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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要用賞或罰來控制下屬 【原文】薛公之相魏昭侯也,左右有欒子者曰陽胡、潘其,于王甚重,而不為薛公。薛公患之,于是乃召與之博,予之人百金,令之昆弟博;俄又益之人二百金。方博有間,謁者言客張季之子在門,公怫然怒,撫兵而授謁者曰:“殺之!吾聞季之不為文也。”立有間,時季羽在側(cè),曰:“不然。竊聞季為公甚,顧其人陰未聞耳。”乃輟不殺客,大禮之,曰:“曩者聞季之不為文也,故欲殺之;今誠為文也,豈忘季哉!”告廩獻(xiàn)千石之粟,告府獻(xiàn)五百金,告騶私廄獻(xiàn)良馬固車二乘,因令奄1將宮人之美妾二十人并遺2季也。欒子因相謂曰:“為公者必利,不為公者必害,吾曹何愛不為公?”因斯競勸而遂為之。 薛公以人臣之勢,假人主之術(shù)也,而害不得生,況錯3之人主乎!夫馴烏斷其下翎焉。斷其下翎,則必恃人而食,焉得不馴乎?夫明主畜臣亦然,令臣不得不 【譯文】薛公田文做魏昭王相國時,左右侍從中有一對雙生子名叫陽胡、潘其,在魏昭王那里很受器重,卻不為薛公效勞。薛公因此很擔(dān)憂,于是召他們來下棋行賭,給他們每人一百金,叫他們兄弟二人博奕;過一會兒又給每人二百金。剛賭了一會兒,謁者稟報有客人張季的兒子在大門口,薛公勃然大怒,拿兵器遞給謁者說:“殺掉他!我聽說張季不為我田文做事。”站了一會兒,當(dāng)時張季的黨羽在旁邊,說:“不是這樣的。我個人聽說張季很想為您效力,只不過他這人暗中出力而您還沒有聽說。”于是薛公就廢止了殺人的命令不殺客人了,還用很隆重的禮節(jié)接待他,說:“過去我聽說張季不為我效勞,所以想殺掉他兒子;如今我知道他實際上是為我效勞的,我怎么能忘記張季呢?”于是通知糧倉獻(xiàn)出一千石的糧食,通知金庫獻(xiàn)出五百金,通知馬夫從自己的馬廄里獻(xiàn)出良馬八匹堅固之車二輛,又傳令宦官領(lǐng)出宮女中漂亮的姬妾二十人一并贈送給張季。這雙生子在一旁商議說:“為薛公出力必然有利,不為薛公出力必然有害,我們干嗎不為薛公出力呢?”因此互相勉勵終于為薛公效勞了。 薛公只是憑借臣子的權(quán)勢,借用了君主的權(quán)術(shù),尚且使禍害不發(fā)生,更 【說明】本節(jié)是對第二節(jié)“要用權(quán)勢來管制”的說明而舉的例子,權(quán)勢是什么?就是賞罰的權(quán)力。也就是說,要用賞或罰來控制下屬,使他們乖乖聽話。做下屬的圖的是什么?就是為上級效勞、服務(wù)從而獲得一份報酬。這份報酬說穿了就是喂養(yǎng)烏鴉的食料,聽話就喂食,不聽話就別想吃。當(dāng)然,馴養(yǎng)烏鴉的人必須要懂得方法,否則,再是烏鴉也是喂養(yǎng)不好的,何況是人?! —————————————————— 【注釋】1.奄:(yǎn演)古同“閹”,指喪失了生殖能力的男人,因而稱這種在宮中服役的人為奄。多指宦官?!吨芏Y·天官·冢宰》:“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國語·晉語二》:“公令奄楚刺重耳,重耳逃之于翟。”《集韻·艷韻》:“奄,精氣閉藏也。” 2.遺:《書·盤庚中》:“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書·大誥》:“用寧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韓非子·說林下》:“而道難不通,乃鑄大鐘遺仇由之君。”《史記·魏公子列傳》:“欲厚遺之。”《漢書·李廣蘇建傳》:“置幣遺單于。”這里用為給予、饋贈之意。 3.錯:通“措”?!抖Y記·仲尼燕居》:“君子明于禮樂,舉而錯之而已。”《荀子·榮辱》:“則君子注錯之當(dāng),而小人注錯之過也。”《荀子·大略》:“錯質(zhì)之臣不息雞豚,冢卿不修幣。”《韓非子·有度》:“威不貸錯,制不共門。”《易·序卦》:“禮義有所錯。”《洪武正韻·暮韻》:“錯,同措。”清朱駿聲《說文通訓(xùn)定聲·豫部》:“錯,假借為措。”這里用為舉措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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