識活動的全部意義都在于改造世界。但是,反過來說,改造世界又是以正確地認識世界為前提的。因此,以“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為研究內(nèi)容的哲學就與“改造世界”這一終極目的發(fā)生了關聯(lián),從而獲得了自身的意義。 最后,“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是毛澤東在推動哲學群眾化時關注的焦點問題。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曾反復強調(diào)哲學的重要性,號召推動哲學的群眾化。但需要注意的是,他希望普及和宣傳的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哲學,不是中西哲學史,而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特別是以回答“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為內(nèi)容的認識論哲學。這一點在毛澤東1963年5月的一段批示中表現(xiàn)得尤為明顯:“我們現(xiàn)在還有一些處在領導工作崗位的同志和許多從事一般工作的同志,并不懂得或者不甚懂得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的革命的認識論,……既然這樣,那他們的調(diào)查研究工作就不可能做好。為了做好我們的工作,各級黨委應當大大提倡學習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使之群眾化,為廣大干部和人民群眾所掌握,讓哲學從哲學家的課堂上和書本里解放出來,變?yōu)槿罕娛掷锏募怃J武器。”由此可見,毛澤東推動哲學的群眾化歸根結(jié)底是為了使黨員干部乃至普通群眾掌握一種正確的思想方法,去求得正確的認識,避免錯誤的認識。 總之,“哲學就是認識論”與其說是對一般意義上的哲學的界定,倒不如說是對毛澤東本人的哲學的界定。如果我們把這一命題改寫為“毛澤東哲學就是認識論”“毛澤東哲學就是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的理論”,恐怕不會有人反對。如汪澍白教授盡管認為“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只是毛澤東的“即興而發(fā)”,但也承認,“如將論題縮小,單單說毛澤東哲學思想的中心問題是認識論,那便是確鑿無疑的了”。 接下來的問題是,“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又在何種程度上影響了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首先梳理這一命題的公開過程。根據(jù)于光遠的回憶,“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首次公開是在1967年紅衛(wèi)兵編印的《毛澤東思想萬歲》材料冊中[7];1978年9月,周培源在一篇回憶同毛澤東談話內(nèi)容的文章中再次提及“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1999年6月,包含“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談話記錄稿被收入《毛澤東文集》第8卷。由此可見,盡管這一命題早在“文革”期間就已經(jīng)被一部分學者知曉,但它真正作為一個可探討的學術(shù)命題,還是在思想解放、改革開放的大環(huán)境形成之后。這一時期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雖然還保持著對認識論問題的濃厚興趣,但通過與西方學術(shù)界的對話和對最新科學研究成果的吸收,認識論研究的問題域已經(jīng)被極大地拓展了,提問方式和思考方式也有了很大的更新。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已無法概括改革開放后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認識論研究的理論興趣,更不要說被當作整個哲學研究的中心問題。因此,客觀上來講,“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并沒有對改革開放后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產(chǎn)生太大的影響。 但是,如果我們把目光轉(zhuǎn)向20世紀30-70年代,那么就會看到,著力研究“如何正確地認識世界”構(gòu)成了這一時期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界的普遍共識。這固然與作為政治領袖的毛澤東的倡導有關,但更為重要、也更為根本的原因是,這一時期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者同毛澤東一樣,在救亡圖存的迫切需要和革命、建設的偉大事業(yè)面前,感受到了把馬克思主義哲學化為一種認識論、方法論的理論需要。他們雖然沒有機會讀到“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但卻在不同程度上踐行著這一命題的理論訴求。例如,艾思奇在1941年曾寫道:“要達到研究哲學的目的”就要做到,“第一,一切要從具體的客觀事實出發(fā);第二,要能夠善于找出客觀事實發(fā)展的規(guī)律;第三,要能夠善于使一般的規(guī)律與特殊的規(guī)律聯(lián)系起來,善于把一般的指導原則具體化起來。這就足以明白,研究哲學的目的……在于解決實際問題的時候,能保持正確的態(tài)度和方法”。又如李達在1939年也寫道:“戰(zhàn)士們?yōu)橐行У剡M行斗爭的工作,完成民族解放的大業(yè),就必須用科學的宇宙觀和歷史觀,把精神武裝起來,用科學的方法去認識新生的社會現(xiàn)象,去解決實踐中所遭遇的新問題,借以指導我們的實踐?!边@些觀點和論斷雖然與“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沒有直接的關聯(lián),但都部分地呼應了毛澤東對哲學本身、對“如何做哲學”的理解。也正因如此,李維武教授認為,毛澤東“把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興奮點由本體論移至了認識論”。這也應當成為我們理解“哲學就是認識論”命題的最終落腳點。
作者簡介:劉秉毅,武漢大學哲學學院馬克思主義哲學教研室講師。主要研究領域和方向:馬克思主義哲學基礎理論。 文章來源:《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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