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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書說到 25版標準對比08版標準 16.更改了井道的封閉要求 17.更改了有轎門家用電梯面對轎廂入口的層門與井道壁的結構要求 今天接著往下說……
18.更改了井道下方空間的防護要求 25版標準 4.5.5.5 井道下方空間的防護 如果井道下方確有人員能到達的空間,井道底坑的底面應至少按5000N//m2載荷設計,且對重(或平衡重)上應設置安全鉗。 08版標準 5.5 轎廂與對重/平衡重下部空間的人員防護 家用電梯井道不宜設置在人們能到達的空間上面。 如果轎廂與對重(平衡重)之下確有人能夠到達的空間,井道底坑的底面至少應按5000N/m2 載荷設計,且: a)將對重緩沖器作用于(或平衡重運行區(qū)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或 b)對重/平衡重上裝設安全鉗。 【解析】25版標準修訂取消了實心樁墩的解決方案,主要有以下考慮:實心樁墩的強度取決于設計、結構以及樁墩所處的位置,無法采用簡單的方法確定其是否能提供有效保護;底坑下方的空間往往會被使用,難以設置實心樁墩。 19.增加了對重或平衡重運行區(qū)域的防護要求 25版標準 4.5.5.6 井道內的防護 對重(或平衡重)運行的區(qū)域應具有下列防護措施之一。 a) 采用剛性隔障防護,該剛性隔障從對重完全壓縮緩沖器位置時或平衡重位于最低位置時的最低點起延伸到底坑地面以上最小2.00m 處。其寬度至少等于對重(或平衡重)寬度。如果對重(或平衡重)導軌與井道壁的間距超過0.30m,則該區(qū)域也按照上述要求防護。隔障上可以有盡可能小的缺口,以供目測檢查。如果隔障是網(wǎng)孔型的,則符合GB/T23821-2022 中4.2.4.1的規(guī)定。隔障具有足夠的剛度,以確保能承受垂直作用于任何位置且均勻分布在5cm2的圓形(或正方形)面積上的300N 的靜力,并且所產(chǎn)生的變形不會導致與對重(或平衡重)碰撞。 b) 當人員進入底坑時,采用符合4.5.5.9.2規(guī)定的下機械阻止裝置,將對重(或平衡重)的運行行程限制在底坑地面以上不小于2.00m 處。 20.更改了頂層空間要求 25版標準 4.5.5.8 頂層空間 4.5.5.8.1 對于曳引驅動家用電梯,當對重壓在完全壓縮的緩沖器上時或者上機械阻止裝置的彈性裝置完全壓縮時,頂層空間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 4.5.5.8.2 對于非曳引驅動家用電梯,轎廂從頂層向上運行到達行程限位裝置(例如上緩沖器或行程緩沖停止裝置)位置時,轎廂的行程應不小于0.10m,且轎廂繼續(xù)上行到達行程上終點(行程限位裝置被完全壓縮)后的頂層空間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4.5.5.8.3 如果設置上機械阻止裝置,該裝置應能機械地制停轎廂,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該裝置固定在井道內所設計的存放位置,并防止其脫落和墜入井道。維護和檢查人員能容易地將其置于工作位置和恢復到所設計的存放位置。在適當?shù)奈恢迷O置標志,清楚地給出所有必需的操作說明。 b) 在轎頂設置明顯的標志:“進入轎頂,立即將上機械阻止裝置置于工作位置”。若上機械阻止裝置未設置在轎頂,在轎頂設置明顯的標志,給出所設計的存放位置及工作位置。 c) 通過符合4.14規(guī)定的電氣安全裝置證實該裝置處在所設計的存放位置,通過符合4.14規(guī)定的電氣裝置證實該裝置處在工作位置。用鑰匙打開任何進入轎頂?shù)拈T后,僅當該裝置處在工作位置時,才能從轎頂檢修運行。僅當該裝置處在所設計的存放位置時,才能正常運行。 d) 設置符合4.14規(guī)定的檢修運行行程上限位裝置,該上限位裝置在轎廂撞擊上機械阻止裝置之前動作。從上限位裝置動作到上機械阻止裝置的彈性裝置完全壓縮的轎廂行程范圍內,該上限位裝置保持動作狀態(tài)。一旦上限位裝置動作,使轎廂停止繼續(xù)向上檢修運行,但能控制轎廂向下檢修運行。 e) 該裝置設有彈性裝置,以吸收空載并以額定速度上行的轎廂撞擊該裝置時所產(chǎn)生的能量,撞擊后該裝置和彈性裝置無永久變形,也不能出現(xiàn)對電梯正常運行有不利影響的損壞。 f) 該裝置涂成黃色并標有明顯的標志。 g) 用鑰匙打開任何進入轎頂?shù)拈T時,一個符合4.14規(guī)定的電氣裝置能使保護系統(tǒng)動作,停止家用電梯的正常運行,僅能從轎頂檢修運行。僅由被授權人員操作設置在井道外的復位裝置才能使家用電梯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電源故障不能導致保護系統(tǒng)復位。復位僅在以下情況有效: 1) 電梯不在檢修運行狀態(tài); 2) 底坑和轎頂?shù)姆?.15.1.10.1a)~c)的停止裝置不在“停止”位置; 3) 任何進入轎頂?shù)拈T是關閉且鎖緊的; 4) 上機械阻止裝置處在所設計的存放位置。 h) 4.5.5.8.3c)、d)和g)所述的檢修運行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或組合旁路證實上機械阻止裝置處在所設計的存放位置的電氣安全裝置。 1) 檢修運行開關。 2) 串聯(lián)連接的檢修運行方向按鈕和“運行”按鈕。這些按鈕的類型為GB/T14048.5-2017中規(guī)定的AC-15(用于交流電路的觸點)或DC-13(用于直流電路的觸點),且在所適用的機械和電氣負載下,至少能承受1000000次動作循環(huán)。 3) 監(jiān)測檢修運行方向按鈕和“運行”按鈕正確操作的符合4.14規(guī)定的電氣裝置。 4) 證實上機械阻止裝置處在工作位置的電氣裝置。 08版標準 5.3 頂層空間 5.3.1 對于曳引式家用電梯,當對重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 頂層空間應滿足表1規(guī)定。 5.3.2 對于非曳引式家用電梯,轎廂從頂層向上運行撞擊到上緩沖器或運行到上限位裝置時轎廂的行程不應小于0.10m,且轎廂完全壓縮上緩沖器或上限位裝置動作后頂層空間應滿足表1規(guī)定。 ![]() 5.3.3 如果裝設上機械阻止裝置,該裝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該裝置應固定在井道內所設計的放置位置,并應防止其脫落和墜入井道。從井道外,維修和檢查人員應能容易地將其設置成工作狀態(tài)和恢復到所設計的放置位置。 b) 在維修和檢查人員進入轎頂之前,該裝置應處在工作狀態(tài),如果該裝置沒有處在工作位置,則應易于判別其是否處于工作狀態(tài)。 c) 通過符合14.12的電氣安全裝置證實該裝置處在非工作位置和工作位置。僅當該裝置處在工作位置時,轎廂才能從轎頂以檢修速度運行,且僅當該裝置處在所設計的非工作位置時,轎廂才能進行正常運行。 d) 裝設符合14.12.6規(guī)定的檢修運行行程上限位開關,該開關應在轎廂撞擊該裝置之前動作,以防止轎廂撞擊該裝置。從該開關動作到完全壓縮該裝置的轎廂行程范圍內,該開關應保持動作狀態(tài);一旦該開關動作,應停止轎廂繼續(xù)向上運行,但應能檢修控制轎廂向下運行。 e) 該裝置應設有彈性裝置以吸收轎廂可能撞擊該裝置所產(chǎn)生的能量,并且不應引起轎廂和承受力的部件的永久變形。 f) 應將該裝置涂成黃色并標有明顯的標志。 g) 僅由授權人員操作設置在井道外的復位裝置才能使家用電梯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tài)。 【解析】 25版標準4.5.5.8.3 e)明確了撞擊上機械阻止裝置的工況為:空載并以額定速度上行的轎廂,并且新增“撞擊后彈性裝置無永久變形,也不能出現(xiàn)對電梯正常運行有不利影響的損壞”的要求。 25版標準固定在轎頂上的設備最高部件與轎頂垂直投影范圍內井道頂最低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在設置上機械阻止裝置,當上機械阻止裝置的彈性裝置完全壓縮時由0.10m提高到0.30m。轎頂上任何站人區(qū)域a 上方與井道頂部最低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1.00m在設置上機械阻止裝置,當上機械阻止裝置的彈性裝置完全壓縮時由未做要求提高到1.00m。
欲知后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由于都是業(yè)余時間整理,時間非常倉促, 加之本人水平有限,文中的錯誤在所難免, 希望小伙伴們給予批評指正,一起學習進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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