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觀天之道,執(zhí)天之行,盡矣。天有五賊,見之者昌。五賊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strong> 譯文:“只要發(fā)現(xiàn)自然之規(guī)律,掌握自然之運行,就能盡得其妙了。自然包含著五行(金、木、水、火、土)之相克,懂得它們才會興旺。五行相克之氣融于心,施行于自然,宇宙就會象在手中一樣易于掌控,萬物之變化也就能隨心所欲?!?/strong> 原文:“天性,人也;人心,機(jī)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譯文:“自然之性是人之本性(即‘虛靜’),人心卻是虛偽的。所以要以自然之道來確定人性之道?!?/strong> 原文:“天發(fā)殺機(jī),移星易宿;地發(fā)殺機(jī),龍蛇起陸;人發(fā)殺機(jī),天地反覆;天人合發(fā),萬化定基。” 譯文:“上天若出現(xiàn)五行相克,就會使星宿移位;大地若出現(xiàn)五行相克,就會使龍蛇飛騰;人體內(nèi)若出現(xiàn)五行相克,就能使天地顛倒。倘若人能順應(yīng)自然而同時發(fā)生五行相克,就能使萬物穩(wěn)定下來?!?/strong> 原文:“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竅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動靜?;鹕谀荆湴l(fā)必克;奸生于國,時動必潰。知之修煉,謂之圣人。” 譯文:“人性雖有巧有拙,卻可以棄之不用。九竅是否沾惹外邪,關(guān)鍵在于耳、目、口三竅之動靜。三竅動則猶如木頭著火,必生災(zāi)禍;國有奸邪,必致潰亡。懂得如此修煉,稱為圣人。” 原文:“天生天殺,道之理也?!?/strong> 譯文:“陰陽循環(huán),是道的規(guī)律?!?/strong> 原文:“ 天地,萬物之盜;萬物,人之盜;人,萬物之盜。三盜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時,百骸理;動其機(jī),萬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 日月有數(shù),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盜機(jī)也,天下莫能見,莫能知。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輕命?!?/strong> 譯文:“萬物順應(yīng)天地之規(guī)律而自然生長;人利用萬物而富足;萬物依靠人而昌盛。只要天地、萬物與人之間各得其宜,那么它們就會安定下來。所以說:休養(yǎng)要遵循時令,身體才會得到調(diào)理;行動要把握時機(jī),萬物才會變得安定。人們只懂得“盜”的神妙莫測而以為神(世人只知偷盜不被查覺,謂之‘神’),卻不知“盜”不神妙莫測才是最神妙莫測的(卻不知順天地、萬物之規(guī)律而公開盜之,方為‘神’)。要知道,太陽與月亮各有規(guī)律,大與小都有定規(guī),只有懂得這些道理,才會有大功產(chǎn)生,才會有神明護(hù)佑。這些“盜”的機(jī)巧是天下之人所不能見、所不能知的。有悟性的人得到它,就會躬行(能順應(yīng)自然);無悟性的人得到它,卻會喪命(因違法偷盜)?!?/strong> 原文:“瞽者善聽,聾者善視。絕利一源,用師十倍;三返晝夜,用師萬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機(jī)在目。天之無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風(fēng),莫不蠢然?!?/strong> 譯文:“眼盲者耳聰,耳聾者眼明。因此,如果能閉塞其一(或眼或耳),就會增強(qiáng)十倍之能力;如果能每天閉塞其耳、目、口(勿聽、勿視、勿言),就會增強(qiáng)萬倍之能力。心因物而動,因物而靜,關(guān)鍵在于眼。要知道,上天不施恩德(無聲無言),因而能產(chǎn)生大恩德;而響雷暴風(fēng)(指外物也)只會使萬物發(fā)生騷動。” 原文:“至樂性余,至靜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氣?!?/strong> 譯文:“至樂之本在于知足,至靜之本在于無私。上天因無恩而至私,故能大恩而至公(即施惠于萬物)。統(tǒng)攝的法式在于調(diào)和其氣?!?/strong> 原文:“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譯文:“生為死之終結(jié),死為生之終結(jié),故生死為一。利因害而生,害亦因利而生,故利害相生?!?/strong> 原文:“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時物文理哲;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故曰: 沉水入火,自取滅亡?!?/strong> 譯文:“愚昧之人常以懂得天地之準(zhǔn)則為智慧,我卻以遵循時令、洞悉外物為聰明;俗人以欺詐為智慧,我卻以誠信為聰明;俗人以奇異為智慧,我卻以自然為聰明。所以說:進(jìn)入水火之中還自以為是智慧,那就是自取滅亡?!?/strong> 原文:“自然之道靜,故天地萬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陰陽相推,而變化順矣?!?/strong> 譯文:“因為自然之道虛、靜,所以能生天地、萬物。因為天地的運行遵循自然,所以能使陰陽相勝。陰陽相勝相生,則變化和諧。” 原文:“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違,因而制之。至靜之道,律歷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萬象,八卦甲子,神機(jī)鬼藏。陰陽相勝之術(shù),昭昭乎進(jìn)乎象矣。” 譯文:“所以,圣人懂得自然之道不可違背,因而制訂了各種法則。然而,至靜無形之道(普遍)是各種法則(特殊)所不能完全契合的。于是就有了奇妙的《易》,它產(chǎn)生了各種象征,是以八種卦象為本,并貫以六十甲子,來演化種種玄機(jī)的。這樣一來,陰陽循環(huán)相生也就能很清楚地蘊涵于各種象征之中了。” |
|
|
來自: 書謎圖書館 > 《國學(xu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