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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發(fā)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工傷賠償責任屬于無過錯賠償責任,只要發(fā)生了工傷事故,不問勞動者對事故的發(fā)生是否存在過錯,其均應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 但是要注注意,法律規(guī)定以下情形,勞動者不得主張工傷賠償:
總而言之,只要勞動者被勞動保險部門確認為工傷,即可以無條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論勞動者是否有過錯,都不得減輕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費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繳費。 用人單位招用員工后,應當及時為全部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xù),如實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基數(shù),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如果單位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xù)并在規(guī)定時間繳費的,其工傷保險關系從辦理參保手續(xù)次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是法定義務。對未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人社部門會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將加處欠繳數(shù)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為逃避繳費義務、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應由用人單位補足待遇差額部分,確保工傷職工待遇權利不受損害。 法律快車小編提醒廣大勞動者,如果遇到單位不給自己繳納工傷保險的,可以找勞動監(jiān)察委員會投訴。 在工作中受傷之后,在采取措施及時救治后,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及時按規(guī)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社局)辦理工傷認定,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勞鑒委)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向社保經(jīng)辦機構申領工傷保險待遇。 具體步驟如下:
可以自收到結論60日內(nèi)申請行政復議,經(jīng)行政復議仍不服的,可以再依法申請行政訴訟;也可以自收到結論3個月內(nèi)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訴訟。需要注意的是,超過相應的期限,將喪失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救濟權利。
可以自收到初次鑒定結論15日內(nèi)向市級勞鑒委申請復查,對復查鑒定結論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查結論15日內(nèi)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申請再次鑒定;也可以自收到初次鑒定結論15日內(nèi)直接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申請再次鑒定。省級勞鑒委作出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不能再進行重新鑒定。需要注意的是,超過相應的期限,將喪失再次鑒定的救濟權利。
按照勞動爭議規(guī)定處理,即雙方可以自行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請調(diào)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責任編輯:木土土、六六 文章來源:法律快車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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