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普通墓地1㎡售價20-25萬,最小的0.3㎡墓地也需要7-10萬,而這些墓地并不是永久“居住”,每隔20年需要續(xù)約,20年的期限到了,如果逝者家屬沒有按時繳納管理費,墓園會把骨灰挖出另作處理。而在城市郊區(qū)買一套30平米的小產權房子用來存放骨灰,25萬就能搞定,換做你會如何選擇? 在天津濱海新區(qū)中塘鎮(zhèn)有一個“網紅”小區(qū),3000元一平米的房價一經開盤就即將售罄,而隨著樓盤越來越火爆,房價從3000元一路水漲船高,一直漲到7000元一平米,如此高的房價依舊吸引了大量的慕名而來的外地求購者。 據中塘鎮(zhèn)當地人透露,這個小區(qū)特別偏僻,遠離市區(qū),而且交通特別不便利,為何這個小區(qū)房子如此火爆? 只因為這個小區(qū)房子不是用來給活人住的,也就是大家俗稱的“骨灰房”。 記者曾前往這個網紅小區(qū)做采訪,開發(fā)商跟記者透露:小區(qū)里的“骨灰房”7天的銷售額就達到了500萬,來自全國各地的熱情求購者讓小區(qū)里的“骨灰房”供不應求。 像天津這樣的公益性的“骨灰房”在全國少之又少,如今公墓價格堪比房價,甚至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都市,有名氣的公墓幾乎已經“坑滿”,有錢也不一定能買到墓地。 生老病死永遠是無法躲過的一件事,有出生就會有死亡,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數據:平均1分鐘就會有6個人死于意外,從2014年到2017年,我國的年平均死亡人數是980萬人。 中國人自古講究“人死為大”,有死亡那就勢必要為其操辦后事,而以前的“入土為安”的土葬已經被火葬代替,為了節(jié)約土地資源,保護環(huán)境,國家提倡遺體火葬?;鹪釒幽沟匦枨罅看笤?,而墓地的價格也越來越高,于是很多人把住宅房直接“改成了”骨灰房。 花幾十萬買一套住宅房,住房產權70年,買來不住人,專門用來存放骨灰,還不存在所謂的“20年一續(xù)約的墓地管理費”。 去年在河南濟源某小區(qū)就發(fā)生了一件類似的事情,事發(fā)后小區(qū)業(yè)主們紛紛站出來抗議!
這樣的事情在生活中其實很常見,父母去世后,子女們心疼高額的墓地費用,但又沒有辦法置之不理;而老人們又擔心20年一續(xù)約的墓地管理費,要是再多年后子女們不給自己續(xù)費、拜祭,自己的“另一個家”豈不是要遭到“鏟平”? 因此,就像上文中所述,人們想出了一個更完美的安置親人骨灰的方式:直接花十幾二十萬,在小區(qū)買一套小型住宅房,不住人,專門用來存放親人的骨灰。70年的產權,跟20年的墓地管理費一對比,簡直太劃算了! 為什么人們越來越熱衷于“骨灰房”,跟買墓地相比有什么優(yōu)勢嗎?很多墓園雖然都打著“永久居住”的旗號,但是按照墓地管理規(guī)定,墓地的使用年限只有20年。 根據《公墓管理辦法》中的規(guī)章所述:在經營性公墓內安葬骨灰的,應按規(guī)定繳納墓穴安葬管理費。墓穴安葬管理費按年計算,一次性收費最長不得超過20年。期滿繼續(xù)使用的,仍需繳納費用,逾期3個月不繳納的,按無主墓穴處理。 通俗點說,墓地管理費每隔20年一收,當管理費到期后,子女們要是不按時去續(xù)費,那么墓園有權利把墓地鏟平,把墓地二次出售。 所以,跟買墓地相比,“骨灰房”的優(yōu)勢在哪里? 1、花“小錢”能辦“大事”,買一套房子一勞永逸。 雖然這么說很不道德,但是事實確實如此。很多人活著時候為了房子辛苦一輩子,成為“房奴”,死后又要操心另一個房子。 在上海普通墓地1㎡售價20-25萬,最小的0.3㎡墓地也需要7-10萬,而像哈爾濱這樣二線城市,墓地的價格1㎡也在3-10萬元左右。 一個1㎡的墓地只能放置一個骨灰盒,如今的家庭大多是“2+4”模式,也就是2個年輕人要養(yǎng)活4個老人,如果再算上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那就是6個老人,在多年之后,除非買那種家族式的墓地,可以很多親人埋葬在一起,否則就只能按人頭一個個批量購買墓地。 假設,6名老人,一個墓地需要10萬,6名老人就是60萬,再加上管理費和每年清明祭拜的大小費用以及下葬時殯葬附屬品,費用保守估計得100萬以上,這還是在二線城市。 據了解,目前三四線城市里的墓地費用也不便宜,直趕一二線城市水平。 而買一套住宅房,小戶型的也就十幾二十萬,有的縣級別的房價更低,一套房子里的空間安置所有親人的骨灰盒都綽綽有余,真的是買一套房子一勞永逸,而有些人并不忌諱死亡,就算自己跟父母的骨灰盒一起住也不會覺得害怕和膈應,所以,一套房子,兩種人一起住,更劃算! 2、墓地管理費20年一續(xù)約,而住宅房的產權卻是70年。 很多人在購買墓地時,墓園的工作人員在介紹墓地時都會說:這墓地是永久居住的。其實這不過是宣傳語,公墓就像買房一樣,購買了公墓后并非擁有其所有權,購買者只有20年的使用權,滿20年后還要交納墓地管理費,逾期不繳納者公墓會按照無主墓地處理。 根據《公墓管理辦法》中的規(guī)章所述:在經營性公墓內安葬骨灰的,應按規(guī)定繳納墓穴安葬管理費。墓穴安葬管理費按年計算,一次性收費最長不得超過20年。期滿繼續(xù)使用的,仍需繳納費用,逾期3個月不繳納的,按無主墓穴處理。 而住宅房的產權是70年,雖然每年要按時繳納物業(yè)費,但就算忘記繳納了,也不會擔心房子被推倒、鏟平。 所以,如果到了需要續(xù)交管理費的時間,家屬們卻不來或者故意不來交納,墓園工作人員會先打電話聯系,如果聯系不上也會請派出所幫忙尋找家屬聯系方式,幫助聯系,如果實在是找不到家屬了,或者家屬直接就表示:我不交。 那么,墓園會將原先的骨灰盒進行編號深埋,空出來的公墓坑位則重新“上市”賣給下家,同時還會將骨灰盒集中轉移到合適的骨灰塔。 3、無形中節(jié)省了祭祀中很多費用,方便“你我他”。 很多在外地生活工作的人,每年清明節(jié)都要乘車回家鄉(xiāng)拜祭先祖,來回的花費不少,有些甚至因為個別原因根本回不了家,比如像疫情原因,如果處于高風險地區(qū),從這里回來會給家鄉(xiāng)人民帶來極大影響,還要面臨隔離。 而把骨灰盒安置在住宅房內,到了清明節(jié)就不用再跑到墓園里進行拜祭和掃墓,直接在家中就能完成,真的是方便“你我他”。 買房子不住人,專門用來存放骨灰真的合適嗎?對于那些有需求的人來說,買房子用來存放親人骨灰很正常,也很合適,畢竟是自己花錢購買的房子,在房子里想干嘛就干嘛,別人也管不了。 但是對于左右四鄰們來說,如果知道自己的鄰居是“骨灰”,誰能受的了?特別是一些年紀大的人,本來就對于死亡比較忌諱和恐懼,自然無法忍受與死人做鄰居。 雖然買房存放骨灰背后的原因聽上去很無奈,但是這種做法還是有失公德心,也違背了社會良俗,給他人的生活造成極大地影響。 換位思考下,如果你發(fā)現自己的鄰居買房子不住人,專門用來存放骨灰,會是什么心情呢? “骨灰房”的存在是否違法?買商品房當“骨灰房”使用,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否違法? 答案:并不違法。 目前我國并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不允許在商品房里放骨灰,但是并不表示這種做法不存在法律風險。 1、像上文中所說,這種做法雖然不違法,但是卻不合理,同時也違背了《民法典》第八條關于公序良俗的規(guī)定。把商品房私自改成了“骨灰房”,在道德層面上就違背了善良習俗,房子本應該是用來住人的,如今改成了“陵園”,勢必會給周圍的住戶造成恐懼、不安等負面情緒,長此以往肯定會對其他業(yè)主的身心造成損害。 2、除此之外還會影響到小區(qū)的房價。如果我們在買房時,聽聞該小區(qū)里有人把房子改成了骨灰房,心里肯定不再考慮這個小區(qū)。所以,這種行為不但影響到周圍鄰居,在小區(qū)房屋出租或出售時肯定也會對其價格造成較大的影響。法律規(guī)定:對于通過捏造事實、散布謠言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應當及時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3、這種做法其實也違反了《殯葬管理條例》。在《殯葬管理條例》第五條有規(guī)定:在實行火葬的地區(qū),國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部分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后專門用于經營殯葬服務、骨灰盒存放等業(yè)務,已涉嫌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將會面臨被相關部門處罰的風險。 4、還容易在小區(qū)內造成火災。在墓園祭祀時都會給準備專門焚燒祭祀用品的焚燒爐,周圍也會安排消防以防火災出現。但如果是在骨灰房里進行祭祀,稍有不慎焚燒的冥紙引發(fā)了火苗,那肯定會引發(fā)重大火災,所以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嚴重威脅著周邊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25萬買的房子不住,專門用來存放骨灰盒,鄰居發(fā)現可以選擇報警嗎?如果自己買的骨灰房不小心被鄰居們發(fā)現,鄰居們可以選擇報警嗎? 對于這種情況,鄰居們可以選擇報警,做法是合理地,但是民警來后能夠妥善的處理這件事,那就很難說了,畢竟這種屬于民事糾紛,到最后還是需要雙方互相協商處理。 那對于業(yè)主來說,該怎么辦呢? 1、直接搬家。 這種就是針對那些租房居住的,首先可以跟房東進行溝通和舉報,讓房東出面去協商,要是房東也無法處理,那么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直接搬走,換一個房子住。有一句話說得好:惹不起,還是躲得起的。與其跟對方白費口舌,對方還我行我素,干脆自己吃虧點,重新找房子。 2、聯合其他業(yè)主一起施壓。 如果是自己購買的房子無法搬走,那就聯合整棟樓的業(yè)主或者整個小區(qū)的業(yè)主一起對他進行施壓,人多力量大,畢竟小區(qū)的房價和名聲關系到每個業(yè)主的利益,這樣我們一致對外的目的就達到了,隨后自然會有些有錢有閑又熱心的業(yè)主去跟蹤這件事,那要求其搬走骨灰的訴求,相信不久就會迎刃而解了。 3、走法律途徑正當維權。 根據《殯葬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耕地、林地、居民住宅區(qū)不能建造墳墓,雖然沒有明確提出房屋不能放骨灰,但這種行為其實也跟建造墳墓差不多了,給其他居民正常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解決鄰居用房子存放骨灰的問題。 結語。想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還需要對殯葬行業(yè)的亂象進行制止,降低墓地的價格,或者改變殯葬的方式,就不會有人去買房專門存放骨灰。 其次,隨著人們喪葬觀念的逐漸改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嘗試更環(huán)保、更有紀念意義的喪葬方式。比如樹葬、海葬、花葬等等,即能省去一大筆墓地費,又能讓自己的骨灰回歸自然,同時也不用擔心多年后無人拜祭,自己的墓地會被鏟平的問題,這種一舉兩得的辦法其實挺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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