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傷造成勞動者死亡的,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與用人單位產生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工傷死亡賠償能不能直接起訴的問題,安慶律師已經整理了如下的內容供大家做法律參考。 一、工傷死亡賠償能不能直接起訴 1、工傷造成勞動者死亡的,工傷賠償糾紛按以下情形處理: (1)、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和用人單位產生工傷賠償爭議的,近親屬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3)、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二、工傷死亡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辦理機構是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qū)(縣)社保分中心或者個人至各街道、鎮(zhèn)(鄉(xiāng))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qū)(縣)社保分中心。 2、符合辦理規(guī)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zhí)》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zhí)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zhí)》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zhí)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4、不符合辦理規(guī)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zhí)》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zhí)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工傷造成勞動者死亡的,工傷賠償糾紛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用人單位產生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