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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甘”字就當“甜”講。甲骨文①的外形是個“口”,當中的一小橫是指事符號,也就是指著舌頭所在的地方,表示這里最知道甜。所以“甘”字是個指事字。小篆②像甲骨文的形體??瑫垡才c甲骨文形體相似。
“甘”當“甜”講是它的本義。“甜”字就是個會意字,右邊是知道味道的“舌”,左邊是“甘”,這就成了“甜”?!案省背恕疤稹边@個本義之外,又可引申出凡“美味”均能稱為“甘”,如《韓非子·外儲說右上》:“甘肥周于堂。”意思是:美味佳肴擺滿堂上。從味道的甘美,又能引申為語言的“甜”,如《左傳·昭公十一年》:“今幣重而言甘,誘我也。”就是說:現(xiàn)在用很多的錢和甜言蜜語來引誘我。后來又引申為“甘心情愿”的意思,如龔自珍《病梅館記》:“甘受詬厲。”是心甘情愿受斥罵的意思。
請注意:“甘”與“旨”是不同的。在先秦,“甘”字除代表“甜”以外,還泛指“美味”。而“旨”只代表一般美味及好吃的東西。有時“甘旨”連用,是指美好的食品,如《韓詩外傳》:“鼻欲嗅芬香,口欲嗜甘旨。”
——左民安《細說漢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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