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第二十七作者:凌宸 2011-02-05 20:10 星期六 晴
此篇文章,是韓非子談君主用人之術(shù),歸納下來,便有五條:一、循天順人;二、見能授官;三、士不兼任;四、明賞必罰;五,愛民防私 所謂循天順人,是順應(yīng)實情,不以苛求之要,脅危任下之臣,要“立可為之賞,設(shè)可避之罰”,使臣下做事,有實際操作之可能。 所謂見能授官,則是“效功于國以履位,見能于官以受職,盡力于權(quán)衡以任事”,韓非子從法家思想出發(fā),講求實際,一概反對不屑之人居高人,無能之人據(jù)要津,決不讓權(quán)力把廢物把控。 所謂士不兼任,一是防止群下串通,而是防雙方“爭頌”,消去制造禍根于矛盾的條件,專人專職,官僚機構(gòu)才能發(fā)揮出最大效率。 所謂明賞必罰,是韓非子一直強調(diào)之手段,不多述。 所謂愛民防私,是既關(guān)心臣民,又嚴(yán)加提防,那怕是中庸之才,做到“君人者能去賢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萬不失,則人力盡而功名立。 五用之術(shù)中,韓非子反對心治而提倡法治的思想貫徹全文,所以韓非子之用人術(shù),實也是法治思想中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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