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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xiàn)休克或持續(xù)性低血壓者為高危;對不伴休克或持續(xù)性低血壓的非高?;颊撸鶕?jù)PESI或簡化版PESI,區(qū)分中危和低危。根據(jù)是否有右室功能障礙及心肌損傷生物標記物異常,將中危者再分為中高危或中低危(表1)。 表1 急性肺栓塞早期死亡風險分層
抗凝治療 1、抗凝治療適應證 (1)所有明確診斷為急性肺栓塞(亞段肺栓塞除外),且無抗凝禁忌者,立即開始抗凝治療。 (2)對高度或中度急性肺栓塞臨床可能性者,在等待診斷結(jié)果的同時給予抗凝治療。 (3)亞段肺栓塞,且無下肢近端深靜脈血栓(DVT)者,伴靜脈血栓栓塞癥(VTE)再發(fā)低風險者,建議臨床觀察;對亞段肺栓塞伴VTE再發(fā)高風險者,建議抗凝治療。 2、抗凝藥物選擇 所有需要抗凝治療的肺栓塞患者中,至少需要抗凝治療3個月,目前傳統(tǒng)的抗凝治療即及時給予腸道外抗凝藥(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磺達肝癸鈉),并盡早給予維生素K拮抗劑(VKA),通常需要重疊治療5天以上。當國際標準化比值(INR)達到目標范圍(2.0~3.0),并持續(xù)2天以上時,停用腸道外抗凝藥。 在某些情況下,新型口服抗凝藥(NOAC)可替代傳統(tǒng)的抗凝治療。多數(shù)低中?;颊撸煽紤]利伐沙班、達比加群作為替代方案。其中,利伐沙班不需要提前肝素化,可立即應用,或在應用腸道外抗凝藥物1~2天后開始應用,但需要在前3周增加藥物劑量。而在應用達比加群作為替代方案時,仍需提前應用腸道外抗凝藥。 (1)對高危肺栓塞患者,推薦立即靜脈給予普通肝素抗凝。 (2)對大多數(shù)中低危肺栓塞患者,推薦低分子肝素或磺達肝癸鈉抗凝。 (3)對大多數(shù)中低危肺栓塞患者,可以采用達比加群(150 mg每天兩次,對80歲以上或使用維拉帕米者,劑量110 mg每天兩次),替代VKA治療,聯(lián)合胃腸外抗凝。 (4)對大多數(shù)中低危肺栓塞患者,可以采用利伐沙班(15 mg每天兩次,持續(xù)治療3周后改為20 mg每天一次),替代胃腸外抗凝序貫VKA治療。 (5)對有嚴重腎功能不全的肺栓塞患者,不推薦NOAC。 (6)對肺栓塞不合并惡性腫瘤,且適用NOAC者,長期(3個月)抗凝推薦應用使用達比加群、利伐沙班。 (7)對肺栓塞合并惡性腫瘤者,推薦應用低分子肝素作為長期抗凝藥。 3、抗凝藥物使用劑量 (1)普通肝素 首先給予負荷劑量2000~5000 IU或80 IU/kg普通肝素靜脈注射,繼之以18 IU/(kg·h)持續(xù)靜脈滴注。在初始24小時內(nèi)需每4~6小時測定一次活化的部分凝血酶原時間(APTT),并據(jù)此調(diào)整普通肝素的劑量,每次調(diào)整劑量后3小時再測定一次APTT,使其盡快達到并維持在正常值的1.5~2.5倍。治療達到穩(wěn)定水平后,改為每天測定一次APTT。 應用普通肝素可能引起血小板減少癥(HIT),在使用第3~5天必須復查血小板數(shù)量。如果需要較長時間使用普通肝素,要在第7~10天、第14天復查血小板計數(shù)。普通肝素使用2周后,較少出現(xiàn)HIT。 (2)低分子肝素 低分子肝素按體重給藥,無須監(jiān)測,但在孕期應定期監(jiān)測Xa因子活性。 (3)磺達肝癸鈉 體重<50 kg者,磺達肝癸鈉5 mg每天一次;體重50~100 kg者,7.5 mg每天一次;體重超過100 kg者,10 mg每天一次。 (4)VKA 華法林的初始劑量為1~3 mg,老年、肝功能受損、慢性心衰及高出血風險者,初始劑量還可以適當減低。應盡早給予口服抗凝藥,最好與胃腸外抗凝藥同日,通常需重疊治療5天以上;當INR達到目標范圍(2.0~3.0)并維持2天以上,可停用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或磺達肝癸鈉。 (5)NOAC 多數(shù)低中?;颊撸煽紤]利伐沙班、達比加群作為替代方案。其中,利伐沙班不需要提前肝素化,可立即應用,或在應用腸道外抗凝藥物1~2天后開始應用,但需要在前3周增加藥物劑量。而在應用達比加群作為替代方案時,仍需提前應用腸道外抗凝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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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新用戶03229072 > 《抗凝藥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