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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下列各項內(nèi)部的矛盾: (1)馮先生認為在進行工序(a)時己卯曹本上原有朱批,但在過錄己卯恰本時,時間不夠,來不及抄錄朱批。但是到了工序(b)時,所用之庚辰曹本上反而沒有了朱批,所以在工序(b)時,只能據(jù)庚辰曹本把己卯恰本的正文文字校改一遍,而無朱批可抄。抄朱批之事,卻要留到以后,即工序(e),從另外一個不知名的抄本上來過錄。 (2)庚辰恰本上有若干朱筆旁改之文字,其筆跡與正文筆跡一樣,但是己卯恰本上卻沒有這些文字,它們當時是與正文由同一抄手抄的,但來源卻不明(第五十六頁)。 (3)依馮先生說,在工序(b)中恰府據(jù)庚辰曹本校改己卯恰本的正文,將己卯恰本文字或朋或增,使之與庚辰曹本一致。但庚辰恰本正文與己卯恰本的正文還有許多出入之處,這些異文產(chǎn)生的原因沒有交待。馮先生在第五十頁列表舉了幾個兩本正文中異文的例子。馮先生稱之為“改文”。但究竟是誰改誰?根據(jù)什么改? 都沒有說明,恐怕也無法說明。 (4)在工序(f)中,己卯怡本據(jù)說是據(jù)程甲本改的,但又不完全如此,有的改文同程甲本,有的并不同程甲本(第四十四頁)。這也是怪事。 據(jù)我個人看,馮先生之所以得出這些不夠圓滿的結論及推斷,主要是因為他堅執(zhí)了兩項不必要的條件。第一,他認為有避諱寫法的本子是怡府抄藏本,沒有避諱寫法的就不可能是怡府抄藏本。 馮先生發(fā)現(xiàn)己卯怡本上有避諱怡親王允祥及弘曉的寫法,是為紅學找出了一條重大研究線索。但是,我覺得它的意義只能應用于正面,那就是,有避諱寫法者一定是怡府本。如果在反面應用就成問題。沒有避諱寫法者,并不能確定不是怡府抄藏本。對于皇帝名字不避諱是犯不敬之罪,但對于親王以下則沒有這樣嚴格的規(guī)定,開明的王爺可能不計較這些。抄寫人避諱是自動表示敬意,不避諱也未必就獲罪。己卯怡本中就有時避諱,有時不避諱。馮先生已在第九十四頁列表舉出這些未曾避諱之處。如不避諱就會獲不敬之罪,則這些抄手早在抄己卯怡本之時已有罪了。己卯怡本及庚辰怡本上有二抄手筆跡相同,而庚辰怡本上也有一處祥字避諱,已足以證明兩本都是怡府抄藏本,而無須設想兩家抄藏人有親密關系,忽而在通聲氣,忽而不通聲氣的復雜狀況。 第二,馮先生看見兩個抄本抄寫款式一樣,回目一樣,于是推斷庚辰怡本是從己卯恰本過錄而得。其實,這種推論不是唯一合理的推論。如果己卯恰本及庚辰恰本是各別根據(jù)兩個底本抄錄而來,而這兩個底本就是雷同到這種程度,也完全可能產(chǎn)生上述的結果。 如果我們放棄馮先生所堅持的這兩個條件,就可以推斷出一個既簡單而更饒有趣味的抄錄過程,同時又可以免除上述所有的矛盾之點。 首先,我們要從己卯怡本的特殊抄錄方式推想起。怡府動員了九名抄手來抄這本書(這是據(jù)現(xiàn)存這幾十回來看,已遺失的那幾十回是有其他抄本筆跡還很難說)。最多者一人一次抄一回,最少者一人一次抄一面,大多數(shù)是一回書文由數(shù)名抄手合抄。馮先生稱這種抄寫方式為流水作業(yè)法(第二十八頁)?,F(xiàn)在的問題是:在何種環(huán)境下才會產(chǎn)生這種現(xiàn)象?很顯然,這種抄錄方式是為了搶時間。而且原底本一定尚未裝訂起來。每次借來的數(shù)量不會超過八回,否則,九個抄手可以一人負責抄一回。很可能絕大多數(shù)是每次只借來一回或兩回,九個抄手每人分幾頁進行抄錄。如果按馮先生的算法,此本是丁亥年所抄,上距己卯年已有八年之久,曹家的己卯定本,即我所謂的己卯曹本,必然早已裝訂起來,其他外人的過錄本也應該是裝訂好的。此時什么人有散裝的抄本?更重要的是:什么人敢對怡親王這樣不禮貌,每次只借給他二回或三回書文?這里只有一種可能:己卯怡本是按曹家己卯定本的原底稿過錄的,時間是在己卯年冬天,曹家的定本剛謄清一回二回,怡府就拿來一回二回,趕工抄錄。一切都是出于怡府的要求與壓力。這是一個一般抄書者不可能碰到的特殊狀況。曹家未必愿意,卻也無可奈何。曹家與怡王府是世交,雪芹在己卯年可能就住在怡王府郊區(qū)別墅附近。怡王弘曉是個小說迷,他親自評點過《平山冷燕》這部小說。這些線索都可以視為輔助證據(jù)。 這里不免使人聯(lián)想到庚辰怡本第二十回上的一條畸笏批語;茜雪至獄神廟回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昌(目曰)花表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臾。 從庚辰恰本及己卯恰本的目錄可以看出,定本的原狀是每十回合裝一冊。此處所謂五六稿,大概是指五六回而言。據(jù)此批,被借閱者迷失的只有五六回,不是裝訂好的十回一整冊。而且,迷失的五六稿互不銜接,不是連續(xù)的五六回。比如說,迷失的衛(wèi)若蘭射圃一回與全書末回花襲人有始有終,絕非相連的。可證這五六回都是在曹家定本未裝訂前,就以單回零星出借,而遭迷失?;艘舱f明是謄清時被借閱者迷失。除了怡王府以外,當時誰還具備上述各條件?所以,我判斷這五六回文稿就是怡府在過錄己卯恰本時所遺失的。試想九個或更多的人手來抄錄,七手八腳加緊趕工,遺失稿件豈非很容易的事。附帶應該說明的是,己卯怡本及庚辰恰本中欠缺的第六十四及六十七回與上述情形不同。我判斷這兩回是雪芹自動抽出,預備改寫,所以在該冊總目錄上也將這兩回的回目一并取消。這是有計劃的行動,而非偶然的遺失。 馮先生認為己卯曹本上本有己卯冬及以后各年的朱筆眉批,但是在過錄己卯怡本時因為時間不夠,來不及過錄朱批。這種想法不太合情理。當時抄錄此書要趕工是實情,但多抄一些朱批應該不是辦不到的事,只要在九個抄手之外多請一個人即可,每回文稿多費幾小時而已。再說,己卯曹本上有歷年朱批,而庚辰曹本上反而沒有朱批,也是說不通的。如果我們采取上述之新推測,則這兩點矛盾都可迎刃而解。脂硯的慣例是在雪芹每次改訂文稿之后,把全書清抄一遍,所有過去累積的批語都改成雙行小字,夾于正文之中。新稿清抄完畢,脂硯再在新本上書眉行間用朱筆寫下新批。但這次己卯冬的定本是在剛謄清后,就被怡王府一回兩回的索借而去,脂硯尚未來得及細讀新定本,加上自己的新批語。這正是怡府要動員大批抄手趕工的原因。這種強借,本來不太近人情,是一種高壓,當然應該盡快還給原主。原稿交還以后,脂硯立即自己閱讀加評,評注的時間還是“己卯冬”??梢娂好鼙局`清,出借給恰府趕工抄錄,再拿回來自己評閱,都是已卯冬天兩三個月內(nèi)的事,已卯冬批書以后,陸續(xù)又有庚辰新定本及千年年以后諸次批閱,所以己卯恰本上全無朱批,而庚辰怡本上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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