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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看來要地震”
據(jù)一唱片公司總經理分析,“一旦唱片公司同中國移動直接簽約,意味著以無線音樂為主要收入來源的SP將面臨較大的競爭壓力。” “移動要怎么樣?”“SP會成什么樣?” 4月20日,成都市郊魚鳧國都溫泉大酒店籠罩在一片緊張的氛圍中。掌上靈通主管運營的高級副總裁許四清和他的同伴剛一走出房間,立馬被門外其他26家企業(yè)的負責人團團圍住。 門內,中國移動通訊集團增值業(yè)務部相關人員正襟危坐,準備一對一召見這些企業(yè)。而掌上靈通是20日首先被“召見”的SP企業(yè)。 一位獲得掌上靈通回答的SP老總在電話里告訴記者:“掌上靈通說得‘危言聳聽’,SP看來要地震。” 這場可能讓SP“地震”的會議全稱是“中國移動無線音樂研討會”,20日開始,為期3天。國際四大唱片公司(百代、環(huán)球、索尼&BMG、華納),飛樂、太和麥田等國內唱片公司,移動夢網下收入排名前列的掌上靈通、騰訊、新浪、TOM在線等SP,湖南衛(wèi)視、ChinaV、光線、央視等娛樂傳媒,共27家與無線音樂相關的企業(yè)核心高層悉數(shù)參加。 來自會場的消息稱,此次研討會的重點是無線音樂的未來發(fā)展,但采取的方式卻并不是集體研討,而是中國移動集團增值業(yè)務部負責人同這些企業(yè)核心高層之間的單獨談話。某參與該會議的唱片公司老總對記者透露,20日安排談話的大都是唱片公司等CP;21日談話繼續(xù)進行,安排的多數(shù)是SP企業(yè)。 儲備3G增值服務 據(jù)20日安排了單獨“召見”的某國內唱片公司總經理分析,“中國移動希望通過此次會議解決‘中央音樂平臺’和‘12530音樂門戶’的內容問題”。 “中央音樂平臺”是中國移動打造的一個音樂集成平臺,通過該平臺可以將最新的音樂通過無線網絡迅速傳送到用戶終端,使用戶能夠通過手機獲得最新的音樂、排行榜歌曲,該平臺還為中國移動下屬品牌“中國無線音樂排行榜”提供支持。“12530音樂門戶”則是提供音樂彩鈴、訂制彩鈴、點歌等多種與音樂相關服務的網站。二者最初皆由四川移動搭建。 據(jù)上述唱片公司總經理稱,中國移動單獨召見唱片企業(yè)大致談了五方面的內容:其一,唱片公司能否將其擁有版權的音樂直接同中國移動簽約(中國移動并非要求是獨家授權);其二,中國移動希望唱片公司簽約之后能夠接受五五分成的比例;其三,唱片公司每年能夠提供多少首音樂給中國移動;其四,唱片公司旗下有多少藝人,每年能有多少新人;其五,向唱片公司請教如何進行網絡音樂的營銷。 “由于中國移動邀請的企業(yè)性質不完全相同,因此同傳媒和SP所談的內容可能與唱片公司的內容有所差異,但是離不開無線音樂的內容和營銷。”他稱。 有分析人士表示,中國移動目前是國內最大的無線傳輸通道,提前圈定內容不排除是為3G時代的增值業(yè)務競爭做準備。 事實上,中國移動已經越來越重視增值服務業(yè)務的發(fā)展。從2005年開始,中國移動陸續(xù)調整了同SP合作的分成比例,由原來的固定15:85的分成比例劃分為三等;同時,中國移動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在四川全力打造無線音樂價值鏈,并準備在四川建立“無線音樂基地”,并通過建立“中央音樂平臺”和“12530音樂門戶”,自主掌控中國無線音樂市場;2006年3月,中國移動啟動“彩鈴唱作先鋒大賽”,以“12530音樂門戶”為主要平臺,直接介入無線音樂業(yè)務。 SP積弊 從調整分成比例到要求唱片公司直接同中國移動簽約,中國移動在音樂產業(yè)鏈上越來越收短。 此前,這一生態(tài)鏈條的模式是中國移動提供傳輸通道和收費渠道,SP提供服務,唱片公司等CP制作內容,由消費者支付買單。中國移動同取得SP牌照的服務提供商進行分成,中國移動占小部分;而SP要同CP分成,比例5:5不等。 這一生態(tài)鏈在移動夢網誕生的時候就開始形成,并且在2000年中國網絡泡沫破滅之后,直接拯救了中國的互聯(lián)網產業(yè)。從2003年信息產業(yè)部嚴管SP之后一段時間內,中國短信服務市場急劇下降,此后產業(yè)逐步過渡到2.5G服務,并利用無線音樂使得這一產業(yè)再度繁榮,同時無線音樂的興盛成為被盜版逼上倒閉邊緣的唱片公司的救星。 一位從事無線版權服務代理的中介機構人士告訴記者,這條生態(tài)鏈上的問題在于,移動運營商按照音樂的下載量與SP分成結算,而SP在同唱片公司等CP結算的時候則虛報下載量,為此SP同唱片公司之間并不完全信任。 據(jù)稱,就是因為對SP所提供的下載量數(shù)據(jù)的不信任,國際四大唱片公司通常要求SP交納保底費,“這也是國際四大唱片公司的許多音樂產品并沒有在SP上銷售的原因”。 據(jù)上述唱片公司總經理分析,“一旦唱片公司同中國移動直接簽約,意味著以無線音樂為主要收入來源的SP將面臨較大的競爭壓力。” 上述版權代理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一首歌曲鈴聲下載,收費3元,中國移動按照25%的比例,分掉0.75元;剩余的2.25元SP與唱片公司分成,唱片公司最多只能得到1.2元的收入。但是,如果直接同中移動簽約并按照5:5分成,唱片公司可以拿到1.5元,“唱片公司肯定希望賺更多的錢”。 “對我們來說早有預料。”A8音樂集團COO黃次南表示,A8此前成立了原創(chuàng)音樂聯(lián)盟,力圖自己打造音樂內容。與A8相似的還有TOM在線和華友世紀,TOM的“玩樂吧”以網友的原創(chuàng)音樂為主,如今已經成為TOM90%的無線收入中重要的來源;而華友世紀則在2005年接連收購了飛樂唱片和華誼兄弟音樂,并簽約超女張靚穎,以此解決音樂的內容來源問題。 “未來的SP將不得不自己降格成為CP。”一參會的SP人士坦承,“但是SP還有存在的價值。”他并沒有具體說明這個存在價值的體現(xiàn)方式。 版權保護優(yōu)勢 與SP們的悲觀失望相比,唱片公司則表現(xiàn)平和。 “我們很歡迎這樣的合作方式。”唱片公司摩登天空總經理沈黎輝對記者表示。摩登天空并沒有參加中國移動的此次會議。沈認為,唱片公司以前在提供無線音樂時需要同SP合作,實質上是多了一個中間環(huán)節(jié)。“這同唱片傳統(tǒng)渠道的發(fā)行相同,一級一級的代理商使得最終利潤受到影響。” 參與該次會議的環(huán)球音樂移動部亞太區(qū)總經理梁康妮對記者表示,“我們認為存在一些不同的合作模式是合理的,從整個無線音樂的產業(yè)鏈來看,各個產業(yè)鏈的節(jié)點都應該首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在梁看來,唱片公司同中國移動的直接合作,并不一定會放棄同SP正常合作。 另一方面,唱片公司普遍認為,中國移動在承擔起保護無線音樂知識產權的問題上有得天獨厚的優(yōu)勢。沈黎輝表示,以前唱片公司的音樂在交給SP之后,就會出現(xiàn)網絡盜版或者剽竊,這部分的損失表現(xiàn)在唱片在傳統(tǒng)渠道中的滯銷。華友飛樂唱片公司總經理鐘雄兵曾經在接受記者采訪的時候表示,在線音樂盜版所帶來的損失是其收益的9倍。 “我們從不懷疑中國移動在保護知識產權上的執(zhí)行力。”四大國際唱片企業(yè)之一的環(huán)球音樂的梁康妮說。梁認為,環(huán)球針對無線音樂的銷售仍將采取既有的銷售模式。據(jù)悉四大唱片公司銷售唱片時候要收取高額的保底費,這被SP認為是無線音樂市場增長的最大障礙。 據(jù)與會的人士介紹,參會的很多唱片公司對于該政策都抱觀望態(tài)度:一方面對移動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保護音樂版權的態(tài)度表示歡迎;另一方面卻對移動是否有能力、會否盡全力推廣自己的音樂表示懷疑。 事實上,在去年調整同SP的分成比例之后,中移動已經開始介入無線音樂的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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