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嶧山刻石》,或稱《嶧山石刻》、《嶧山碑》、《嶧山銘》等,古“嶧山”也作“繹山”,故也有文獻稱為《繹山刻石》、《繹山石刻》、《繹山碑》、《繹山銘》的,刻石上的字體為小篆(亦稱秦篆)。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東巡上嶧山(今山東嶧山境內(nèi)),為歌頌秦德而立,也是秦始皇東巡刻石第一種,傳為李斯撰文并書碑。 
  
  (一)關(guān)于嶧山 
  《尚書·禹貢》曰:   嶧陽孤桐,泗濱浮磬。(鄭玄注曰:嶧山今在下邳西葛嶧山也。)   《詩經(jīng)》曰:   奄有鳧嶧,遂荒徐宅。   《爾雅》曰:   魯國鄒縣有嶧山,絕石相積構(gòu),連屬而成山。   《孟子·盡心上》曰:   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   【按】東山即指嶧山,也作繹山,位于今山東省鄒城市東南10公里處,與泰山南北對峙,被譽為“岱南奇觀”、“鄒魯秀錄”,為中國古代九大名山之一。唐代封演《封氏聞見記》卷八《繹山》曰: 
 兗州鄒,繹山,南面平復(fù),東西長數(shù)十步,廣數(shù)步,其處生桐,相傳以為(原作“生梧桐傳以”,據(jù)《唐語林》引改)《禹貢》“繹陽孤桐”者也。 
 嶧山,《尚書》、《詩經(jīng)》已有記載,早在秦漢時期就著稱于世,嶧山以它獨特的靈秀引來了許多帝王,如秦始皇、劉邦、李世民、趙匡胤、朱元璋、乾隆等,也引來了眾多的文人騷客,如孔子、孟子、莊子、司馬遷、李白、杜甫、蘇軾、陸游、趙孟頫、鄭板橋等,他們來嶧訪幽探奇,留下眾多詩歌墨寶,蔚為大觀。同時,道教的隨山派、清靜派、龍門派以及佛教的許多僧徒都曾在嶧山清心修煉,歷代仙曲梵音不斷,道家稱之為“妙光洞天”,佛家則稱之為“繹詩之庵”。 
  (二)《嶧山刻石》的內(nèi)容 
  西漢司馬遷《史記》載有秦始皇登鄒嶧山刻石頌秦德之事,然未錄刻石之文。秦刻石七種,其他六種《史記》皆有錄文,唯此未錄,這是一種非常特殊的現(xiàn)象?;蛟S司馬遷未訪得此石之故,或許如北宋歐陽修所言“至二世時丞相李斯始以刻石”,或許如近代歐陽輔所言“偶忘其辭”,則不得而知了。今據(jù)明拓本補錄《嶧山刻石》全文如下: 《始皇詔》144字,字略大。文曰:   皇帝立國,維初在昔,嗣世稱王。討伐亂逆,威動四極,武義直方。 戎臣奉詔,經(jīng)時不久,滅六暴強。廿有六年,上薦高號,孝道顯明。 既獻泰成,乃降旉惠,親巡遠方。登于繹山,群臣從者,咸思攸長。 追念亂世,分土建邦,以開爭理。功戰(zhàn)日作,流血于野,自泰古始。 世無萬數(shù),陀及五帝,莫能禁止。乃今皇帝,一家天下,兵不復(fù)起。 災(zāi)害滅除,黔首康定,利澤長久。群臣誦略,刻此樂石,以箸經(jīng)紀(jì)。   《二世詔》79字,字略小。文曰:   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所為也。今襲號,而金石刻辭不稱始皇帝,其于久遠也。如后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夫=(當(dāng)是“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敝圃唬骸翱桑 ?/span>   (《二世詔》中,“斯”即左丞相李斯,“去疾”即右丞相馮去疾,“德”,不知何人。) 【按】《古文苑》(《四部叢刊》本)亦錄其文,然有四處不同:1、“廿有六年”的“廿”,《古文苑》作“二十”;2、“乃降敷惠”的“敷”,(拓本作“尃”,即今之“敷”字),《古文苑》作“?!保▽#?;3、“以開爭理”的“爭”,《古文苑》作“事”;4、“臣昧死請制”的“昧”, 《古文苑》作“冐”。 黃公渚《周秦金石文選評注》曰:   (《嶧山刻石》)文凡兩篇,前篇是頌,后篇是二世詔書,頌辭痛斥封建之害,視《史記》廷議加詳,實即申敘廷議而為之。開首以“皇帝立國”四字,籠罩一切,追溯在昔,猶王時并兼六國之功,轉(zhuǎn)到薦號稱帝,告廟親巡,開國大事,略具于此。通篇三句為韻,用韻極錯縱變化之妙,仿佛《秦誓》。   【按】黃氏指出《嶧山刻石》的文學(xué)內(nèi)涵,值得注意。文中所說“《秦誓》”是指《尚書·周書》中的一篇,“廷議”是指秦始皇二十六年李斯的建議,載《史記·秦始皇本紀(jì)》,文曰:   (三)刻石中某些文字的寫法   徐鉉、鄭文寶傳刻《嶧山刻石》之篆字多與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不合,后人頗有微詞。清代錢大昕《潛研堂金石文跋尾》舉“攸”字不合《說文解字》,以為“疑徐氏傳模之誤”,而清代畢沅《關(guān)中金石記》結(jié)合金石刻、文獻典籍對《嶧山刻石》的字體更有詳盡論述,后舉“強”、“尃”、“建”、“數(shù)”、“襲”、“者、“德”7字以為“此皆于六書不合,或是古本磨泐,鉉臨寫時以意增改未可知”。 【按】《嶧山刻石》為徐鉉所摹,而《說文解字》又為徐鉉所校訂,不應(yīng)有誤。又,據(jù)羅振玉先生考證,錢氏、畢氏之說非是,詳見其《雪堂金石文字跋尾》卷二《繹山刻石跋》,又見其《讀碑小箋》第一則、第三則,此附錄《雪堂金石文字跋尾》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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