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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一、“說刑法有缺陷的人,都是解釋者制造出來的缺陷。情人眼里出西施,你覺得她漂亮,她就是漂亮?!?/p>
三、“我在想問題的時候,從來不想、也不問立法者是怎么想的。因為我覺得根本沒有立法原意。你怎么能知道立法原意呢?立法者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常務(wù)委員會,這是一個集體,我們怎么可能知道在立法的時候,他們是怎么想的,他們想的是不是一樣。即使有立法原意,我們沒有獲得立法原意的任何途徑?!?/p> 四、“起草法律的人,在立法的時候,他所考慮是最基本時候、典型事實。但是所遇到案件并不一定是典型的案例,一般的盜竊、搶劫誰都會知道。學(xué)法律要解決的不是這些典型案例,而是要解決邊緣的、疑難的案例,我們要解決的,是立法者99.99%所考慮不到的案例?!?br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 MAX-WIDTH: 100%;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ADDING-TOP: 0px"> 五、“如果講立法原意,那就是法律頒布很久,我們要生活在死人的統(tǒng)治之下。很多國家法律,都有一百多年甚至更久,不會有人去問一百多年人是怎么想的,從來不會有人去問。” 奇葩式案例 一、絕不是李白的意思 唐詩宋詞,幾千年來不斷有人解釋?!坝腥苏f,這句話真好,有八種意思。他問過李白嗎?他說的八種意思,絕對不是李白當(dāng)時的意思,法律也是一樣?!?/p>
一個身材弱小的女大學(xué)生,走在一個人的路上,對面過來一個身材高大男子,害怕被搶,于是就緊緊抱住包。對面男子本來沒有搶她的意思,看著她那么緊張,就起了念頭,走到跟前,就把包奪走了。你說怎么辦?盜竊吧,不是;搶奪吧,是趁人有備而不是趁人不備。所以這的趁人不備就要解釋; 三、是撿錢包還是盜竊 一個男人,在四樓,脫衣服的時候,把錢包掉到樓下,樓下是大馬路,人來人往。他就趕快讓夫人下去,正好來了一個人,他就大喊我的錢包不能拿走,那個人就慢悠悠把錢拿走了。你不能說是侵占,男人還看著,不能說是遺忘物;不能說是搶奪,是地上撿的,不能說從地上搶奪的,如果有管制刀具,還有可能構(gòu)成搶劫了,四層樓怎么搶劫呀。只能是盜竊,古代叫竊盜,現(xiàn)在叫盜竊。 四、文字的奧義
解釋刑法,要從目的到文字,有時候也要從文字到目的。文字太奧妙,文字有多種含義。要探究文字的目的。 比如有個很熟悉的教授給我發(fā)短信:“請問你知道***的手機(jī)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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