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哥的快樂源泉來自一位同事的遭遇。 他雖然有些可憐,但哥實在忍不住想笑。 哥大清早就看到他的辦公桌一片金光閃閃,眼睛要被射瞎了,那是什么?黃金嗎? 果然是。 對于這位窮得只有股票和房產證的同事,哥不會意外他的珠光寶氣。當然哥也不會放過把玩貴金屬的機會。 只是搓了兩下,掉色。 有錢人果然會玩,在哥的嘖嘖稱奇中,佛號加持的奢華手串,找到了歸宿。 原來前幾天這哥們收到快遞員電話,說有到付郵件送到家,包裹上有他的全名、電話,地址都詳細到門牌號。 同事上班無法簽收,并且不記得自己下過單,還以為來自某位小天使的驚喜。最后經不住快遞員連番催促,大熱天的誰都不容易,他果斷轉賬99,請快遞員代付。 結果真的很“驚喜”。 “貨到付款騙局”沒錯了。 至于后續(xù)操作,只有徒勞。 同事聯系寄件人,果不其然,沒人接。 再打,關機。 找到快遞公司,才知道寄件人設置的是即刻轉賬,錢已經不在快遞公司手里了。 客服小姐姐立場堅定:錢找不回,人找不到,被坑是你自己的責任。 而繼續(xù)追究的后果可想而知,時間都耗在踢皮球的推脫中。考慮到時間寶貴,當然主要還是不差錢,同事吃了啞巴虧。 “貨到付款”的騙局被玩得越來越溜。 哥只有一個疑惑,已經施行多年的快遞實名收寄制度,被騙子玩得搖搖欲墜了嗎? 哥記得幾年前利用快遞詐騙的方式還是“到付運費”。 哥印象深刻,當年就為舍友支付過郵費,里面是條金鏈,放水里能浮起來的那種。 但是這套操作方法非常麻煩,但收益極高。 
 隨著騙局不斷被曝光,“代收運費”騙局少了很多,并且從2015年11月1日開始全面實行的快遞實名收寄制度,寄快遞還要核實身份證。 實名制相關法規(guī)還有明確的懲罰標準,快遞企業(yè)如果違規(guī),輕則對負責人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而且直屬高層連坐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加倍。 制度保障有了,可喜。 But,“代收運費”少了,騙局反而更加簡單粗暴,“貨到付款”騙局,直接送貨上門,請您付錢。 按理說,包裹來源明確,舉報的人應該也不少,按圖索驥不愁找不到騙子窩點。 可法律是法律,制度是制度,現實則是現實。 什么是現實? 就是你發(fā)現自己被騙打算維權,報警? 對不起,幾十塊錢而已,立案標準都算不上,頂多把你的遭遇歸類成民事糾紛。 既然已經實名制,找快遞公司幫你追溯騙子位置應該可行吧? 就像哥同事的遭遇,對方要么是空號,要么關機。你明知道快遞實名,電話號碼實名,可你想維權沒人能幫你。 說白了,就是你不配動用這么多資源去查一個坑你20塊的騙子。 
 你看,騙一個人一萬塊上警察黑名單,騙十萬個人一塊,大概率可以逍遙法外了。 無處申訴,無人可求,結果會是什么呢? 就是“貨到付款騙局”大行其道,肆意作惡。 尤其在一些短視頻平臺,貨到你付款,發(fā)現問題找回去,店家已經無影無蹤了。普通人想退貨退款根本不可能。 
 起初,哥堅信有個辦法似乎有效,可以向郵政監(jiān)管部門投訴,畢竟國家郵政直接管轄所有快遞公司。 
 可是普通人懂得投訴,騙子就不懂投訴嗎? 一句“快遞公司惡意引導顧客拒收包裹”,也足以讓快遞公司緊張。 你懂的,騙子都懂,更加有恃無恐。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哥終于發(fā)現了一個游離在《刑法》之外的發(fā)財大計。 你看,他們詐騙,警察不想管,快遞公司懶得管或者不敢管。他們的騙術,即便被識破拒收,頂多損失幾塊錢的運費,但有更多受害者彌補這個損失。 “貨到付款”才是悶聲發(fā)大財的完美手段。 不求一朝乍富,但求細水長流。 在它的手段面前,所有的制度,不是形同虛設,還是什么呢? 
 | 
|  | 
來自: 亮哥eoim8x8y62 > 《社會時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