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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套住房貸款如何認定 文件明確,“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以利率為判斷標準,消除了之前爭議,更加明確。 根據文件解讀,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閱貸款合同(協(xié)議),或者向辦理貸款的銀行、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咨詢。 以上海為例,上海首套房、二套房將實行“認房又認貸”的認定標準。 (1)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a、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b、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 而商業(yè)貸款首套房利率折扣一般為95折,而二套房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10%。 也就是說,如根據貸款協(xié)議等判斷,符合折扣利率等條件,可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 2、如何理解“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舉個例子,納稅人小王2010年在上海購買首套住房,貸款期限30年,不論其月還貸利息多少,2019年1月起,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額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小美2010年也在上海購買首套住房,貸款期限30年,不論其月還貸利息多少,2019年1月起,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額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2019年6月,小王和小美結婚,按規(guī)定“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小王和小美可以各自扣除500元每月,也可以由一方月扣除1000元。 2020年6月,小王和小美把原來的兩套房子賣了,然后買了一套大房子,假設當時可以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但根據“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的政策,小王和小美不得再每月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而如果不置換,則可以享受扣除期限最長240個月的扣除。 也就是說,安排不當,240個月的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可能并沒有看上去那么美。而多數家庭大概也不會為了這個扣除而重新安排購房計劃。 由于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尚未正式公布,先討論這個小問題。你怎么看呢? 相關政策見圖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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