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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條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上一條剛講完熱厥,本條又講寒厥,以示二者之不同。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這個很重要,這個傷寒肯定不是廣義傷寒,而是狹義傷寒,“厥五日,熱亦五日”,手足厥冷了五天,也發(fā)熱了五天,但這是不是厥陰???個人認為不是,而是337條定義的“厥”病!這是傷寒造成了陰陽氣不相順接的厥熱往來。五天來的厥熱勝復,反應人體內陰陽消長的過程。 “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設是假設,根據(jù)五天來的規(guī)律,第六天又應該出現(xiàn)手足厥冷時,患者卻不厥冷了,說明陽氣來復,陽氣勝!這就算自愈了。 “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這是仲師自解,厥證一般都是發(fā)作五天,也已經發(fā)熱了五天,所以推斷出人體陽氣已復,病會自愈。那為什么是五日,而不是六日七日呢?仲師之所以強調“五日”,是因為古人以五日為一候,三候為一氣,六氣為一時,四時為一年。每一候都會有物候現(xiàn)象相應,比如將冬至分為三候:一候蚯蚓結,二候糜角解,三候水泉動。一候時寒冬使蚯蚓蜷縮在土壤中,但冬至一陽生,二候時糜鹿解角,三候時山泉流動,每一候都會有截然不同的變化。根據(jù)天人相應,人體的氣機也會依五日節(jié)律而變化。 張璐曰:“此云厥終不過五日,言厥之常;后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變,蓋常則易治,變則難復也”。首先,個人認為這是張璐將厥與厥利混為一談,厥只是陰陽氣不相順接而已,其病在外。而厥利則不然,厥是表陽虛,利是里陽虛,且厥利之證,雖“先厥后發(fā)熱而利者,必自止”,但并沒有說厥可自愈,所以不能將厥證與厥利證混淆。其次,在內經中,傷寒也好,中風也罷,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到六日之時正是厥陰氣旺之時,病無非太過與不及,如果太過,為熱氣有余,“必發(fā)癰膿也”,如果不及,還會出現(xiàn)手足厥冷,此時手足不厥冷為陰陽相持,符合內經“陰平陽秘,精神乃治”的原則,故自愈。 第337條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課前思考: 1.厥與厥陰病是什么關系? 2.陰陽氣在何處順接?為什么陰陽氣不相順接就用手足逆冷? 3.如果厥就是手足逆冷,那少陰病的四逆是不是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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