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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對的組合規(guī)律 藥對為兩味中藥配對應用,故又稱對藥、兄弟藥、姊妹藥與搭檔配伍。是復方中一種比較固定的最小組方單位,兩藥同時應用,既比一般的復方簡單,卻又具備復方配伍的基本特點。不但可以提高療效,還可減少毒性和副作用。藥對的組合,是以七情合和為基礎,它的組合有其一定的規(guī)律可循,大體上可歸納為以下四種。 ![]() 01?相反相成 相反相成,在此指兩種性味與功能相反的藥物組方,如一陰一陽,一寒一熱,一補一瀉,一散一斂,一升一降,同用之后達到相反相成的目的,以適應陰陽失調、寒熱錯雜、虛實兼見、升降不和的病證。應注意:此處相反兩字并非七情合和中的相反。例如:黃連配肉桂為陰陽對藥,黃連配干姜為寒熱對藥,人參配石膏為補瀉對藥,積殼配桔梗為升降對藥。 ![]() 02?相須相成 兩藥性味、功能相似,同用后互相輔佐,相得益彰,七情合和中的相須藥即屬于此。如知母與黃柏合用,乳香與沒藥合用,以提高某一種藥物的療效。 ![]() 03?相使相成 兩藥性味、功效不同,合用之后,各司其職,發(fā)揮不同作用,如黃芪配茯苓,人參配附子,此類藥適應于病情復雜,部位廣泛的疾病,“七情合和”中的相使藥多屬此類。 ![]() 04?相制相成 兩藥同時應用,互相牽制,或降低其毒性,或減少其副作用,使療效充分發(fā)揮,以更適應病情,相畏藥多屬此類,如黃芩配干姜,半夏配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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