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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資宗”問題的意見(岳飛之死因初探)

 黑龍江波濤 2018-07-03
 
對“資宗”問題的意見
張玄浩

  兩年前,我們曾經(jīng)解答一位讀者提出的“資宗”如何解釋的問題。由于我們的任務只是給讀者提供參考資料,問題解答也不出這一范圍,而讀者舉出的《閑署日抄》,我館沒有收藏,我們要解答的問題相當多,所以當時沒有訪求原文,只是根據(jù)讀者所敘述的情節(jié),參照南宋時代的背景材料,簡略地談了我們的看法。
   去年6月6日,《光明日報·東風》副刊發(fā)表了若文同志的文章,引用我們的解答作為論據(jù)。7月8日和9月19、21日,又先后發(fā)表鄧廣銘、戴不凡兩位同志的文章,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并且對我們作了一些嚴厲的指責。
   鄧廣銘同志引出《默記》的原文。我們進行了粗淺的研究以后,覺得原來的解答,把張戒誤作當事人,認為“資宗”是張戒不知其意,以同音字寫出,這些說 應該改正;認為“正資宗之名”的建議是岳飛致死的真正原因,這種提法也不妥當。
   但是,我們的主要論點——“資宗”是躋宗的意思,岳飛的“正資宗之名”深招宋高宗痛恨,在分析研究中覺得更明確,更肯定了,而對鄧廣銘、戴不凡同志的主要論點,卻不能同意。因此,有必要較為詳盡地申述我們的意見。
  
  
   一、“資宗”的解釋
  
     為了看起來方便,再抄錄一次張戒在《默記》中記述的有關“資宗”的一段原文:①
      薛弼以甲子正月,道由建康,謂戒曰:“弼之免于禍,天也!往者丁巳歲,被旨從鵬入覲,與鵬遇遏于九江之舟中。鵬說曰:‘某此行將陳大計?!稣堉?。鵬云:‘近諜報虜酋以丙午元子入京闕,為朝廷計,莫若正資宗之名,則虜謀沮矣?!霾桓覒?。抵建康,與鵬同日對。鵬第一班,弼次之。鵬下殿,面如死灰。弼造膝。上曰:‘飛適來奏乞正資宗之名,朕諭以卿雖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當與也!’弼曰: ‘臣雖在其幕中,然初不與聞。昨至九江,但見飛習小楷,凡密奏皆飛自書耳?!显唬骸w意似不悅,卿自以意開諭之?!鍪苤级恕!编捣颍※i為大將,而越職及此,其取死宜哉!又云:“不知若〓[“〓”上竹,下固,廣韻 古賀切]書生教之耳?!薄里w字鵬舉,故戒隱其語,但曰“鵬云”。
  
   “正資宗之名”不是正建國公之位,
   也不是立趙匡胤的后人
  
     從岳珂起,“正資宗之名”被看作是“正建國公之位”的同義語,也就是請宋高宗把收養(yǎng)在宮中的皇子建國公正式立為皇太子。鄧廣銘同志承襲這一說法,把“資宗”解釋為資善堂宗室的簡稱,認為用這樣的辦法,可以“表示嗣君已定,借以抵制敵人的流言”。
   這個說法是值得商榷的。金人搬出“丙午元子”(即宋欽宗在靖康元年所立的太子)來,連高宗的皇位也被否定,要“沮”這樣的“虜謀”,豈是簡單地立一個嗣君就能夠對付得了?
   從記載來看,如果岳飛所請,不過是立建國公為皇太子:(一)為什么薛弼最初“不敢應”? 事后七年還嚇得要說“免于禍,天也”?為什么張戒認為岳飛因此就該當“取死”? (二)“握重兵于外”為什么不能請立太子?如果怕岳飛搞什么“定策”的把戲,為什么第二年讓岳飛到資善堂去見這位建國公? (三)這樣一個單純的建議,為什么薛弼說“不知若〓[“〓”,上竹,下固,廣韻 古賀切]書生教之”,趙鼎也認為是“幕中村秀才教之”②?
   前代有人認為:岳飛請宋高宗立非親生子為太子,犯了忌諱,因而受到申斥。其實不然。自從宋高宗的親生子死后,大小官員很多人提到“建儲”,高宗認為這是忠誠的表現(xiàn),婁寅亮就因此以一個小小的縣官升為監(jiān)察御史。職位兵權比岳飛還要大的張浚,也曾經(jīng)“以儲貳為言”,高宗“首肯”之后,并且溫語解釋一番。這又引起兩個問題:
   既然“建儲”已經(jīng)公開議論,岳飛為什么要密奏?高宗對旁人加以升賞,為什么單把岳飛鬧得“面如死灰”? 而且事后還要追問岳飛的幕僚,又另外告訴執(zhí)政宰相趙鼎?
   至于鄧廣銘同志對“資宗”的解釋,且不說資善堂宗室能否簡稱為“資宗”,就以資善堂宗室而論,按照慣例,這位皇子已經(jīng)封為建國公之后,就應該稱他為“建國公”,何況早在紹興三年,還有過“貴州防御使(“建國公”當時的封號)育在宮中,不可與宗室比”的詔旨。
   戴不凡同志看這一段記載是比較仔細的,上述的疑問大體上都注意到了。但是,戴不凡同志的“立趙匡胤的后人為皇太子”的解釋和“這一件事一傳出去,那是會引起軒然大波”的說法,是難以令人悅服的。
   宋高宗在選育皇子之初,就對大臣談到“廣選藝祖(宋人對趙匡胤的一種稱謂)之后”,還說過“藝祖以圣武定天下,而子孫不得享之”, “何以慰在天之靈”的話。選定皇嗣育在宮中之后,張浚談到太子問題,高宗答以“宮中現(xiàn)養(yǎng)藝祖之后二人”,意在言外地說明了要以趙匡胤的后代為皇太子。隨后把年長的一個封為建國公,同時讓他到太子讀書的資善堂去“聽讀”,詔書布告中外:“得藝祖七世孫,鞠之宮中。茲擇剛辰,出就外傳”,因而“人皆曉然知上意也”。③
   至于大小官員請立“藝祖之后”的,口說筆寫,不止一人。有個廖剛更說,“異時雖百斯男,不復更易?!边@是旁人所不敢說的話,然而他也因此升為御史中丞④?!蝿偵线@一奏摺,正好是岳飛建儲之議的同一年。
   由此可見,如果岳飛請立趙匡胤之后為皇太子,是不是如同戴不凡同志所說“自不能不保密,自不能不戰(zhàn)戰(zhàn)兢兢,而高宗乃不能不當面申斥”呢? 不是的。
   戴不凡同志給“資宗”的解釋是“宗族中統(tǒng)始的一支”。如果根據(jù)的是一些引證,用戴不凡同志的話,“自亦可存一說”。然而戴不凡同志卻以《易經(jīng)》“萬物資始”的注解“乾稱大,資取統(tǒng)始也”一句,硬把動詞“資取”混作賓語“統(tǒng)始”,于是乎“資宗”等于“宗族中統(tǒng)始的一支”。最普通的《康熙字典》,專為“萬物資始”注出:“資,取也”。我們翻了幾種《易經(jīng)》的注解,也只有“資”字當“取”字講的解法。
   戴不凡同志認為鄧廣銘同志的“解釋很精辟,自己沒有很多的話要說”我們看來,兩篇中對“資宗”的解釋,完全是兩回事,有爭論,戴不凡同志以為如何?
  
   “正資宗之名”是立建國公為宋欽宗之子
  
     我們認為:金人扶植宋欽宗的太子,對南宋來說,用意在否定高宗的皇位合法性。岳飛建議高宗把建國公立為欽宗的太子,那么,金人所扶植的,雖然真正是欽宗的太子,卻不過一個傀儡罷了;建國公雖然不是欽宗的親生子,卻是宋人所立。——這樣一個對策,就可以用來“沮虜謀”了。
     岳飛提出這一建議,事先也考慮到可能要出問題。薛弼的侄子薛季宣所著《浪語集》中,對這一件事有另一種記述。當時薛弼曾經(jīng)勸阻,岳飛認為:“臣子一體,不當形跡之顧?!苯Y果惱怒了高宗,以致岳飛“聲戰(zhàn)掉,讀不能句”。⑤
   這一建議,顯然引起過軒然大波。宋孝宗追復岳飛官職的詔書里,有“事上以忠,竟無嫌于辰告”一句,宋朝的章穎和周密,都說指的是建儲之議。——建儲何至有嫌? 以岳飛建議立建國公為欽宗之子而不作為高宗之子也。
   從來的皇帝,都怕自己沒有兒子。讓后一代皇帝繼承上一代,自己在帝系表上掛到一邊,那是很難堪的事。岳飛和薛弼,最初可能想到了這一點,所以岳飛還說:“不當形跡之顧”。
   宋高宗卻還有個特殊問題。原來他即位后第三年,京城里發(fā)生了苗傅、劉正彥的軍事政變。逼他退位,立他的兒子當小皇帝。隨后又提出讓他當“皇太弟天下兵馬大元帥康王”,小皇帝算是“皇太侄監(jiān)國”,也就是皇位仍然保持欽宗一系⑥。八年后,岳飛提出立建國公為欽宗之子的建議,他馬上勾起了這場舊事,所以說什么“握重兵于外”,
   意思就是怕岳飛要學苗傅、劉正彥(趙鼎的記述中有“以兵脅朝廷”之句,可資旁證)。這一點為岳飛始料所不及,因而“讀不能句”,“面如死灰”?!獎e人也才說“其取死宜哉”。
   同時,也就沒有人敢于直筆記述下來。熊克給《默記》作了一個注——“戒隱其語”,說明張戒的記述有所隱諱。對于岳飛的建議,趙鼎寫成“乞立皇子”,薛季宣寫成“以儲貳為言”。張戒多費了一些心思,繞著彎子記成“正資宗之名”。
   宋欽宗是徽宗的長子,高宗是徽宗第九子。岳飛的建議,把建國公從原定的第九房升到長房,故而叫作“躋宗’?!败Q”字當“升”字講?!罢Q宗之名”,意思是確定“躋宗”的名義?!败Q宗”當作一個短語,不發(fā)生語法上的問題。《韓詩外傳》卷五有“孔子正假馬之名,而君臣之義定矣”一句,假,借也,“正假馬之名”的語法結構和“正躋宗之名”不是正相同嗎?
   “資”和“躋”是相通的?!败Q僖公”一句,《公羊傳》注明了“本又作‘〓’[“〓”,左 阝,右 齊,廣韻 祖稽切],同”,《周禮·宗伯》的注文中就引作“〓[“〓”,左 阝,右 齊,廣韻 祖稽切]僖公”。而“〓”[“〓”,左 阝,右 齊,廣韻 祖稽切]與“資”古代又通用,《周禮·春官》“〓1〓2”[“〓1”左目,右氐,廣韻 都奚切;“〓2”,左示,右:上彐、中冖、下又,廣韻 子心切]的“九曰〓”[“〓”,左 阝,右 齊,廣韻 祖稽切]”,注文有“故書‘〓’[“〓”,左 阝,右 齊,廣韻 祖稽切]作‘資’”。所以,“資宗”也就是“躋宗’?!獜埥錇榱恕半[”,也許故意這樣寫。
   至于說這個故事是薛弼捏造,那是岳珂的說法。岳珂作為岳飛的孫子,當然要為親者諱。岳飛受申斥,還是小事,岳飛的建議被高宗認為有“叛變”之嫌,卻非矢口否認不可。其實,岳珂的論據(jù)是不充分的,趙鼎也記述了這一故事,無可辯駁地證明確有此事。
   戴不凡同志引用章穎的《岳飛傳》,前面卻不引出“其孫珂……著辨誣之事,謂”一句,從而說成“在宋朝就有史官(按:章穎并非史官)把它看作為捏造的材料’。⑦而附記中引用的一段,是修永樂大典時所附入的何〓[“〓”,左亻,右甫,廣韻 方矩切]《龜鑒》的評論,卻說成是“務求詳實記載建炎以來史實的南宋史家李心傳”所說的話。文章固然有力了,卻不能不說是不應有的疏忽。
  
   二、岳飛和宋高宗
  
   岳飛和宋高宗的關系,戴不凡同志認為岳飛是高宗的“愛將”。岳飛之死,鄧廣銘同志說“主謀的是秦檜而不是趙構”。這些論點,我們不能贊同。
   宋高宗是秦檜的頂頭上司,岳飛之死,他理當負有主要責任。然而他很幸運,為他開脫的,古來不少其人。宋朝人,包括岳飛的孫子在內(nèi),如果直筆寫出“中興圣主”主謀殺害岳飛,那就難免自干未便。后來的經(jīng)學家、道學家、史學家,困在“春秋大義”的框子里,不敢說宋高宗的不是,特別是清朝人,在幾次文字獄的殘酷鎮(zhèn)壓下,既不敢談抗金,也不敢指責“圣主明君”——哪怕是前代君王。他們只好一方面把殺害岳飛的責任盡量地堆到秦檜身上,辦法很簡單,“矯詔”二字足矣;另一方面著意夸張渲染宋高宗對岳飛的“恩禮有加”,同時也夸張渲染岳飛的所謂“精忠貫日”。影響所及,小說戲曲大都只罵秦檜,而宋高宗似乎只是一個庸庸碌碌、被人蒙蔽、可憐的或者是糊涂
   的帝王。
   片面地根據(jù)這種歪曲了真實的材料,戴不凡同志得出岳飛是宋高宗的“愛將”之論。而鄧廣銘同志就以“為秦檜開脫”,擋住人們對宋高宗(草莽史家稱為“賊構”)的口誅筆伐。
  
   岳飛并非宋高宗的“愛將”
  
   宋高宗的“愛將”標準是什么,歷史記載上正好有他本人的說明⑧,不過他稱之為“賢將”:
   賢將與才將不同。賢將識君臣之義,知遵朝廷,不專于戰(zhàn)勝攻取,惟以安社稷為事。至于才將,一意功名爵賞,專以戰(zhàn)勝攻取為能,而未必識朝廷大體及社稷久遠利害,要須駕馭用之。
   原來他的“賢將”,并不必善于為他經(jīng)略中原,只要忠心耿耿地保住他的寶座。投降,正是他所謂“朝廷大體”、“社稷久遠利害”問題,岳飛和韓世忠等反對投降,算不得他的“賢將”。
   對待這批“才將’,宋高宗的確是“馭之有術”?!吨信d政要》里輯錄了他“馭將”的事例三十多條,手段很多,花樣十足。所以,不要光看左一通“宸翰”,右千道“御札”,對岳飛再四褒揚夸獎,就以為真正是“天恩高厚”。金兵殺來了,需要岳飛抵擋,當然不惜多說幾句好聽的話。
   其實,岳飛和高宗的關系并不是融洽無間的。紹興七年是一個轉折點。
   大概由于岳飛接連升為“太尉”和“宣撫使”,引起旁人嫉忌,進言說岳飛想擴大兵權,高宗因此開始了懷疑。——對淮西軍已經(jīng)下過“聽飛號令,如朕親行”的手令,不多日忽然來個原令追回。后來,又特意對大臣談起岳飛要求統(tǒng)率淮西軍而他沒有批準的事。陳光輔為此上了一個奏摺,⑨其中有“恐別無他意”,“望陛下加察”和“陛下
   且當示以不疑”的話,說明了高宗對大臣談起岳飛的真意。
   此后,岳飛兩次保薦地方官,高宗都強調(diào)應該由朝廷委派,“不當令盡歸大將”⑩。岳飛請求增兵,干脆毫不掩飾地答以:⑾
   諸將之兵,巳患難于分合。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古人所戒。
   岳飛是不是宋高宗的“愛將”,由此也可見一斑。
   岳飛建儲之議,李心傳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里定在紹興七年二月,理由是薛弼在三月間另有任用。事實上,薛弼這次調(diào)動,“未赴而罷”,他一直在岳飛軍中,直到十月間才“行戶部員外郎”。按照《浪語集》中記敘的次序,密奏一事寫在六月岳飛復職以后,而趙鼎的記述上寫的是“某丁巳秋再相”。趙鼎要是不當宰相,高宗不會把岳飛密奏的事告訴他,而他又找薛弼來談話。因而這一件事,可以肯定是紹興七年九月趙鼎再相以后的事?!里w升為“太尉”和“宣撫使”在二月,這也就回答了戴不凡同志的“事后高宗卻接連給岳飛升了兩官,能說高宗是真的在訓斥岳飛么”的問題。
  宋高宗已經(jīng)懷疑之后,岳飛又搞出“正資宗之名”的牽涉到高宗皇帝寶座的建議來,高宗怎能不追問岳飛的參謀官薛弼,等薛弼回答出“雖其子弟,無知者”,“欲臣同對,明臣獨與聞之”⑿之后才放心呢?
  
   岳飛之死宋高宗要負主要責任
  
   宋高宗既不昏庸,也不懦弱,很有一套“帝王之學”。殺害岳飛之前三個月,對大臣說過:“人主之權,在乎獨斷。金國之主,幼而無斷,權歸臣下”,“或和或戰(zhàn),國之大事,而皆不出于人主。無斷若此,何以立國? 知不足畏矣!”⒀在這里,他頗為自我欣賞他能夠獨斷,難道拘殺象岳飛這樣一員大將,可以由秦檜弄權?《宋史·何鑄傳》有:
   既而閱實均無驗,鑄察其冤,白檜。檜曰:“此上意也”。
   何鑄的職位不低,經(jīng)常見得著高宗的,秦檜所謂“此上意也”,當然不能是捏造的話。而且,岳飛被“賜死”,高宗派楊沂中去監(jiān)督執(zhí)行。岳飛死后半個月,高宗又聽取承審官萬俟〓[mo(4) qi(2) xie(4)]等的報告。——這些,都說明岳飛之死,并不是秦檜“矯詔”,而是由宋高宗親自主持。
   其實:元朝人寫《宋史·岳飛傳》,盡管說岳飛“死于秦檜之手”,但也說出了“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的話。清朝的乾隆,非常注重“君臣大義”的皇帝,雖然認為是秦檜“擅殺飛父子”,也還是指斥“高宗實不得辭其責也”。⒁
   明朝人評論這件事,比較沒有顧慮,有一些罵宋高宗罵得很深刻的文章。文征明的《滿江紅》寫得好,“念徽欽若返,此身何屬?”是對宋高宗的誅心之論;“笑區(qū)區(qū)一檜有何能?逢其欲”一句,也極其中肯。還有,劉基寫丁一篇《吊岳將軍賦》:
   仇何愛而可親兮? 忠何辜而可戮? 父兄且猶不顧兮,何忠良之能育?……忘“戴天”之大恥兮,安駿宇而高居,信讒邪之矯枉兮,委九廟于狐貍。甘卑辭以臣妾兮,茍殘喘以娛嬉; 焚舟楫于洪流兮,烹驊騮于中路。……屈原貞而見逐兮,伍子忠而獲戾。固將軍之不辰兮,哀中原之蕪穢。
   宋高宗忘了“不共戴天”的大仇,連自己的父兄都不顧,何所愛于岳飛? 劉伯溫這篇評論,肯定地把殺害岳飛的主要責任,歸之于宋高宗。
   宋高宗之所以“自壞萬里長城’,當然是對岳飛有所深忌。如果是由于岳飛堅持抗金,那么,以高宗之“獨斷”,也不過是嫌他礙事,主戰(zhàn)派如趙鼎、張浚、韓世忠等,貶竄閑置有之,卻不見得非殺掉不可。我們認為:高宗對岳飛本已疑忌,“正資宗之名”的建議更證實岳飛對他頗有二心;紹興十一年,岳飛的兵權解除了,但岳家軍還在岳飛舊部張憲等統(tǒng)領之下,并且和太行忠義、兩河豪杰有聯(lián)系,聲勢浩大,高宗怎能對岳飛放心? 代表南方地主階級的投降派,認為殺掉一兩個堅持抗金的對他們有利,而他們又看透了高宗的心理,所以設法誣告岳飛和張憲“謀反”。果然一拍即合,于是乎冤成三字獄?!磥恚敃r的張戒認為岳飛以建儲之議“取死”,并不是毫無蹤影的話。
  
   三、資宗故事是評價岳飛的重要史料
  
   岳飛生在幾百年前,學的是經(jīng)、史、左氏春秋——儒家學問。他抱有忠君思想,這是時代所局限,我們不應該過分苛求。在民族矛盾最尖銳的年代里,忠君和愛國又常常混為一體。岳飛的“迎二圣歸金闕,取故地上版圖”和韓世忠的“還我兩宮,復我疆土”的口號,今天讀來還覺得真正是壯懷激烈,這是因為“二圣蒙塵”代表著民族遭受奴役,“迎二圣”表達了當時的民族斗爭意志。
   我們要看岳飛一生的基本方面,不應該從他的細微末節(jié)上作文章。就算岳飛建儲之議,如同戴不凡同志所理解的那樣,也不應該描繪成“善于體貼高宗圣意的表現(xiàn)”。我們看來,岳飛對宋高宗雖然也感恩戴德,寫過歌功頌德的詩文,但在反投降這一原則性問題上是堅決的。宋高宗無恥地慶賀講和,“大赦天下”,岳飛偏說什么“愿定謀于全
   勝,期收地于兩河,唾手燕云,終欲復仇而報國”;給岳飛升賞,岳飛偏說什么“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訓兵飭士謹備不虞而不可論功行賞取笑夷狄”。在民族存亡的問題上,岳飛絲毫也不“體貼圣意”。
   “資宗”的故事,最好地說明了岳飛只知有國不知有家,只知有民族的利益不知有帝王的尊嚴。他大膽地提出“正資宗之名”的建議來反擊敵人的陰謀,從而為宋高宗所痛恨,這個故事也就典型地刻畫了岳飛。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認為這個材料,特別是一般岳飛傳記中都不提到它,能夠算得是珍貴的材料。
  
   注釋:
   ①根據(jù)宋人熊克的《中興小歷》。岳珂的《建儲辨》引文,同?!督ㄑ滓詠硐的暌洝分凶髁艘恍┪淖稚系男薷模饕氖前选谤i”改作“鵬舉”,而刪去末尾 “戒隱其語,故‘鵬云’”一句。
  趙鼎的記述在《忠正德文集》,鄧廣銘同志的文章里已經(jīng)引出。
   ③有關建國公的材料均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一。
   ④廖剛的奏摺見《宋史·廖剛傳》。
   ⑤薛季宣的記述在《浪語集》卷三三:箋先大夫行狀。
   ⑥苗劉之變,詳見《建炎復辟記》。
   ⑦章穎把建儲之議擺在紹興十年,但又有“嘗抗章建儲,……其后, 詣資善堂見孝宗皇帝”,把建儲之議說成紹興八年以前的事。對建 儲之議,既有“高宗皇帝嘉其忠詔褒之”的話,又說“無嫌于辰 告”指的是建儲之議??梢娬路f也并沒有完全拋棄紹興七年密奏的說法。
  宋高宗賢將才將之論,見《中興小歷》卷二九。
   ⑨陳光輔的奏摺見《中興小歷》卷二一。又《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一O,略有刪減。
   ⑩岳飛兩次保薦地方官吏的記載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一八與卷一二四。
   ⑾岳飛請增兵之事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一八。
   ⑿兩句均在《浪語集》。
  宋高宗獨斷之論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二。
   ⒁清乾隆的評論見《御批通鑒輯覽》卷八六。
  
  
   原載《光明日報》1962年1月23日、25日
  
  
   注:①文章原件及所有原稿均于文革期間因遭抄家而流失。本文據(jù)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10月版《北京圖書館同人文選》掃描、校對而成。
   ②由于本文中個別古字中文簡體王碼字庫中沒有,符號“〓”及“[ ]”內(nèi)文字為紀念館后臺管理員所加。
   ③方括號內(nèi)為按上下,或左右結構拆分的古字,如:[“〓”,左,右 齊,廣韻,祖稽切]意為:此字左邊“阝”旁,右邊“齊”字,“祖稽切”為《廣韻》的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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