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拯(999—1062),漢族,宋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字希仁。天圣朝進士。累遷監(jiān)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陜西、河北路轉(zhuǎn)運使。入朝擔(dān)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quán)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xué)士、河北都轉(zhuǎn)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quán)知開封府、權(quán)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裕六年(1061),任樞密副使。后卒于位,謚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于世。知廬州時,執(zhí)法不避親黨。
 包拯出身于廬陽一個官宦家庭。二十八歲考上進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進士就可以當官,但包拯是個孝子,他信守圣人所謂“父母在,不遠游”的教誨,直到三十六歲才正式出山,當了知縣這樣的小官。在知縣任上,他斷了一個奇案,聲名遠播。三十八歲升任知州,清明廉潔,受到上司重視和世人稱贊,之后,便開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包拯是楚國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孫(《包拯墓志》《宋史·包拯傳》《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讀書耕田。父令儀,太平興國八年進士,官至刑部侍郎,與文彥博的父親文洎同供職閣中,遂結(jié)為世交。所以包拯與文彥博“方業(yè)進士,相友甚厚”,后來還結(jié)為兒女親家。父后來致仕返回原籍,贈太保。母宣氏,贈馮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長兄包瑩、二兄包穎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個傳支接代。他家境殷實,所以從小受到了良好的傳統(tǒng)知識教育和熏陶。 包拯的父母是農(nóng)民,以耕作為生,對子女有很高的期望,希望他們能夠出人頭地。包拯五歲開始識字,十三歲讀完四書五經(jīng)。農(nóng)忙時,他幫助父母下田做農(nóng)活,農(nóng)閑時,就寄居在城南的一座古廟 ,埋頭鉆研學(xué)問。他對儒家治國安邦的思想和歷代清官賢臣的事跡最有興趣,常常一卷在手,廢寢忘食,三更燈火五更雞,從來不知疲倦。十年寒窗苦讀,到二十八歲去考進士時,他已經(jīng)是一個滿腹經(jīng)綸、飽讀詩書的學(xué)者。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歲,考中了進士。朝廷任命他為“大理評事”,大致相當于現(xiàn)在的法院陪審員,級別很低。接著,又任命他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隨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棄官職,留在家里,侍候父母。 后來,朝廷又委派他到家鄉(xiāng)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負責(zé)管理稅收錢糧,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為實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堅持了幾個月就打道回府了。 父母相繼去世之后,包拯才離開鄉(xiāng)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職。他住在小客棧里,夜晚守?zé)艨嘧x寫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xùn),無貽來者羞。”大意是說,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應(yīng)該做房屋的棟梁,精煉的鋼料決不應(yīng)去做鐵,我應(yīng)該做一個無愧史書教誨的清官。 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為天長(今安徽天長)知縣。在那里,他公正地斷了好多積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聲。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開封的知府。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務(wù),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quán)可以隨便干預(yù)地方事務(wù),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里,仗勢欺人,無理可講。 在北宋政權(quán)存在的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nèi),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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