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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西南邊疆的變遷與緬甸撣族的由來

 汐鈺文藝范 2017-07-06

緬甸的撣族和中國的傣族本為同一民族, 緬甸的撣族自稱也是傣, 撣族是緬族和其他一些民族對他們的稱呼。從歷史記載來看, 今天緬甸撣族的先民一度皆為中國的臣民, 其居住的區(qū)域也均屬中國的版圖。今天我們所見到的緬甸撣族, 是隨著中國西南邊疆的變遷和緬甸封建王朝的北擴而導致這個民族群體中的一部分被緬甸統(tǒng)治以后才逐漸形成的。對于這一觀點, 我國的學者都是認同的。但是, 對于緬甸撣族形成的具體歷史過程仍有系統(tǒng)論證的必要。因此, 本文對中國西南邊疆的變遷與緬甸撣族的由來論證如下。



關于中國傣族和緬甸撣族的早期歷史, 還有許多問題需要進行深入的研究。例如, 傣撣民族到底是從哪里來的? 又是什么時候開始生活在他們今天居住的這一帶地區(qū)的? 學術界仍然還有很大的爭議。但從比較可靠的記載來看, 大約在中國唐代以后, 這個民族群體的先民便已經居住在他們的后人今天居住的這些地區(qū)了。樊綽在其《蠻書》卷四中記載說: “黑齒蠻、金齒蠻、銀齒蠻、繡腳蠻、繡面蠻, 并在永昌、開南, 雜種類也”。


一般都認為, 這些“黑齒蠻”、“金齒蠻” 、“銀齒蠻”、“繡腳蠻”、“繡面蠻” 等, 即是當時人根據(jù)傣語民族先民的習俗特征對他們的稱呼。


唐時, 南詔興起于云南西部, 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以后, 形成了一個不受唐朝中央政府管轄的地方民族割據(jù)政權。《新唐書· 南蠻傳》記載說, 南詔勢力最強盛時, 其疆域“東距爨,東南屬交趾, 西摩加陀, 西北與吐蕃接, 南女王,西南驃, 北抵益州, 東北際黔巫”。當時發(fā)展到今天的滇西和西南及緬甸境內的傣族或傣撣民族的先民均處于南詔的統(tǒng)治下。唐昭宗天復二年(902年), 南詔政權崩潰。之后, 自公元902 年至937年間, 在原南詔統(tǒng)治的區(qū)域內, 先后出現(xiàn)了長和國、天興國、義寧國的統(tǒng)治。公元937年段思平建立的大理國, 其疆域基本上與南詔時期一致, 只是局部地方略有改變。


這一時期, 緬甸緬人的勢力崛起, 建立了蒲甘王朝。蒲甘王朝興起后, 緬族的勢力在向南部孟人地區(qū)和西南部阿拉甘地區(qū)擴張的同時, 也開始向北部和東北部的傣族地區(qū)擴張。雖然緬甸史籍記載說, 緬王阿奴律陀在公元11世紀發(fā)動統(tǒng)一緬甸的戰(zhàn)爭時, 曾親自前往大理索要佛牙, 返國時路經撣人諸國, 受到許多撣人首領的朝賀, 卯撣人(即傣卯人)還獻了一位公主給他。[ 2] (P74)還有的史籍說, 阿隆悉都王在巡游時, 也曾訪問了他領地附近的撣族下邦。但是, 這些僅僅只是傳說, 蒲甘王朝到底控制了傣族的哪一些地區(qū)? 目前還沒有明確可靠的記載。因為, 緬甸的史書還說, 阿奴律陀為了防止撣人的入侵, 又在撣邦高原山麓下設了43個哨所, 據(jù)哈威考證, 其中有33處, 現(xiàn)仍為村落或地區(qū)之名, 其中除了八莫在今撣邦外, 其余均不在今天的撣邦, 可知阿奴律陀時緬人的勢力并沒有真正深入和控制傣族地區(qū)。


公元13世紀初期, 正當宋、金對立, 而西南的大理國也處于內部分裂割據(jù)狀態(tài)中的時候, 北方蒙古族勢力興起。1253 年, 忽必烈率領蒙古兵攻破大理國, 并于1276年設立云南行中書省。同年,滅了南宋后, 蒙古統(tǒng)治者開始開展對西南少數(shù)民族的招降活動。


大理國時期的西部邊疆直與印度為界, 元代云南行中書省的西部邊界線亦沿襲不改?!对贰さ乩碇尽分杏涊d云南諸路行中書省有蒙光路軍民府。蒙光即位于今緬甸克欽邦中部的密支那西南部的孟拱, 元朝設置的蒙光路就駐在那里, 管轄的區(qū)域與西天接界界線顯然即今緬甸北部與印度分界的那加山。當時, 這一帶地區(qū)的傣族仍在中國元朝的管轄之下。西南部地區(qū)的情況, 《元史· 地理志》是這樣記載的: “金齒等處宣撫司(駐近保山)。其地在大理西南, 瀾滄江界其東, (西)與緬地接?!?…元憲宗四年(1254年), 平定大理, 繼征白夷等蠻。中統(tǒng)初(1260年), 金齒白夷諸酋各遣子弟朝貢。二年(1261年), 立安撫司以統(tǒng)之。至元八年(1271年), 分金齒白夷為東西兩路安撫使。十二年(1275 年), 改西路為建寧路, 東路為鎮(zhèn)康路。十五年(1278年), 改安撫為宣撫, 立六路總管府?!?/p>


金齒六路一甸之地, 大致相當于今云南省德宏州和臨滄地區(qū)的鎮(zhèn)康、永德一帶。這一帶地方原為大理國的西南邊境地帶, 元朝至元十二年才最終把這一帶地方的統(tǒng)治穩(wěn)定了下來。而這一邊疆地帶的西南部便與緬國之地相接。


蒲甘王朝末期, 緬甸一度控制了“金齒” 的一些地區(qū), 但是, 元緬戰(zhàn)爭以后, 蒲甘王朝衰亡,元朝先后于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在今緬甸太公城一帶設了太公路, 至元二十七年(1290 年)在今瑞麗縣西南部境外的瑞麗江南北兩岸設了蒙憐路和蒙萊路, 后又在今緬甸興威一帶的木都之地設了木邦路, 后至元四年(1338 年)又在緬甸本部設了邦牙等處宣慰司。后來, 終因緬王領地“處云南極邊”, 云南行省鞭長莫及, 于公元1342年便撤消了邦牙等處宣慰司, 將其轄地仍交由緬王治理, 作為元朝的屬國, 不再隸屬云南省。于是, 云南行省西南部的一段邊界仍退回到太公路南部地段。太公路的東部則為與太公路同時前后設置的木邦路(駐今緬甸臘戍北部之興威)。木邦路的范圍, 大致相當于今緬甸薩爾溫江以西的撣邦區(qū)域。木邦路的西南部接緬國境。南部與東吁交界。因此, 這一帶地區(qū)的絕大部分傣族當時仍在中國元朝的統(tǒng)治下。


在南部地區(qū), 元軍于1253 年攻破大理國后,在三年左右時間內, 征服了今天的西雙版納一帶,并立徹里軍民總管府。繼之, 又先后征討招降徹里南部的“八百媳婦國”, 最終將勢力深入到當?shù)?。《元史》卷三十五《文宗本紀四》說: “至順二年(1331年)五月己丑, 置八百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 以土官昭練為宣慰使都元帥。又置……者線蒙慶甸、銀沙羅等甸并為軍民府, 秩從四品。孟并、孟廣、者祥等甸并設軍民長官司, 秩從五品?!卑税俚忍幮克径荚獛浉慕?, 使云南行省的南部邊疆又向南擴展了一片, 把今天緬甸的南撣邦及泰國北部的清邁一帶地區(qū)都包括進去了。因此, 元代, 今天境外緬甸的絕大部分撣族同云南的傣族一樣, 依然在中國中央王朝的控制范圍內。


元末, 今云南西部中緬邊境一帶地區(qū)的傣族以麓川為中心逐漸擺脫元朝的控制, 形成一股分裂割據(jù)勢力?!对贰肪硭氖弧俄樀郾炯o四》記載:“至正六年(1346 年)六月丁巳, 詔以云南賊死可伐盜據(jù)一方, 侵奪路甸, 命亦禿渾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討之”?!八揽煞ァ?乃麓川路(今瑞麗縣)土官, 其本名應該譯寫做“思可法” 。“法” 亦作“發(fā)”。傣語中“思” 意為“虎”; “法” 意為“天”。因其“盜據(jù)一方”, 元朝統(tǒng)治者對其咬牙切齒, 故把他的名字譯寫成了“死可伐” 。


公元1368年, 元順帝逃回蒙古草原, 元朝的統(tǒng)治崩潰。朱元璋建立的明王朝代替元朝統(tǒng)治了中國。明王朝建立之后, 經過十多年的時間, 又把邊疆各地逐步統(tǒng)一。洪武十六年(1383年)三月,麓川、緬甸、車里(即徹里)、八百媳婦諸蠻, 皆遣使納款內附。


然而, 這時, 思可法(即死可伐)的四世孫思倫法盤踞麓川, 仍侵奪鄰境, 緬甸、車里、八百等皆受影響, 被遮斷, 云南三司難以實際支配西南部邊疆地區(qū)。思倫法當時所控制和影響的地區(qū)范圍, 據(jù)《白夷傳》記載:“東接景東府, 東南接車里, 南至八百媳婦, 西南至緬國, 西連戛里(今緬甸實階區(qū)西部的上欽敦縣), 西北連西天古剌(今印度), 北接西番(今西藏), 東北接永昌(今保山)”。當時, 除了車里等地區(qū)外, 今中緬邊境兩側的幾乎所有傣撣民族地區(qū)均被“麓川” 所兼并。思倫法稱“麓川王”, 其所統(tǒng)治的“麓川國”,大有脫離明朝版圖而自行獨立發(fā)展的趨勢。


建文元年(1399年), 思倫法卒, 原先被麓川兼并的傣族各部, 紛紛脫離麓川政權而自立。明廷抓住這個機會, 分別建立了許多土司政權, 先設了孟養(yǎng)、木邦、孟定三府, 隸云南;又設干崖、潞江、大侯、灣甸四長官司, 隸金齒。此外, 還設有威遠、鎮(zhèn)康、孟璉、孟艮、促瓦、散金等土司政權。這些地區(qū)的統(tǒng)治者都是傣族, 各有世襲的酋長, 元初已建為土司區(qū), 并由朝廷任命原酋長為土官, 明初沿元制, 后全被麓川所兼并, 均由思氏的親族或下屬頭目統(tǒng)治。思倫法死后, 明朝又就原來的建制, 重新設置了上述各土司, 又重新控制了傣族的廣大地區(qū)。到思倫法之子思任法統(tǒng)治時, “麓川” 勢力又不斷擴張。正統(tǒng)二年(1437年), 思任法侵奪南甸所屬羅卜思莊等二百七十八村。三年(1438 年)六月, 思任法親自統(tǒng)帥大軍, 侵入南甸、干崖、騰沖、潞江、金齒等地。七月, 又遣部屬萬余人奪占潞江等處地方, 沿江造船三百艘, 欲攻取云龍州。八月, 又指使下屬殺瓦甸、順江、江東等處駐守官軍。這些事件的不斷發(fā)生, 使云南全省為之震動。最終導致了明朝“三征麓川”。


正統(tǒng)十四年(1449年), 明將王驥第三次征討麓川之時, 迫使當時麓川的統(tǒng)治者思任法之子思機法逃到金沙江(今伊洛瓦底江)西部, 王驥乃“立石金沙江為界, 誓曰: `石爛江枯, 爾乃得渡' ?!狈潘闪藢σ谅逋叩捉鞑康目刂?。


后來割據(jù)孟養(yǎng)的思氏后裔仍多方爭取歸順朝廷, 并曾于景泰二年(1451 年)和景泰七年(1456年)兩次向明廷進貢, 交納差發(fā)銀, 但明廷不納, 并拘留使者。天順時(1457 -1461 年)又多次朝貢, 朝廷仍拒絕不納, 結果使得孟養(yǎng)長期陷于紛亂之中, 終于使這片土地淪于異域。

 


16 世紀上半葉, 正當明王朝逐漸放松了對一些傣族地區(qū)的控制之時, 恰值緬甸東吁王朝興起。東吁王朝興起時, 怒江、伊洛瓦底江一帶的傣族正處在各土司互相爭奪仇殺的動亂時代。公元1555年(明嘉靖三十四年), 緬甸東吁王朝統(tǒng)治者莽應龍攻占阿瓦后, 便開始向今緬甸撣邦地區(qū)和我德宏境內侵擾。先后奪去了木邦, 侵占了隴川、干崖、孟養(yǎng)等地。莽應龍死后, 莽應里繼續(xù)為東吁國主,進一步向傣撣民族地區(qū)進犯, 并一度侵入內陸。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 明將陳用賓為防御東吁侵擾, 在三宣之外沿邊修筑八關。此后, 三宣以外諸土司, 即今天緬甸北撣邦一帶的傣族上層,和明廷的關系就較以前疏遠了。


東吁王朝的統(tǒng)治者在侵略德宏地區(qū)的同時, 又分兵向東攻略車里、八百, 占據(jù)了今緬甸南撣邦地區(qū)。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 莽應龍起兵攻蘭那, 陷其國都, 擄其國主, 明代的八百宣慰使司,自此便亡于東吁。莽應龍滅了蘭那之后, 便以蘭那為跳板, 南攻泰國的阿瑜陀耶王朝, 北犯車里宣慰司。1568年(明隆慶二年), 東吁王朝統(tǒng)治者莽應龍第一次派兵攻擄車里。對此, 《明史· 云南土司傳· 車里》的記載是:“嘉靖十一年, 緬酋莽應里據(jù)擺古, 蠶食諸蠻, 車里宣慰使刀糯猛折而入緬,有大小車里之稱, 以大車里應緬, 而以小車里應中國?!?/p>


總之, 東吁王朝時期, 西雙版納也曾一度為緬甸控制。雖然緬甸東吁王朝最終并沒有能夠控西雙版納, 但是, 到了明代后期, 許多原先屬于中國的傣族地區(qū)淪于緬甸, 主要地區(qū)有:木邦軍民宣慰使司、孟養(yǎng)軍民宣慰使司、孟密宣撫司、蠻莫安撫司、孟定御夷府、孟艮御夷府。當然, 對于上述地區(qū), 緬甸統(tǒng)治者并不是都能完全控制, 清初, 一些早先附緬的傣族首領又在中緬之間徘徊。

1752年, 東吁王朝被下緬甸的孟人勢力所滅。但緬人首領雍籍牙重新糾集東吁王朝舊部, 打敗孟人勢力, 建立了緬甸歷史上最后一個王朝雍籍牙王朝。雍籍牙王朝穩(wěn)定了國內局勢后, 又步東吁王朝后塵, 繼續(xù)向傣族地區(qū)進犯。雍籍牙死后, 其子莽紀覺、孟駁相繼為王, 便不斷侵擾我沿邊。


乾隆三十一年十二月, 緬兵所遣東路軍由景線進逼孟艮、整欠。先占孟艮, 繼而侵入西雙版納。


對于緬甸雍籍牙王朝的不斷入侵, 清廷不得已而進行軍事反擊, 于是發(fā)生了乾隆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1764 -1770年)兩次征緬的戰(zhàn)爭。


這兩次征緬戰(zhàn)爭, 在領土方面雖無太大的收獲, 但卻暫時壓住了雍籍牙王朝侵犯我邊境地區(qū)的這股兇焰。此后, 緬甸雍籍牙王朝再也無力組織對我邊境地區(qū)的大規(guī)模侵擾。但是, 緬甸雍籍牙王朝的入侵, 使緬甸對自東吁王朝以來對許多傣族地區(qū)的控制進一步穩(wěn)定, 也使傣民族大體上形成了今天這種分別屬于中緬兩國的傣撣民族的跨國境格局。


被緬甸封建王朝控制的那一部分傣族, 盡管依然自稱為傣族, 但是, 緬甸的統(tǒng)治者一直把他們叫做撣族。后來, 人們把他們控制下的傣族地區(qū)也統(tǒng)稱為“撣族諸邦” (ShanStates), 簡稱“撣邦”。


1885年12月, 就在英國人侵占上緬甸時, 英國的一位“撣族事務專家” 的皮爾切爾, 在一份他發(fā)表的有關撣邦的《資料匯編》中說: “撣人的自稱是傣(Tai), 他們的分布地區(qū)極為廣泛, 大概是印度支那各種族中人數(shù)最多的一個種族, 僅在緬甸, 從西北到北部再到東部直至東南部, 都有分布, 曼尼普爾也有發(fā)現(xiàn), ……一直到云南內陸。從阿薩姆河谷地區(qū)直到曼谷和柬埔寨, 各地的撣族都信佛教, 都很文明, 各地的撣族都說著差別不大的語言。……命運把這個民族分裂為若干互不相著的小邦國, 暹羅大概是現(xiàn)存的唯一一個獨立的撣族國家, 其他所有的撣人則都分別屬于阿瓦、中國或暹羅。”這里, 皮爾切爾將他所說的撣族分為了四個主要部分:即西北撣人、中國撣人或者叫東北撣人、東部撣人、南部撣人。又說。相對應的另一種分法又可以分為罕底撣人、卯撣人(又叫中國撣人)、撣邦撣人、暹羅撣人。


在皮爾切爾的論述中, “撣邦撣人” 指的就是今天我們所說的緬甸撣族。19世紀出使緬甸的英國人亨利· 玉爾在其《出使阿瓦日記》中談到說,當時緬甸王朝控制的撣族即傣族地區(qū)共有13個邦,即勐白(Mongpai, 緬語叫Mobye)、莫邁(Mawkmai,緬語叫Mokme)、勐乃(Mongnai, 緬語叫Mone)、洋薈(Yawnghwe, 緬語叫Nyaungyue)、萊卡(Laikha, 緬語叫Legya)、錫袍(Hsipaw, 緬語叫Thibaw)、生威(Hsenwi, 緬語叫Theinni)、耿馬(Kungma, 緬語叫Kaingma)、勐蒙(Mongmung,緬語叫Maingmaing)、孟連(Monglem, 緬語叫Mainglengyi, 意為大孟連)、景棟(Kengtung,緬語叫Kiangtung)、景洪(Kenghung, 緬語叫Kianghung)、景真(Kengcheng, 緬語叫Kiangkhen)。此外, 玉爾還提到孟定, 但他不清楚孟定“是否也向緬甸朝貢?!?/p>


從玉爾的記載來看, 其對緬甸撣族地區(qū)的認識是很有限的。因為, 還有一些撣族的小勐邦在玉爾的記載中并沒有提到, 而他提到的這些勐邦當中,有一些則是屬于中國的, 如耿馬、孟連、景洪等等。后來, 英國的“撣族事務專家” 的英國人皮爾切爾在其關于撣邦的《資料匯編》中, 列出了如下一些緬甸撣族勐邦的名稱:


北撣邦有莫枚(Momeit)、莫萊(Mohlaing)、庫美(Kume, 又叫Heme)、勐昆(Maingkun)、當拜(Toungbaing)、勐吞(Maington)、東澤(Thonze)、錫袍(Thibaw)、勒迦(Legya, 即萊卡的緬語發(fā)音)、勐康(Maingkaing)、由叟(Youksouk,即勞掃的緬語發(fā)音)、勐金(Maingkin)、登尼(Theinni, 即生威的緬語發(fā)音, 生威又包括有九個小勐)。


南撣邦有提己(Tigyit)、莫別(Mobye, 即勐別的緬語發(fā)音)、娘越(Nyaungywe, 即洋薈的緬語發(fā)音)、囊溫(Naungwun)、些龍(Helon)、勐蓬(Maingpun)、勐塞(Maingseik)、莫邁(Mokme)、莫乃(Mone, 即勐乃的緬語發(fā)音)、勐潘(Maingpan)、景棟(Kyein - tung)、景肯(Khein-khen, 即景真的緬語發(fā)音)。此外, 皮爾切爾還提到了一些緬人直轄的撣族鄉(xiāng)鎮(zhèn)。


事實上, 皮爾切爾所列的撣族勐邦也不完全,他所列出的只是當時薩爾溫江以內的撣族小勐邦。


雖然在上述材料中關于緬甸王朝控制的撣族即傣族地區(qū)的具體情況各有不同, 但是, 到緬甸最后一個封建王朝雍籍牙王朝末期, 這些地區(qū)中的絕大部分地區(qū)已經為緬甸王朝牢牢控制, 成了后來英國組建的“英屬撣邦” 的基礎。盡管后來的中緬邊界還有所調整, 但中國傣族和緬甸撣族這種跨國境分布的格局從這個時期開始便已經永久地形成了。

 


隨著中國西南邊疆的變遷和緬甸封建王朝勢力的北擴, 居住在這一帶地區(qū)的原來作為一個整體中的傣語民族, 由于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國度, 其歷史經歷也就有了差異。


在中國一側, 更早時期對傣族的統(tǒng)治形式我們不是很清楚, 但從元明時期, 特別是在明代, 中國中央王朝對其統(tǒng)治區(qū)域內的傣族進行統(tǒng)治的主要形式一直是土司制。即在這些地區(qū)仍沿用原有的土酋治理地方, 即所謂“以夷治夷”。土司制度實際上包括土官和土司兩類土職, 凡是其地劃為正規(guī)的府、州、縣的, 官職名稱也與內陸正規(guī)制度相同,只是不設流官, 仍沿用原有土酋治理地方, 準其世襲任職, 凡被稱為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及其左貳的, 屬于土官一類。另一類, 不建為府、州、縣, 而另有一套不同于內陸的官職名稱, 最大的是宣慰司, 主官稱宣慰使, 官階從三品;次為宣撫司, 宣撫使從四品;再次為安撫司, 安撫使從五品;下為長官司, 長官正六品, 皆有副職。另有不常設的招討司。這些都稱為土司。二者還有實質上的不同:土官只有政權, 不掌握軍權, 所以由吏部扎委;土司掌握境內的軍政大權, 因此要由吏部的兵部會同委任。除次之外, 還有所謂“御夷府”、“御夷州”, 名義上是土官, 實權都相當于土司。


土司制度是中央王朝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對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一種政治制度。為了行使對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主權, 中央王朝對土司規(guī)定了若干義務, 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就是“供征調”。所謂“供征調”就是中央王朝有戰(zhàn)事時, 土司必須奉命征調軍役為中央王朝服務。元代由于統(tǒng)治時間較短, 留下來的記載不多, 而有明一代對傣族各部征調使出事戰(zhàn)爭的事件是極為頻繁的, 這種征調包括出兵、出糧餉、出軍械、出戰(zhàn)具如戰(zhàn)象、戰(zhàn)馬、船只等。


除了戰(zhàn)時的這種征調外, 中央王朝還要向土司地區(qū)進行經濟上的攤派, 主要形式有差發(fā)、朝貢等。差發(fā)是朝廷對各土司按年征取一定數(shù)目的金銀, 謂之差發(fā)銀兩。另外, 中央王朝還要求傣族地區(qū)的統(tǒng)治者定期向中央王朝朝貢。朝貢是周邊國家或民族在承認中國中央王朝的宗主權的前提下同中央王朝保持友好往來的一種交往方式, 對于周邊少數(shù)民族, 中央王朝更把這種方式看成是一種控制手段。明代傣族向朝廷進貢的物品, 主要有象、馬和各種珍奇異物等等。另外, 為了加強對傣族地區(qū)的控制, 中央王朝還開始向傣族地區(qū)大規(guī)模移民。早在漢代, 就有內陸人民移入云南, 但元明時期, 特別是明代, 出現(xiàn)了內陸人民移居云南的高潮。現(xiàn)今云南民間多數(shù)人自稱祖上是明洪武年間從南京遷來的, 甚至一些少數(shù)民族也有此種傳說。盡管這些說法難免有附會和傳說失真的成分, 但從某個側面確也可以說明當時移民的盛況。


明代設置土官土司是一種權宜之計, 為加強對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控制, 中央王朝最終目的是改土歸流。明代, 土職陸續(xù)被改流的地區(qū)很多, 但由于當時傣族地區(qū)的經濟基礎并不適應流官形式的上層建筑, 所以百夷地區(qū)最終沒有一人一地被改流。


清代對少數(shù)民族的統(tǒng)治沿襲了明代的土司制度, 同時也采用了明統(tǒng)治者的辦法, 不斷地進行改土歸流。從清朝以武力占領云南之時起, 直到清王朝統(tǒng)治的最后一年, 一直都在進行改土歸流。清代在云南最初進行的改流就是在傣族地區(qū), 如順治十六年在元江地區(qū)的改流, 最后進行改流的也是傣族地區(qū), 如宣統(tǒng)二年在車里地區(qū)的改流, 都是如此。


元、明在云南境內設置了許多的土官、土司, 后經明清兩代改土歸流, 總的數(shù)量不斷減少, 但在傣族地區(qū), 土司不僅仍然大量存在, 而且反而有所增加。


這種局面主要是統(tǒng)治者對傣族地區(qū)不斷進行分化割裂的結果。清末民初, 中央政府在傣族地區(qū)又開始進行改流。盡管傣族地區(qū)的土司制度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才最后被廢除, 但從明清以后, 中國中央王朝對傣族地區(qū)的控制便鞏固下來了。


緬甸封建王朝真正對一部分傣族實行有效的統(tǒng)治是從東吁王朝時期開始的。在麓川政權即緬史上所說的勐卯王國滅亡后, 恰值緬甸東吁王朝興起。東吁王朝興起之初, 怒江、伊洛瓦底江的傣族正處在各土司相互爭奪仇殺的動亂年代。于是東吁王朝統(tǒng)治者趁機北犯, 侵占了一些傣族的地區(qū)。此后中國一度收復了一些地區(qū), 但緬甸仍不斷侵擾。18世紀中葉緬甸雍籍牙王朝建立后, 又不斷侵奪傣族的土地, 最終使得一大片傣族的土地及其居民, 淪于緬甸的控制之下。


東吁王朝對傣族或者他們所稱的撣族的地區(qū)的統(tǒng)治權利的具體體現(xiàn)主要也是向當?shù)卣魇斩愂眨?據(jù)記載, 17世紀時, 東吁王朝就在首都設有一名銀稅大臣, 專門負責對撣邦等邊區(qū)的人民征收一種固定的銀稅。為了統(tǒng)治他們控制的傣撣民族地區(qū), 緬王還向當?shù)嘏神v自己的政治代表。早期的情況已無從知曉, 從晚期的情況來看, 在緬甸最后一個封建王朝貢榜王朝(又稱雍籍牙王朝)時期(19世紀), 緬王在撣族諸邦的統(tǒng)治中心設于勐乃,緬王派遣的直接管理撣族地區(qū)事務的官員叫“波木敏達” (bohmumintha), 但“波木敏達” 大部分時間住在曼德勒, 只是偶爾前往巡視。真正常駐撣族地區(qū)的是“波木敏達” 的助手, 一種叫做“悉客” (sitke)的官員。當時, 好幾個大一點的撣族的“勐” 或邦都派駐有“悉客” , 其中駐勐乃的叫做“悉客多紀” (sitkedawgyi, 即“大悉客”), 其他撣族諸邦的“悉客” 均需定期或不定期向駐勐乃的“悉客多紀” 匯報各個勐或邦的情況?!跋た投嗉o” 則又隨時向駐曼德勒的“波木敏達”匯報撣族諸邦的情況, 或在“波木敏達” 前來巡視的時候向他匯報撣族諸邦的情況。緬王指派的“波木敏達” 及“波木敏達” 的助手、駐勐乃的“悉客多紀” 和駐其他一些大撣邦的“悉客” 均系緬族人。這些緬人駐扎官一般都從緬甸本部帶有300 -400名軍政隨行人員。


緬王對其所控制的傣族地區(qū)即緬人所稱的撣族諸邦的統(tǒng)治也是一種“半自治” 形式, 緬王也允許撣族的首領保留他們的世襲職位。但是, 隨著時間的推移, 被緬甸控制的那一部分傣族逐漸在一定程度上“緬化” 了, 如在緬甸統(tǒng)治下的撣族諸邦,各個邦的首領即“索巴” (suobwa, 即傣語“召法” 一詞的撣語方言發(fā)音, 意為“王”)都擁有緬王賜給的權標, 與緬王一樣, 可使用金傘或白傘,“索巴” 稱呼他們自己或親屬以及臣民稱呼他們及親屬時都使用一些特殊的緬甸“王族語匯”, 如他們的兒子稱“塔多” (thadaw, 意為“王子”)、女兒稱“塔米多”(thamidaw, 意為“公主”)、他們的兄長稱“尼多” (nyidaw, 意為“王兄”)、弟弟稱“囊多” (naungdaw, 意為“王弟”)姐姐稱“阿瑪多” (amadaw, 意為“王姐” )、妹妹稱“尼瑪多” (nyimadaw, 意為“王妹”)等等。這些稱謂與緬王在宮廷中用的完全一樣。撣族諸邦的首領自己都可稱“雅薩” (yaza, 即緬語對巴利語raja一詞的異讀和異寫, 中文一般譯寫為“羅阇, 意為“王”)或“摩訶雅薩” (即“摩訶羅阇” , 意為“大王, 但不可稱“羅阇帝羅阇” (rajadhiraja,意為“眾王之王”)或“巴瓦欣·敏塔拉紀”(bawashinmintaragyi,意為“生命之主、偉大正義之王” ), 這些稱號是緬王專用的。撣族首領還被封為“奈溫巴英” (newinbayin, 意為“日落王”),而緬王則自稱“奈兌巴英” (nedwetbayin, 意為“日升王”)。另外, 他們在住房建筑式樣、財產繼承制度等方面也受到了緬甸緬族的影響。


盡管如此, 他們在社會經濟和文化諸多方面依然與中國的傣族很相似。而且至今, 居住在緬甸的撣族, 依然還自稱傣族。例如居住在緬甸北撣邦一帶的撣族還與相鄰的中國云南德宏一帶的一些傣族一樣自稱“傣巖” (TaiYai, 意為“大傣” )。中國邊境地區(qū)的人們, 現(xiàn)在也依然把緬甸的撣族說成是“緬甸傣族”。如果我們要強調緬甸撣族與中國傣族之間差異的話, 似乎可按照緬甸人的稱謂, 把緬甸的這些傣族稱為撣族。但如果我們要強調他們之間的共性的話, 我們依然可以把緬甸的撣族叫做傣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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