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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月前,有朋友向我咨詢說,他鄰居的一親戚因銷售紅酒被山東省公安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刑事拘留了,自家的一臺車輛也被扣押,家屬不知所措,向我問道。
我向家屬了解的基本情況并作出法理分析,同時告知偵查階段律師介入的必要性,家屬可根據(jù)自身的財力情況,決定要不要聘請律師。本著是幫忙提供咨詢?yōu)槌霭l(fā)點,所以便沒有跟蹤后續(xù)。 今晚上,這朋友又一通電話打來,告訴我他鄰居的一親戚人已取保出來了,當時扣押的車輛也予以返還了。但是鄰居親戚認為律師起的作用不大,取保和財產(chǎn)返還只是偵查機關證據(jù)不足罷了。不能歸功于律師身上。特讓我?guī)推浞治鲆幌?,與某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下欠的5萬元律師費是不是可不用支付了。 好家伙,這簡直是典型的把律師的專業(yè)服務當成“應該的”,把返還歸為“運氣好”,這種事后“忘恩”,說白了就是不認可律師的價值。如是,我果斷拒絕了朋友的要求。 扣押物品是否返還?犯罪嫌疑人能不能取保?要是律師沒在偵查階段多次遞書面意見,說清這些物品跟案子沒關系;要是沒跑好幾個地方調(diào)證據(jù)證明權屬,這“失而復得”說不定就是空想。如今當事人心里滿是失而復得的歡喜,轉身就把身后的律師拋在了腦后。這份結果看著“順理成章”,可背后藏著的那些付出,沒幾個人真的放在心上。 法律這事兒絕不是碰運氣,每往前推一步都得靠真功夫。律師團隊開過多少次研討會?檢索過多少類案?研究過多少法條?來回奔走跟公安機關做過多少回溝通?起草并提交多少法律文書?刑事案件里的每一點突破,都是實打?qū)嵉膶I(yè)能力換來的。 律師的全身心付出不全是圖當事人道一句“謝謝”,但這份尊重不該隨著結果落地就沒了蹤影。那些夜里亮著的燈、跑出來的腳印、堆成山的卷宗,總得有人看見,也應該被記著。 哥們,還記得大學里的法律課堂上有人說的一句話“當事人當時就是人,事后就不一定是人”。(文/湖南君杰律師事務所許小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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