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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集合悖論的犯錯 羅素有幾個著名的通俗的集合悖論,如理發(fā)師悖論,書目悖論等。 羅素構造了一個集合S:S由一切不屬于自身的集合所組成。然后羅素問:S是否屬于S呢?根據(jù)排中律,一個元素或者屬于某個集合,或者不屬于某個集合。因此,對于一個給定集合,問是否屬于它自己是有意義的。但對這個看似合理的問題的回答卻會陷入兩難境地。如果s屬于S,根據(jù)S的定義,s就不屬于S;反之,如果s不屬于S,同樣根據(jù)定義,s就屬于S。無論如何都是矛盾的。 羅素集合悖論的提出,差點摧毀了集合論的工作基礎。然而,由概念集合進階邏輯分析,羅素集合悖論是一個犯錯,這個犯錯是把集合的進階概念和成員概念不加階乘區(qū)分地塞入同一元素的框架,是違背概念集合進階的邏輯原理的。 黑格爾邏輯學指出概念有普遍、特殊、個別三個基本環(huán)節(jié),這三個基本環(huán)節(jié)實際上是概念集合進階邏輯造就的不同概念階乘。如,牛、羊、馬、獅、虎、豹等個別概念的集合進階,生成“動物”這個更高階乘的特殊概念;“動物”和“非動物等特殊概念的集合進階,生成“存在”這個更高階乘的普遍概念。在概念集合進階邏輯中,“動物”這個更高階層的進階概念,以牛、羊、馬、獅、虎、豹等為其成員概念,是不能以自身為集合成員的;同理,“存在”這個更高階乘的進階概念,以動物、非動物等為其成員概念,亦是不能以自身為集合成員的。在概念集合進階中,進階概念和成員概念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階乘,在概念階乘上是不可并列的,前者是一個高階乘的進階概念,后者是一個低階乘的成員概念,兩者是不能歸于同等元素的成員線上的。 概念分析告訴我們,任何一個集合,無論是有限集合或無限集合,都是由兩個不同的概念階乘組成的,一個是高階乘的進階概念,另一個是低階乘的成員概念。如,對于一個有限集合的旅游團隊來說,是由高階乘的旅游團隊的進階概念和低階乘的團隊成員概念組成的;對于一個無限集合的收斂級數(shù): 1=1/2、1/4、1/8、1/16、1/32----n來說,亦是一個高階乘的級數(shù)概念1和低階乘的1/2、1/4、1/8、1/16、1/32----n之無限序列的成員概念組成的。在這樣的意義上,羅素的集合悖論是不存在的,在概念進階邏輯上是不允許的,是不能用形式邏輯的排中律來論定的。理發(fā)師悖論中的理發(fā)師所言,如同中國古代寓言中賣矛又賣盾者的自相矛盾言論一樣,是不能作為集合悖論的注釋的。 羅素是一個語言分析學者,擅長于語言分析,但綜觀他的學說,未見其從語言分析進入概念分析。然而,從語言分析進入概念分析,把握概念集合進階的邏輯原理,從集合進階邏輯上,認清集合構成的概念原理,嚴格區(qū)分進階概念和成員概念的階乘不同,我們才能透徹地解除羅素集合悖論的犯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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