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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裝電影電視劇看多了,對里面的套路也就耳熟能詳了。 比如,主角被奸人所冤,被判死刑,這時主審官就會宣布: 午時三刻,推出午門斬首! 然后,多半會出現一個“刀下留人”的神轉折,或是上演一場“劫法場”的精彩戲碼。 這種情況在明、清劇里出現最多。 除了影視劇,許多小說也有這樣的情節(jié)?!端疂G傳》第四十回“梁山泊好漢劫法場白龍廟英雄小聚義”里,梁山好漢在午時三刻的千鈞一發(fā)之際,將宋江和戴宗從法場劫走。 是不是說明,古代法律規(guī)定在“午時三刻”行刑? 波叔可以告訴你:不是。 其實,午時三刻行刑,是當時官府的慣例,或者是民間百姓、說書人、寫書人的普遍看法。 那么“午時三刻”究竟有什么奧妙?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午時三刻到底是什么時候。 在古代,一天被劃為12個時辰,也就是說一個時辰相當于我們現在的兩小時。 按地支排序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亥。 這12時辰又劃為100刻。 “時”和“刻”的換算比較麻煩,就是每個時辰八又三分之一刻。 “午時”就是指一天的中午11點至13點之間,加上三刻,就是將近正午12點,如果要算精確一點,就是中午11時43分12秒。 這個時候太陽掛在天空中央,照下來地面上的陰影最短的時候。 別說是中國古代,就是現代很多農村地區(qū),還有人認為死人是“陰事”,若處理不當,死者的鬼魂就會留在陽間糾纏活人。 而正午時刻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陽氣可以壓制和祛散陰氣。 為了不讓死刑犯的鬼魂出來作祟,所以要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 其實,斬刑也是分輕重的。 如果主審官宣布一個犯人將在午時三刻斬首,那說明他認為,這個人實在是十惡不赦,連做鬼的權利都沒有。 因為民間傳說午時三刻開斬,被斬人陰氣即時消散,做鬼都沒機會。 還有另一層用意,就是午時三刻的時候,人往往呈現昏昏欲睡的狀態(tài),這個時候砍頭,犯人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 如此看來,似乎體現了古代嚴酷法治下,尚存一絲人道主義。 既然午時三刻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斬首時間,那什么時候才是? 大家可能聽過“秋后問斬”的說法,《左傳》中就有“賞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記載。 斬首是關乎人命的事情,當然要嚴肅處理,所以時間的規(guī)定,是要嚴格遵守的。 明朝有規(guī)定,如果有人在立春后或秋分前處決犯人,是要被打八十大棍的。唐朝也有規(guī)定,若不是在秋分和立春之間行刑,只有等到來年了。 除了規(guī)定季節(jié),日期上也是很有講究的。 唐宋時的法律規(guī)定,除了每年從立春到秋分,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齋戒日,二十四節(jié)氣日,每個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殺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執(zhí)行死刑。 排除了那么多,好不容易等到一個適合的日子,還要盡量選在午時三刻,你說這事有多磨人? 這就意味著,很多時候犯人都是集中起來一起行刑的,這樣劊子手們的時間會很緊迫,任務也很重。 講完斬首的時間,順便提一下地點。 在徐克版李連杰主演的《黃飛鴻系列》電影里個情節(jié),十三姨教黃飛鴻學英語,教到woman這個單詞的時候,黃飛鴻聽成了“午門”,他埋怨道:午門不是砍頭的地方嗎?這個詞不吉利。 午門是哪里? 你從天安門進入故宮,最先映入眼簾的就是午門。午門就是紫禁城的正門,非常雄偉,它由墩臺和城樓兩部分構成,平面呈凹字形,形成“闕”和“觀”的規(guī)制。 午門前是一片寬闊的廣場,所謂“午門斬首”指的就是這里。 然而,“午門斬首”只不過是訛傳而已,無論明朝還是清朝,都沒有這樣的做法。因為,午門是國家舉行重要典禮的場所,是一個神圣的地方,怎么可能在這里殺人? 之所以有午門斬首一說,可能是人們將斬首與另一種刑罰混在一起了,那就是廷杖,通俗來講就是打屁股。 自明朝中期起,就出現在廷杖,被施以杖刑的罪人,偶爾有當廷施杖的,但大多都拉到午門外執(zhí)行。 而真正施行斬刑的地方,是市場。明代是在西市,清朝是在菜市口。 這種地方人多,嚇著老人孩子怎么辦? 其實,人家要的就是這種效果。之所以選在菜市口處決犯人,波叔覺得有幾個原因: 1.這種地方熟人多,中國人愛面子,加重罪犯的罪責感和愧疚感; 2.人流量大能起到更大的警示作用,所謂以儆效尤; 3.這種公共場合夠亂,方便同伙來劫法場,順便一網打盡; 4.南方許多地方的菜市場就在江邊或河邊,完事后方便沖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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