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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簡介:張曉東,歷史學博士,專攻中國運河史、中國軍事史和東亞海洋史、海上絲綢之路問題,以及當前海洋地緣戰(zhàn)略問題。著有《漢唐漕運與軍事》《漢唐軍事史論集》等。 馮世明,蘇州大學社會學院歷史系講師,研究方向為漢唐史、中國古代民族史。 唐代女性地位較高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武則天、她的女兒太平公主以及韋皇后控制帝國權(quán)力超過半個世紀。但是這個中華帝國女性政治權(quán)力的高峰,僅是自漢朝衰落后開始的漫長歷程的頂點。漢朝以后占領中國北部的游牧民族帶來了具有游牧民族特性的男女平等。正如6世紀顏之推所描述的,北方地區(qū)的女性處理法律爭端,介入政治,并代表她們的男性親屬向官府請愿或申訴。盡管北魏有法律強制限制皇太后在朝中的權(quán)力,但是這些命令并不能阻止這些女人在5世紀末和6世紀初掌控朝政數(shù)十年。 皇后經(jīng)常充任她們丈夫政治上的建議者,這種模式在589年隋朝重新統(tǒng)一中國后延續(xù)了下去。隋朝開國皇帝楊堅的妻子文獻皇后是他形影不離的伴侶和最信任的政治顧問。夫妻二人被稱為“二圣”,盡管在皇后處死他心愛的一個妃子后兩人有過爭吵,但隋文帝仍然繼續(xù)聽取妻子對政治事務的判斷。最終是由皇后而不是皇帝決定,將皇位繼承權(quán)給她最喜歡的兒子楊廣。和他父親一樣,楊廣把他的妻子蕭皇后當作終身的知心伴侶。她在向楊廣介紹南方文化、塑造對南方的政策(無論好壞)上起了重要作用。唐朝創(chuàng)建者李淵在政治上不但有他的妻子,而且還有女兒平陽公主的協(xié)助,公主親自參與了建立新王朝的戰(zhàn)爭。唐太宗同樣也在長孫皇后的幫助下處理國家政務。從7世紀下半葉開始的唐代女主的權(quán)力僅是繼續(xù)了女性積極參與國家政務的北方傳統(tǒng)。 除了權(quán)傾朝野的皇后,唐朝也以眾多公主參政而引人注目。除了幫助建國的平陽公主之外,太平公主也支持并且繼承了她母后武則天的工作。安樂公主為705年以后控制了朝廷的韋皇后提供了相似的服務。事實上,8世紀第一個10年的宮廷歷史大部分是太平公主與她的兩個主要敵人韋皇后及安樂公主之間的斗爭。710年這場斗爭結(jié)束于一場血腥政變,李隆基(未來的玄宗皇帝)率領一支軍事武裝攻入宮殿,殺死了韋皇后和她的女兒安樂公主。太平公主當場把傀儡小皇帝從龍椅上拉下并扶持她哥哥李旦登上皇位?!?span>公主所欲,上無不聽,自宰相以下,進退系其一言……趨附其門者如市。”只是因為太平公主草率地允許李隆基運用他新建立的威信在身邊集結(jié)大唐忠臣,她的權(quán)勢才開始衰落。經(jīng)過幾年的反復斗爭,她試圖發(fā)動的政變于713年宣告失敗,她被逼自殺,也使得唐朝的女性統(tǒng)治時期走到了盡頭。 在與國外統(tǒng)治者建立政治同盟關系方面公主們也起到了作用。安排公主與外國首領通婚的慣例可以追溯到漢朝用于安撫匈奴的“和親”政策。王昭君被迫嫁給匈奴單于的故事成為文學上一個重要的話題。漢朝時被送出去的許多女性僅僅是名義上的公主,而唐朝派遣的是真正的公主,雖然至少有一個例外,即為了及時送給突厥可汗而將一個投降部落首領的女兒冠以唐公主之名。頻繁的政治聯(lián)姻在唐朝要盛于以往各朝,尤其是在唐代早期,諸如太宗時文成公主與吐蕃國王松贊干布的通婚,使得這些公主在鞏固同盟上扮演了重要的政治角色。 隨著唐朝勢力的衰落,在外邦居住的公主們的影響也減弱了。盡管沒有實際被虐待的證據(jù),但她們的生活中常常缺乏正常的必需品,例如可供閱讀的書籍。最不幸的例子是太和公主,她于821年出嫁給回鶻的崇德可汗,結(jié)果在842年,叛亂首領劫持并強迫她向唐政府請求要求承認和支持。唐武宗在一封信中指責她沒能保衛(wèi)和平并且將外族引至國界,當她最終回國后,宮中的其他公主們拒絕歡迎她。雖然唐武宗懲戒了這些公主的行為,但這個故事顯示了一位公主遭遇的困境以及她們在宮廷里的行動自由。 雖然許多唐代公主在國內(nèi)外政治上并沒有影響力,她們?nèi)匀辉跉v史上聲名狼藉,僅僅是因為對個人自由的堅持或是所謂的放蕩生活,后者是正統(tǒng)歷史學家筆下所有獨立自主或者有權(quán)勢婦女的共同特征。公主們有時出家當?shù)拦?,并被奉為道教女仙,因此在首都獲得了崇高的身份地位,使她們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興趣。但是即使是公主身份的道姑也被譴責有淫蕩行為,這又是人們對獨立自主女性的刻板印象。關于中國道姑的性幻想與所謂歐洲神父和修女所享的性欲并無不同。 許多公主蔑視她們的丈夫并公開羞辱他們,或給他們戴綠帽子,導致了許多不合慣例的離婚和再婚。這使官員們都設法避免與皇家結(jié)親,如鄭顥與舉薦他和宣宗女兒萬壽公主結(jié)婚的官員白敏中有長久的嫌隙。這僅僅激化了皇帝對高官們?yōu)槿@赫舊貴族的女兒而給予其豐厚聘禮的反感。在這樣的交換中,社會上層集團的女兒們常常成為政治婚姻市場的代幣,和皇家公主的處境類似。 南北朝的大族越來越多地互相通婚,以維護他們的血統(tǒng),保證門第高貴。但是,有時地位更加卑微的家庭,通過納征“陪門財”,會被允許迎娶名門望族的女兒。顏之推在《顏氏家訓》中如此描述這種現(xiàn)象:“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較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在5世紀末和6世紀這種情況變得十分常見,因此北齊朝廷頒布法令要求聘禮的數(shù)量應該由新娘父親的品秩而不是新娘父系的聲望決定,這項政策執(zhí)行得并不成功。 人們重視門第勝過政治地位的情況一直延續(xù)到了隋朝,當時甚至是朝廷中最有權(quán)勢的官員也要支付“非常豐厚”的聘禮才能讓他們的兒子與當時高門大姓的崔氏女子聯(lián)姻。唐朝前半期,帝王一個接一個地抱怨,名門望族尤其是河北四大姓家族要求大量聘禮,而有權(quán)勢的官員們無不應命。當時高門大姓鄙于和其他階層通婚,這使得他們能向一些新貴要求高額禮金,而這些新貴也心甘情愿,因為他們想通過和有著持久社會聲望的大族結(jié)成同盟來獲取新的政治、經(jīng)濟權(quán)力。 雖然批評者說這些家族在“賣女兒”,但制定高昂的婚姻價格似乎更多是因為這些家族極不情愿與其他階層通婚,這種不情愿有時不得不屈于他們在經(jīng)濟上已經(jīng)不再繁榮的事實。在這些情況下,一個適婚年齡的女兒可能是這個家族最大的經(jīng)濟資產(chǎn)。詩人白居易在《長恨歌》中提到楊貴妃地位提升所帶來的政治權(quán)力使父母們“不重生男重生女”。然而對中國的高門大族而言,這種情況已經(jīng)持續(xù)了幾個世紀,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聘禮或禮金的原因。 隨著唐朝的覆滅和大族顯赫地位的終結(jié),與婚姻相關的財產(chǎn)流動方向發(fā)生了逆轉(zhuǎn)。宋代不再是男方家族出大量聘禮給高門大族來交換他們的女兒,而是女方家族開始提供女兒出嫁的嫁妝。這一變化的原因尚不清楚,雖然它可能與貨幣經(jīng)濟的發(fā)展以及鞏固家族的新策略有關。不管它產(chǎn)生的原因是什么,這種在婚姻財產(chǎn)方面的轉(zhuǎn)變意味著宋朝女子不再因為能給家族帶來巨額聘禮而受到重視,而這也導致她們在跨家族網(wǎng)絡的形成中角色重要性的降低。此外,嫁女兒會導致家庭財產(chǎn)遭受巨大損失。長此以往,就導致了上層女子地位的下降。 除了政治活動和作為新娘的價值,唐朝是女性的黃金時代這一觀點的另一來源是描繪女性的藝術(shù)作品。在墓室繪畫中保存著許多上層女子和宮廷藝人的形象。有些描繪了騎在馬上打馬球或是在射箭的女子(圖20),另一些展示著穿著袒領羅裙甚至是異族男子服裝的女子,還有一些是或在花園里悠閑漫步或彈著樂器或下著圍棋或向佛寺道觀捐錢或與孩子們一起玩耍的女子形象。許多墓室中出土了以重要女性及其隨從出游的隊列為主題的繪畫,最著名的是太平公主。墓中更為常見的是描繪在宮廷上表演的舞者、樂者的畫作,雖然這些也許不是唐代女子的自由和影響力的最佳象征(圖21)。這些唐朝墓室繪畫中對婦女自由的大量呈現(xiàn)在之后的朝代中逐漸減少。 甚至從“女則”這個本來不太可能的來源中,也可以看出唐代婦女的相對自主權(quán)力。這種由漢朝女作家班昭(45—114)所創(chuàng)的寫作傳統(tǒng),堅持認為女性應該完全順從她的丈夫。它反復強調(diào)的主題是丈夫是一個女人的“天”,女性應該讓自己保持沉默和隱形,同時敬慕丈夫,并無條件地順從。一些作者在唐代繼續(xù)了這個傳統(tǒng),著有《女孝經(jīng)》和《女論語》。雖然這些書都是以班昭的《女誡》為典范寫成的,但《女論語》也有自身的特色,它提供了對于家庭行為的詳細建議,也描述了女性不應模仿的舉止:“莫學他人,跳梁可惡。咆哮尊長,說辛道苦,呼喚不來,饑寒不顧。”同樣,帝國的法令也禁止了某些行為,這反而顯示出確實有人是那樣做的。法律上規(guī)定女性應該避免的行為包括:責罵公婆,馬虎縫紉,大聲談笑,說三道四,偷吃食物,宴會醉酒。這顯示出唐代有多少婦女確實有這樣的舉止。
圖20 射箭(箭已腐蝕掉了)的女人陶俑
圖21 墓室壁上的女舞者繪畫雖然唐朝對于上層集團女性而言是一個有相對自由和權(quán)力的時期,但其他一些女性則成為城市市場中被買賣的商品。因此,在妓女與主顧在宴會上平等交流詩賦和以傳統(tǒng)形式舉行的假婚禮的表面下,赤裸裸的經(jīng)濟現(xiàn)實就是妓女們完全依賴于恩主的金錢。一名高級妓女在生活中的最好情況就是能夠賣身為妾,以這種形式,女性作為商品越來越多地被引入唐代家庭。 妾作為家庭成員,以次一級的性伴侶的身份為丈夫服務,提供肉體的愉悅,并且在丈夫需要的情況下生下子嗣。這些婦女在法律地位上低于妻子,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納妾的傳統(tǒng),不過只存在于貴族或最富有的家庭中。在宋朝,納妾現(xiàn)象僅僅出現(xiàn)在很富裕的人家,到了后來朝代則成了一般有錢人的慣例。[16]雖然這個習慣在唐朝并不像后來那樣普遍,但是有證據(jù)顯示它已經(jīng)對配偶關系以及家庭內(nèi)部的權(quán)力結(jié)構(gòu)產(chǎn)生影響。文學資料中的逸聞趣事顯示了妾的存在,有一些為商人所有,還有一些文章認為富有家庭有很多妾是理所當然的?!赌窟B變文》夸張地提到“妻妾滿山川”。喪葬的碑文也提到了妾,相當多的碑文會提到除了正室所生的嫡親子女以外的孩子的名單,但是并沒有他們母親的名字。這些累積的證據(jù)表明在文化精英中擁有妾已經(jīng)是很普通的了。 唐代法律道德準則非常重視妾與主人的關系、妾與妻子的不同,以及庶出子嗣的地位。所有這些在傳統(tǒng)禮學經(jīng)典中都有討論,但是在唐代法律準則中給予了詳細闡述和充分的法律約束。接下來,這其中大部分被記錄在了宋朝隨后的法律中。雖然妾與妻子有某些共同之處,例如她們不能擁有主人的姓氏,與任何其他男子發(fā)生性關系將被作為通奸罪懲罰,但絕大多數(shù)習俗和法律約束都清楚地區(qū)別妻和妾的身份地位。 在法律條文中,刑罰根據(jù)罪犯與受害者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妾的地位介于正妻和奴婢之間。丈夫或丈夫一方的親屬殺死奴婢的罪刑低于殺死妾的罪行,然而當妾傷害主人的親屬時所受的懲罰要比正妻嚴重。正妻婚配的過程包括例行儀式和聘禮交換,但是妾和奴婢一樣被簡單地公開購買。正妻的親戚成為丈夫家族的親屬,但是妾的親戚則不能。法律規(guī)定一個男子只能有一個正妻,但是只要他負擔得起,他可以購買盡可能多的妾。妾像奴婢一樣,以謙卑的態(tài)度來伺候正妻。妾室的兒子與正妻的兒子享有同樣的繼承權(quán),但是所有的兒子都必須視他們父親的正妻為母親,正妻可以要求并撫育任何一個妾的子嗣。當一家之主死后,她就成為孩子們的合法監(jiān)護人。正妻成為寡婦后可以擁有家眷和財產(chǎn),而屆時妾則會被輕易地驅(qū)逐出家族。 在唐朝,區(qū)分妻和妾對于婚姻制度和社會等級的認知都十分重要,混淆妻與妾就如同混淆主人和奴婢一樣。正妻一般出自優(yōu)良的精英家族,而妾則如同奴婢一樣,出自較為低等的階層。因此,在許多逸聞趣事中,當男主人公發(fā)現(xiàn)一個官員的妻子或者女兒降低到妾的地位,他會感到十分震驚,并且出錢使她可以體面地婚嫁。到了17世紀的清朝,這種情況已經(jīng)不足為奇,女性的地位日趨降低,法律和社會對于妻妾之間的劃分也沒有那么嚴格了。 盡管唐代的行政人員和知識分子努力維持妻妾間明晰的法律劃分,但他們本身作為妾的所有者無論如何也不會承認這項制度威脅到了正妻的地位或是她們與丈夫之間的婚姻維系。據(jù)禮法的描述,婚姻就等同于傳宗接代和社會等級的維護,而婚配雙方在情感上和精神上的聯(lián)結(jié)并未被提及。在典型的上層家族中,妻子的職責所在就是生育家族繼承人和管理家族,而丈夫與妓女和妾發(fā)生性行為或?qū)g作樂是被允許的。如果正妻無法生育,由妾生育家族繼承人在道德上也是合理的。雖然從理論上說這或許可行,但實際上也就意味著正妻必須忍耐存在于丈夫和其他女人之間的深厚情感與精神聯(lián)結(jié),同時也要求丈夫不能因為和其他女子維持長久的社交和身體親密關系而改變他的行為。后者的難度在兩個著名的唐朝女子身上得到印證:武后和楊貴妃。她們都曾以妃子的身份取代了皇后,并通過凌駕于統(tǒng)治者之上的權(quán)力影響了帝國的進程。 法令要求妻子忍受丈夫?qū)︽男枰?,這項規(guī)定其實意義不大,很多時候妾主導了她和男主人的關系,并開始控制一家之主的情感和行為。這種法令就是自私的偽善,完全不提同一屋檐下和對手幾乎不可能和平共處的事實,于是唐代文人有關“妒婦”的題材并不少見。這個朝代見證了“潑婦”題材故事的全盛,即女人用盡一切手段阻止丈夫納妾。關于隋朝開國皇帝隋文帝之妻文獻皇后對其丈夫之妾“蠻不講理”的嫉妒心一直被反復提及,并且有記載說她殺了隋文帝的至愛。類似有關潑婦的傳聞在帝制之前就已有記載,并且盛行于南北朝,但是在唐朝就以獨立的體裁形式出現(xiàn)了,即關于該主題的整部文集。 有一個極端的例子如下:“桂陽令阮嵩,妻閻氏,極妒。嵩在廳會客飲,召女奴歌。閻被發(fā)跣足袒臂,拔刀至席。諸客驚散,嵩伏床下,女奴狼狽而奔。”女性嫉妒的力量甚至被寫入藝術(shù)加工的“妒婦津”傳說中。當一個男子夸贊洛河女神的美貌,他嫉妒心極強的妻子就自沉于河,并常常出沒吞噬比她美貌女子的性命。此后,這條河附近發(fā)生的無法解釋的事故和死亡都被歸因為女子的嫉妒所產(chǎn)生的惡毒力量。這樣的傳說說明強烈的情感和集體的焦慮滲入了唐代家庭興起的一夫多妻制。正如譴責所有有權(quán)勢的女人都是蕩婦的老生常談一樣,妒婦、潑婦的主題成為后來中國史學和文學中的陳詞濫調(diào),但作為中國精英家庭結(jié)構(gòu)中的矛盾僅僅被輕描淡寫。 ——摘自 [美] 陸威儀《哈佛中國史03·世界性的帝國:唐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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