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權(quán)委托我的兒子季承全權(quán)處理有關(guān)我的一切事務。
2、我生平好聚書,一生藏書大約有幾萬卷,我把這些書放在北大圖書館,作為特藏,只供人閱讀,不能同其他書籍混合編目,只能讓人閱讀。
有幾件事情在這里聲明一下:
1.我已經(jīng)捐贈北大一百二十萬元,今后不再捐贈;
2.原來保存在北大圖書館的書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從來沒說過全部捐贈;
3.藍旗營院士樓應該改在我的名下,我出的錢。
——季羨林
父親的遺囑及遺產(chǎn)問題
自從我們父子相見,有大量的事情等著我去做。首先是父親的內(nèi)部事務,這已經(jīng)被搞得一團糟。譬如,工資、版稅、房產(chǎn)、文物書畫等。父親心知肚明,對現(xiàn)狀非常不滿,于是便有意進行“撥亂反正”。父親做這些事,只能委托于我。所以見面沒幾天,就在11月15日,季清回來看望爺爺?shù)那耙惶?,父親就對我說起了前幾年兩位秘書的作為。他說李玉潔太貪錢,太喜歡錢;XX讓我寫字,一幅一萬元,寫了幾十幅,可錢都上哪里去了。他們兩個都發(fā)了財。李玉潔還在北大西門外蓋了一個三層樓的房子,沒有錢怎么蓋得起來(是用父親的錢買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作者注)。我現(xiàn)在是窮光蛋,身無分文,皮被剝得就剩一張了,再剝就只有骨頭了,我那時候連一百塊錢都沒拿到。于是他說:“現(xiàn)在,我把錢,兩處房子以及所有的財產(chǎn),都交給你保管。”我說:“您放心嗎?”父親說:“怎么不放心?我放心。”
第二天,我和季清一塊去看父親,他十分高興,當?shù)弥√幍蔫€匙、工資卡、戶口本、存款單據(jù)等都不在我的手里時,覺得很奇怪,說:“鑰匙在XX手里,北大不會管這些事。李玉潔手里還有許多東西,要讓她交給你。”過了一段時間,他終于明白了,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樣,便同意我去向?qū)W校交涉,要回上述物品。11月17日,父親針對上述情況,給我和季清寫下了第一份委托書:
玉潔同志:
請你將你保存的我的日記、文稿、書畫、錢、禮品等全部物品交給季承、季清二位。謝謝!
季羨林
2008年11月18日
這份委托書是我執(zhí)筆書寫的,給父親念了兩遍,父親認可并簽名。
次日,18日,我和女兒季清以及卞毓方老師一起去李玉潔的病房,向她宣示了父親給她寫的條子。我接著對她說:“感謝你多年來對季先生的照顧?,F(xiàn)在季先生請你把這些東西交給我。”見了我,李玉潔很有些激動,臉漲得通紅,因為中風,言語不清。她一上來便解釋為什么不讓我見父親,說:“開始我還勸你們,后來爺爺病多,反反復復,比較忙,就把你給忘了。那次你來看爺爺,我沒出來見你,讓XX來回跑的。”隨后又說,我這里沒有季先生的一分錢,錢都交給了XX,日記、手稿也交給了XX。藍旗營房子的鑰匙,她和XX各有一套。她的那一套,為了避嫌,放在她的兒子手里,他12月8號從國外回來,可以交給我,等等。我見她舊習不改,仍是滿嘴謊言,實話稀少,就不愿和她過多計較,勸她好好養(yǎng)病,就離開了病房。
12月14日,我去醫(yī)院找李玉潔要鑰匙,她卻說,你來晚了,我把鑰匙給了XX了,她是代表組織索要,不能不給。我一聽,就知道她又在撒謊,耍花招,隨即離開。就這樣,直到2009年3月我才得到自己家的房門鑰匙。后來了解到,鑰匙原本就在李玉潔手里,說放在兒子那里也是謊話。
11月20日,父親又給我寫了兩份文件:
1.以前寫給李玉潔、楊銳的一切文件統(tǒng)統(tǒng)作廢,因為時過境遷,保存已無必要。
2.委托季承負責處理我的事務。
為了避免李玉潔挑剔,這兩份文件全部都是由父親親手所寫。
父親的授權(quán),給了我和有關(guān)方面打交道的方便,但是并沒有完全消除某些人的偏見,有些人和單位不相信或者說不承認我能夠代表父親處理他的事務,所以,在相當長的時間里,父親的事情處理起來非常困難。接下來大約一個月的時間里,我竟然連自己家的進門鑰匙都沒有拿到,連看門的雇工都不聽我的招呼。更令人不解的是,有些人竟誣蔑說我是壞人,是某某事件的后臺,是不孝之子,和父親相見是為了搶奪財產(chǎn),等等。
父親見我遇到困難,又于12月6日給我寫了幾個文件:
1)全權(quán)委托我的兒子季承全權(quán)處理有關(guān)我的一切事務。
2)我生平好聚書,一生藏書大約有幾萬卷,我把這些書放在北大圖書館,作為特藏,只供人閱讀,不能同其他書籍混合編目,只能讓人閱讀。
有幾件事情在這里聲明一下:
1.我已經(jīng)捐贈北大一百二十萬元,今后不再捐贈;
2.原來保存在北大圖書館的書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從來沒說過全部捐贈;
3.藍旗營院士樓應該改在我的名下,我出的錢。
這些文件,對于我處理有關(guān)事務,幫助很大。得到父親的信任和囑托,我決心要把父親關(guān)心的事情辦好,讓他老人家安心。
另外,父親對于他的財產(chǎn),包括文物收藏、住房、存款等的歸屬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他沒有寫遺囑,我也沒有要求他寫,因為他認為沒有必要,而我則是怕影響他的情緒。他曾多次對我說,他只有一個兒子,唯一的一個兒子,他的錢和東西都是兒子的。譬如,有一次,有人給他送來稿費,他把錢拿出一些要發(fā)紅包,剩下的立刻交給了我,說:“我的錢都是你的?,F(xiàn)在沒有多少,以后會有的。”又如,2009年4月2日,在我和北大校方一起清點完了十三號公寓的物品后,他就對我說:“我這些東西都是你的,由你處理,反正我只有你這么一個兒子。”
護工小岳曾建議他寫一份遺囑,他說:“寫遺囑干什么?我就這一個兒子,沒有人和他爭財產(chǎn)。他也沒有要我寫遺囑。”的確,我沒有讓他寫遺囑,一方面,我覺得父親的身體還很好,還有時間處理這些事;另一方面,我覺得我剛剛和父親團聚,就讓他寫遺囑,實在不妥。再說,我有信心處理好父親的遺產(chǎn)問題,無論是對社會,還是對家庭內(nèi)部。
社會輿論對于父親的文化遺產(chǎn)非常關(guān)注,我覺得,這主要出于對這部分重要遺產(chǎn)的命運的關(guān)心。在早,父親就曾向北大捐獻過自己的全部文化遺產(chǎn),但是在后來發(fā)生的“季羨林藏畫流失事件”的影響下,人們對于這部分重要文化遺產(chǎn)的命運深感不安。但是,不管這些文化遺產(chǎn)的命運如何,父親和我們家人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意見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我們會妥善地加以處理,不會辜負社會的關(guān)注。至于流失的問題,我也一定會把它搞清楚,向社會作出交代。
在家庭內(nèi)部,父親遺產(chǎn)的合法繼承人除了我,還有我姐姐的兒子何巍,他在自己的母親去世后,就成了“代位繼承人”,和我具有同等的繼承地位。對于這一點,我是完全明了的。雖然在父親的心里,認為過世的姐姐已經(jīng)沒有繼承的問題,他的全部財產(chǎn)都歸我所有。如果讓他寫遺囑,他一定會把他那份財產(chǎn)全都交給我的。可是父親究竟沒有寫遺囑,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證明父親的意圖,也可以通過協(xié)商,在法律的基礎(chǔ)上和何巍妥善解決問題。我被授予全權(quán),一定會按照人情和法律處理好遺產(chǎn)問題,對于妥善解決問題,我充滿信心,相信在我們這個人情還沒有完全喪失而法制又逐漸健全的社會,這個問題一定能夠解決好。
詳情請閱讀《我和父親季羨林》一書,新星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