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師德
1、違反市局規(guī)定“六條禁令”之一者,扣積分2分,違反園“教師行為十五不”之一者,扣積分1分。
2、搬弄是非,傳遞閑話,鬧不團結,一次扣積分2分。
3、與園內同志或家長吵架,一次扣積分1分,罵人一次扣積分1分,打人一次扣積分5分,并承擔醫(yī)藥費及一切經濟損失。
4、有意見不正面提,故意頂撞、吵鬧、惡語傷人,一次扣積分1分。
5、打牌賭博或因其它行為影響工作,影響單位名譽扣積分10分。
6、思想意識不健康,生活有越軌行為的,扣積分10分。
7、對持不同意見的同志打擊報復(在經濟上、政治上造成嚴重后果)一次扣積分10分。
8、不服從工作安排,經勸說仍不服從,并故意吵鬧,在此期間不發(fā)給自籌工資。
9、因教師個人行為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全額給予賠償。
10、家屬在園大吵大鬧,扣其教師積分10分,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全額進行賠償。
二、出勤
1、曠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不到崗上班者,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小時扣積分2分,1天扣積分5分,無當月全勤積分。
2、事假:當班請事假半天,扣積分0.5分;2天以內扣積分1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積分2分/天;無當月全勤積分。
3、病假:請病假2天以內(含2天),扣積分0.5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積分1分/天;無當月全勤積分,一周以上扣除當月超量積分。一學期內教齡十年以上病假1天,二十年以上病假2天,三十年以上病假一周內只無全勤積分。
4、病、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履行請假手續(xù)方能離園,否則作曠工處理;病假需醫(yī)生證明方可,辦公時間每月請假3次按事假1天處理;私自換班一次扣積分1分。
5、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6、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政治活動等集體活動,一次扣積分1分,并無當月全勤積分。
7、上班遲到、早退一次5分鐘以內扣積分0.5分;10分鐘以內扣積分1分,并以此比例計算。每月遲到3次,當曠工一天處理。
8、所有教職工一律實行上班查到考勤制,值日領導實行查到制,上午查4次,中午2次,下午2次(配班教師、保育員在指定地點辦公、配班),崗位無出勤者扣積分0.5分。
9、全月出滿勤,積分5分。
三、教職工工作量及教育教學管理
1、崗位工作量積分:園長12分,書記、副園長、工會紀檢積分為10分,辦公室主任、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積分為7分,保教副主任、政工干事、保衛(wèi)科長積分為5分,主班教師積分5分,炊事班長積分5分。
2、班級按幼兒人數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40人,大班(學前班)45人標準,多一人每月每班超量積分0.6分(參考班級兒童出勤率高低計算)。
3、教師不認真制定和執(zhí)行教學計劃,不按時按計劃組織晨晚間活動、備課、填寫成長檔案、教課、批改作業(yè),一次扣積分1分。
4、不按時填寫、報送飯餐表及各種表冊和材料,一次扣積分1分。
5、教師不得將自己小孩放在本班內(三位教師)。上班時間打毛衣、帶自己小孩、接待客人、午睡不及時為孩子蓋被子、管理不善、陪睡等,發(fā)現一次扣積分0.5分。
6、不按時作息,不履行一日工作職責,發(fā)現一次扣積分1分。
7、保育員不執(zhí)行一日工作職責和衛(wèi)生保健一日常規(guī),一次扣積分1分。如:消毒、拖地、幼兒尿床尿褲子不及時洗曬、保育員不流水沖碗筷等。
8、不按時保質保量洗曬行李(月中洗床單,月底洗被子)一次扣積分1分。
9、當班教師和保育員如果不按時供應幼兒足夠的飲水,幼兒喝自來水,一經發(fā)現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不發(fā)工資,扣除當月全勤積分、超量積分,年度考核視作不合格。
10、班上物質保管不妥,造成損失,由當班教師和保育員按折舊價值賠償。
11、事務人員每月二號前不提供報表,一次扣積分0.5分,不按時交盤存表一次扣積分0.5分。
12、采購質量不好的、腐爛變質的蔬菜照價賠償。不按食譜購物,不按時提供食品和菜類,一次扣積分1分。
13、保管員要管理好各類物品,做到帳物相符,每學期清查一次公物,年終由會計填寫《固定資產表》并存檔,如不履行職責,扣積分1分。
14、因失職造成服裝、道具損失,保管員按折舊價值賠償。
15、炊事員不履行本人工作職責(如領取白案物資,不按時發(fā)放早餐,不按食譜操作等),一次扣積分1分。
16、保育員、炊事員不按時作息,提前或推遲早、中、晚餐供應時間,不執(zhí)行崗位職責,一次扣積分1分。
17、早點、午點出次品,一般傷欠堿一次扣積分0.5分,嚴重傷欠堿負責賠償二分之一成本費。
18、不按要求做好各自劃分區(qū)域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一次扣積分1分,現場抽查出現問題扣積分2分。
19、醫(yī)務人員不履行工作職責,離崗、串崗,造成幼兒病、傷無人診治,一次扣積分1分。
20、公用設施出現問題(龍頭、燈具、玩具、床等所有用品),隨時處理,報告后兩天內不處理扣后勤負責人積分1分,危及兒童生命安全的必須及時搶修,因搶修不及時而出現事故按事故處罰條例追究責任。
21、虐待、體罰兒童的行為,發(fā)現一次扣積分5分,當眾檢討,發(fā)現二次扣積分10分,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三次以上(含三次)停職檢查,停職期間不發(fā)工資并扣除全勤積分、超量積分,直到徹底反省批準上崗為止。若后果嚴重,要負法律責任。
22、老師、保育員認真履行職責,出色完成班級各項任務,每月積分5分。
23、常規(guī)檢查優(yōu)勝班獎班級積分3分,環(huán)境美化、活動室布置優(yōu)勝班獎班級積分3分,質量評估優(yōu)勝班獎班級積分3分,期末評比優(yōu)勝班級獎班級積分6分。
24、積極參與教科研活動(含常規(guī)教研活動、編排兒童節(jié)目)者一次積分2分。獲獎者按級領獎:
國家級:一等獎50分-;二等獎:40分;三等獎:30分。
省級:一等獎20分;二等獎18分;三等獎15分。
地市級: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
縣市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園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獲獎課件積分8分,制成碟積分12分。(課件(碟)須交園電教室。)
25、在指導繪畫、文體及其它競賽中獲優(yōu)者給獎,國家級積分5分,省級積分4分,地市級積分3分,市級積分2分。
26、在各級報刊雜志上發(fā)表文章、兒歌、繪畫作品、故事等按級發(fā)獎。
①消息通訊:300字以內,市局積分1分,市級2分,地市級3分,省級4分,國家級5分;300字以上,市局積分5分,市級6分,地市級7分,省級8分,國家級10分。
②教師文藝作品、繪畫作品發(fā)表,縣市級3分,地市級4分,省級5分,國家級10分。
③教學論文、業(yè)務文章在公開發(fā)行刊物上發(fā)表,地市級刊物10分,省級20分,國家級30分。
27、凡參與教學科研活動者,取得科研成果后,園級5分,市級10分,地市級20分,省級30分,國家級40分。
28、廚房工作人員努力搞好師生生活,不斷提高技術,保質保量做好飯菜、早午點、主廚師傅一月不出次品積分5分,其他炊事員積分3分。
29、勤儉辦園、增收節(jié)支、經濟效益顯著,有突出貢獻者積分10分。
30、教職工私自帶走集體財物,私自帶走食品、用具和搞特殊化,發(fā)現一次扣積分5分。
31、次事員不認真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出現事故的,一次扣積分5分,如情節(jié)嚴重,加倍懲罰。
32、保管員不堅持原則,接受腐爛變質和質量不好的物品,照價賠償,接受個人推銷或存放食品一次扣積分5分。
33、圖書管理員(檔案員)須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一次扣積分0.5分。
34、財會人員須認真履行職責,如造成經濟損失,扣積分1分,并全額賠償。嚴重者負法律責任。
35、門衛(wèi)24小時值班,若發(fā)現離崗一次扣積分0.5分,若幼兒無家長接而出走,在崗一次扣積分5分,不在崗一次扣積分10分,若情節(jié)嚴重給予停職處分,停職期間不發(fā)工資,認真履行來客登記制度,若管理不嚴造成財產損失和被盜,賠償損失金額的1/3,每天早晚打掃園區(qū)內衛(wèi)生,場內有紙屑、垃圾,發(fā)現一次扣積分0.5分。
36、在全園聘任中聘掉的教職工,需自己聯系崗位,若無崗無人接納,園務委員會安排工作崗位,停發(fā)三個月自籌工資。
37、教師脫產進修必須提前一學期說明情況,按《松滋市教育局教師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安全
1、全月無安全事故,每人積分5分。
2、一般事故(破皮、挖傷、起皰、青腫、流血等),老師在崗,一次扣積分0.5分。若不在崗,一次扣積分5分。
3、大型事故(關節(jié)脫位、縫針三針以內,輕度燙傷不需住院治療),老師在崗,一次扣積分5分,若不在崗,負擔二分之一醫(yī)藥費并扣積分10分。
4、惡性事故(骨折、燙傷、縫針三針以上)老師在崗,負擔二分之一醫(yī)藥費,扣積分10分,老師不在崗,扣積分30分,并負擔二分之一醫(yī)藥費,視其情節(jié)追究法律責任。(走失、支票遺失、食物中毒,醫(yī)療事故)出現后視其情節(jié)輕重追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及直接領導者的經濟責任,并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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