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節(jié) 安全理論基本知識 一、安全的概念 安全——是指免除了不可接受損害風險的一種狀態(tài)。即消除能導致人員傷害,發(fā)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設備財產破壞、損失,以及危害環(huán)境的條件。安全是相對危險而言的,在現(xiàn)實條件下,實現(xiàn)絕對的安全是不可能的,我們所說的安全是指相對安全。安全工作就是力求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和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危險 危險——是指造成事故的一種現(xiàn)實的或潛在的條件。 危險源——是指存在著導致傷害、疾病或財物損失可能性的情況,是可能產生不良結果或有害結果的活動、狀況或環(huán)境的潛在的或固有的特性。 危險度——是指一項活動或一種情況下,各種危險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量度,是對失敗的相對可能性的主觀估計。 三、事故 1、事故的概念:是一種違背意志、失去控制,不希望有的意外事件。事故是指個人或集體在為了實現(xiàn)某一意圖而采取行動的過程中,突然發(fā)生了與人的意志相反的情況,迫使這種行動暫時或永久停止下來的事件。 2、事故的分類: (1)記錄事故:職工受傷,但傷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滿一個工作日的事故。 (2)未遂事故:已發(fā)生的威脅人身安全的危險事件,但未造成人身傷害的事故。 (3)輕傷事故:輕傷是指職工負傷后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構不成重傷的。 (4)重傷事故: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等于或大于105日的失能傷害。 (5)死亡事故:根據(jù)國家標準又分為四種: A、一般傷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B、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C、特大傷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29人的事故; D、特別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達30人以上或者死亡10以上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 3、按事故傷害原因分類 (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7)灼燙;(8)火災;(9)高處墜落;(10)坍塌;(11)冒頂片幫;(12)透水;(13)放炮;(14)火藥爆炸;(15)瓦斯爆炸;(16)鍋爐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傷害。 四、不安全行為 不安全行為——是指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人為錯誤。包括引起事故發(fā)生的不安全動作;也包括應該按照安全規(guī)程去做,而沒有去做的行為。不安全行為反映了事故發(fā)生的人的方面原因。 不安全行為分下列幾類: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等); 8、在起吊物下作業(yè)、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11、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作業(yè)或場合中,忽視其使和不安全裝束。 12、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 五、不安全狀態(tài) 不安全狀態(tài)——是指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質條件。不安全狀態(tài)反映事故發(fā)生的物質條件方面的原因。包括物、作業(yè)環(huán)境潛在的危險。 不安全狀態(tài)分下列幾類: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有缺陷(如防護服、手套、護目鏡、面罩、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 4、生產(施工)場地(環(huán)境)不良。 六、安全色 1、安全色的定義:安全色標是特定的表達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和標志。它以形象而醒目的信息語言向人們提供表達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 2、安全色的種類和相應含義: 紅色:紅色很醒目,使人們在心理上會產生興奮和刺激性,紅色光光波較長,不易被塵霧所散射,在較遠的地方也容易辨認,即紅色的注目性非常高,視認性也很好,所以用其表示危險、禁止和緊急停止的信號。 藍色:藍色的注目性和視認性雖然都不太好,但與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不錯,特別是太陽光直射的情況下較明顯,因而被選用為指令標志的顏色。 黃色:黃色對人眼能產生比紅色更高的明度,黃色與黑色組成的條紋是視認性最高的色彩,特別能引起人們的注意,所以被選用為警告色。 綠色:綠色的視認性和注目性雖然不高,但綠色是新鮮、年輕、青春的象征,具有和平、永遠、生長、安全等心理效應,所以用綠色提示安全信息。 七、安全工作的幾項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誰管生產就必須在管理生產的同時,管好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并負全面責任。 2、“三同時”原則:指生產經(jīng)營單位在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和使用。這一原則要求生產建設工程項目在投產使用時,必須要有相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之配套使用,使勞動條件符合安全衛(wèi)生要求。 3、“四不放過”原則: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人和相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追究責任不放過。要求事故發(fā)生后,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教育群眾,采取對策,處理責任人,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4、“三不傷害”原則:是指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5、“四全管理”原則:是指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管理。 6、“3E”原則:(1)安全技術;(2)安全教育;(3)安全管理。 7、“安全三寶”:是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鞋。 8、“三違”:是指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第二節(jié) 事故致因理論 一、事故的特征 1、危險性:任何事故都會一定程度上給個人、集體和社會帶來身體、經(jīng)濟和社會效益方面的損失和危害,威脅企業(yè)的生存和影響社會的安定。 2、意外性:從主觀愿望來說,人們都不愿意發(fā)生事故,而事故往往發(fā)生在人們意想不到的地點和時刻。 3、緊急性:不少事故從發(fā)生到結束的速度很快,允許組織和個人作出反應時間很短,這就要求人們平時要研究、了解預防對策和緊急對策,屆時作出正確的決策,盡量降低事故的損失。 二、事故發(fā)展四階段 1、事故的孕育階段:由事故基礎原因所致,如社會歷史原因、技術教育原因、設備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存在缺陷,使其先天潛伏著危險性,潛在危險不一定成為事故,它需要誘發(fā)因素。根據(jù)事故特點,這一階段是消滅事故最好時機,可以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之中。 2、事故的成長階段: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再加上管理的失誤或缺陷,促使事故隱患的增長,系統(tǒng)危險性增大,是事故發(fā)生的前提條件,這一階段事故危險性已有征兆,一旦被激發(fā)因素作用,將會發(fā)生事故。 3、事故的爆發(fā)階段:這一階段必然會對人或物造成傷害或損失,事故發(fā)生已不可挽回,具有意外性和緊急性的特點,事故損失跟偶然因素有關。 4、事故的持續(xù)階段:事故造成后果仍然存在的階段,持續(xù)時間越長,所造成的危害就越大,要消除后果,需要花費較大的力量。 三、事故構成要素分析 1、人要素:人在生產過程忽視和違反安全規(guī)程、誤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2、物要素:設備、儀器、工具、原料、燃料等生產資料不安全狀態(tài)。 3、環(huán)境要素:自然環(huán)境、生產環(huán)境和社會環(huán)境對人的精神、情緒和生理狀況的影響,從而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4、管理要素:由于管理上缺陷或失誤,可導致技術設計缺陷、對操作者不良教育、勞動組織不合理、缺乏現(xiàn)場的合理指揮、沒有嚴格有效執(zhí)行安全標準和規(guī)范等。 四、1∶29∶300法則 美國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調查和分析了550000多起工業(yè)事故,發(fā)現(xiàn)其中:死亡和重傷事故1666起,輕傷事故48334起,無傷害事故500000起;即構成1∶29∶300的事故發(fā)生頻率與傷害嚴重度的重要法則。也就是說,在同一個人身上發(fā)生了330起同種事故,只有1起造成嚴重傷害,29起造成輕微傷害,300起無造成傷害。此法則表明了事故發(fā)生頻率與傷害嚴重度之間的普通規(guī)律,即嚴重傷害的情況是很少的,而輕微傷害及無傷害的情況是大量的,人在受到傷害以前,曾發(fā)生過多次同樣危險但并不發(fā)生事故,事故僅是偶然事件,它有多次隱患為前提,事故發(fā)生后傷害的嚴重度是有隨機性,一旦發(fā)生事故,控制事故的結果和嚴重度是十分困難的。對于不同事故而言,其無傷害、輕傷、重傷比率并不相同。為了防止事故,必須防止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tài),并且必須對所有事故(包括未遂)予以收集和研究,采取相應安全措施進行防范。 五、事故致因理論 1、海因里希事故因果連鎖論 海因里希提出事故因果連鎖論,用來闡明導致傷害事故各種原因因素及與傷害間關系,認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是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傷亡事故是由于五個因素(社會環(huán)境、人的過失、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事故、傷亡)按順序發(fā)展的結果,如多米諾骨牌一樣發(fā)生連鎖反應。如果移去一顆骨牌(不安全行為),則傷害不會發(fā)生。 (1)事故的因果連鎖: (A)人員傷亡的發(fā)生是事故的結果; (B)事故發(fā)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造成的; (C)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是由于人的缺點造成的; (D)人的缺點是由不良社會環(huán)境誘發(fā)、或者是由于先天的遺傳因素造成的。 (2)構成事故五個因素 (A)遺傳及社會環(huán)境 遺傳因素可能造成魯莽、固執(zhí)的性格;社會環(huán)境因素可能妨礙教育、助長性格上的缺點發(fā)展。 (B)人的缺點 是指先天的缺點有魯莽、固執(zhí)、過激、神經(jīng)質、輕率等;后天的缺點有缺乏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等。 (C)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是指那些曾經(jīng)引起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為或機械、物質的狀態(tài)。 (D)事故 是由于物體、物質、人或放射線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員受到傷害或可能受到傷害的,出乎意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 (E)傷害 由于事故產生的人身傷害。 (3)事故因果連鎖實際運用 海因里希認為:企業(yè)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消除機械等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中斷事故連鎖的進程而避免事故的發(fā)生。 2、現(xiàn)代事故因果連鎖(博德Frank Bird) 強調管理因素作為背后的原因,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是工業(yè)事故的直接原因,必須追究;但是它們只不過是其背后深層原因的征兆,是管理上缺陷的反映,只有找出深層的背后的原因,改進企業(yè)安全管理,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 (1)控制不足——管理 現(xiàn)代事故因果連鎖中一個最重要的因素是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員應該充分理解,他們的工作要以得到廣泛承認的企業(yè)管理原則為基礎。即:安全管理者應該懂得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原則??刂剖枪芾頇C制(計劃、組織、指導、協(xié)調及控制)中的一種機能。安全管理中的控制是指損失控制,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的控制。它就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 (2)基本原因——起源論 為了從根本上預防事故,必須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針對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對策?;驹虬▊€人原因和工作條件的原因。個人原因包括缺乏知識或技能,動機不正確,身體上或精力上的問題。工作條件的原因包括操作規(guī)程不合適;設備、材料不合格;施工環(huán)境差等因素。只有找出這些基本原因,才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發(fā)生。 (3)直接原因——征兆 不安全行為或不安全狀態(tài)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這一直是最重要的,必須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不過是象基本原因那樣,是深層原因的征兆一種表面的現(xiàn)象。在實際工作中,如果只抓住了作為表面現(xiàn)象的直接原因而不追究其背后隱藏的深層原因,就永遠不能從根本上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4)事故——接觸 從實用的目的出發(fā),往往把事故定義為最終導致人員傷亡,財物的損失,不希望發(fā)生的事件。但是,越來越多的安全專業(yè)人員從能量的觀點把事故看成是人的身體或構筑物,設備與超過其最大值的能量的接觸;或人體與妨礙正常生理活動的物質接觸。于是,防止事故就是防止接觸。為了防止接觸,可以通過改進裝置,材料及設施防止能量釋放;通過訓練提高工人識別危險的能力,佩戴個人保護用品等來實現(xiàn)。 (5)傷害——損壞——損失 傷害包括工傷、職業(yè)病以及對人員精神方面、神經(jīng)方面全身性的不利影響。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壞統(tǒng)稱為損失。在許多情況下,采取恰當?shù)拇胧故鹿试斐傻膿p失最大限度地減少。如對受傷人員進行正確地迅速搶救等。 總之,如果我們把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統(tǒng)稱為現(xiàn)場失誤;把企業(yè)領導和安全工作人員的管理欠缺統(tǒng)稱為管理失誤。那么,現(xiàn)代事故因果連鎖理論的核心在于對現(xiàn)場失誤的背后原因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現(xiàn)場失誤是由管理失誤造成的。 3、能量意外釋放理論 (1)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觀點 大多數(shù)傷亡事故都是因為過剩的能量,或干擾人體與外界正常能量交換的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而引起的。這種過量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的釋放,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所造成。即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使得能量或危險物質失去了控制,是能量或危險物質釋放的導火線。各種形式的能量是構成傷害的直接原因。能量一般分為勢能、動能、化學能、電能、原子能、輻射能、聲能、生物能等。為了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可以通過技術改進來防止能量意外釋放;通過教育、訓練來提高職工識別危險的能力;通過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來避免傷害。 (2)防止事故屏蔽措施 (A)用安全的能源代替不安全的能源(如:用液動扳手代替電動扳手等); (B)限制能量(如:容器的安全閥等); (C)防止能量積蓄(如:建筑物的避雷裝置等); (D)緩慢地釋放能量(如:減壓裝置等); (E)設置屏蔽措施(如:設置安全圍欄,安全網(wǎng)等); (F)在時間或空間上把能量與人隔離(如:將無損探傷安排在大部分施工人員下班后的中午或夜晚進行等); (G)信息形式屏蔽(如:掛安全警告牌等)。 4、軌跡交叉論 (1)軌跡交叉理論觀點 一起事故的發(fā)生,除了人的不安全行為之外,一定存在著某種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只有兩種因素同時出現(xiàn),才能發(fā)生事故。軌跡交叉論認為,在事故發(fā)展進程中人的因素的運動軌跡與物的因素的運動軌跡的交點,就是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和空間?;蛘哒f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發(fā)生于同一時間、同一空間,或者說兩者相遇,則在此時間、空間發(fā)生事故。 (2)人的因素運動軌跡 (A)遺傳、社會環(huán)境或管理缺陷; (B)由(A)原因造成心理上、生理上的弱點,安全意識低下,缺乏知識和技能; (C)人的不安全行為。 (3)物的因素運動軌跡 (A)設計、制造缺陷; (B)使用、維護、保養(yǎng)過程中潛在的故障,毛病; (C)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4)實際運用的意義 作為一種事故致因理論,強調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致因中占有同樣重要的地位。按照該理論,可以通過避免人與物兩種狀態(tài)同時出現(xiàn)來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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