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禍根在帝 明武宗大用宦官,眾所周知,劉瑾專權(quán)擅政,屢為史家批判。然多以其魅主亂政,似乎只要大政奉還君上,大明的弊端盡將煙消云散。事實上,在劉瑾得寵之處,其還尚以臣子奴仆心態(tài)自處,但當其向武宗轉(zhuǎn)奏奏折時,武宗卻呵斥他:“什么都來麻煩我,要你做什么呢!”。因此,恰恰是明武宗自身的懶惰,放任以劉瑾為主的宦官勢力日益壯大,觸角伸向兩京一十八省。 明人書寫本朝史,或為詳細。陳洪謨在《繼世紀聞》中記載劉六等起義之原因: 正德五年,庚午。逆瑾日益專恣驕橫。霸州、文安諸處,響馬強賊生發(fā)。瑾不勝忿,欲速除之。用人言,遣御史有能干者,專理捕盜事……惟杲奏立什伍連坐之法,盜賊捕獲無虛日。每械系盜賊于真定城,輒用鼓吹前導,金鼓之聲彌月不絶。由是奸宄益多。內(nèi)官張忠、姪張茂為大賊窩主,杲親往捕獲,斬之,啖其心,以取媚權(quán)勢。霸州人劉六、劉七、齊彥名輩因是鼓眾為亂。后杲與尚義皆陞僉都御史,仍管捕盜事。 顯然,寧杲秉持“治亂世用重典”之理念,抓捕大量盜賊。似乎這種嚴刑峻法令劉六、劉七驚恐已極,怕不日將被牽連供出,故“因是鼓眾為亂”。然而這種表述將劉六、劉七視為本身就是盜。在人文地理中,司馬遷所說的“燕趙多慷慨悲歌之士”幾成對直隸地方人士的刻板印象。然而此時明朝開國距久,隨著歷代帝王的努力,定都北京后的京畿秩序已然成熟,何以出現(xiàn)在首善之地多有盜賊?難道盜賊是天生的職業(yè)身份嗎?張忠、張茂的覆滅為什么會令劉六等恐懼? 查《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因《實錄》系后朝修撰,距離當時最近,對于各種信息更為詳盡。然而對于劉六的身份卻在正德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條。因為此時劉六再次叛亂。 劉七本名晨,與其黨皆霸州、永清、固安等縣農(nóng)家。州以盜多不能制,聞晨及其兄劉六善騎射,召令與其黨齊彥明等協(xié)捕有功,后凡遇警,皆令晨等隨捕以為常。逆瑾家人梁洪索貨于晨等不得,遂誣為賊,奏遣御史寧杲、柳尚義調(diào)兵圖形捕之,連系妻孥,盡破其家。晨等窮蹙憤恚,乃相聚劫略。至是,以詔旨許自首免罪,詣州自首。知州郭坤以聞,下兵部議覆,遂貰之,仍令協(xié)捕他盜自效。未幾,晨等復叛。 《實錄》修撰極佳,故值得多加分析。可見在州縣力量薄弱的基層社會,明代關于會積極收納本地士紳、武士等富有名望之人,令其成為官府與基層社會的中間地帶。因此劉六極其同黨在一段時間內(nèi)具有官方身份,因而其會接受官府之資助、甚至參與政府訓練。然而無論劉六在成為政府編外武裝力量的時間內(nèi)經(jīng)歷如何,毫無疑問的是,他會了解到明帝國基層運轉(zhuǎn)的程序、官員的治理方針,已深入到明帝國官僚體制中。這一點從劉六會被梁洪勒索中可得以驗證。因此,劉六并非生下來就是盜匪,甚至是有一定知識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體面小吏。然而劉六叛官從賊,直接原因便與劉瑾有關。然而實錄并沒有解釋為什么張忠、張茂的覆滅為什么會令劉六等恐懼,進而決心起兵。 傳世文獻中,對劉六、劉七起義整體事件表述最好的是清時谷應泰所撰的《明史紀事本末·卷四十五平河北盜》。谷氏的表述則更為詳細: 五年冬十月,霸州降盜劉六、劉七叛。初,霸州文安縣大盜張茂家有重樓復壁,多為深窖。同劉六、劉七、齊彥名、李隆、楊虎、朱千戶等皆附之。諸大擋多文安人,茂通賂納交。太監(jiān)張患者,號北絲張,與茂屈鄰,結(jié)為兄弟。因得遍賂馬永成、谷大用輩,常因內(nèi)官家人出入禁中,進豹寵觀上蹴鞠,益無忌憚。河間參將袁彪數(shù)敗賊,茂窘,乃求救于忠。忠置酒私第,招彪與茂東西坐,舉酒屬彪,字茂曰:“此彥實吾弟耳!今后好相看,無相扼也!”又舉屬茂曰:“袁將軍與爾好,今后無擾河間!”彪畏忠,不敢誰何。諸將聞風縮朒。及寧杲至,有巡捕李主簿承杲意,偽作彈琵琶優(yōu)人入茂家,具知曲折。杲率驍勇數(shù)十人,乘不備掩擒之,斧折茂股,載歸。余賊相率至京謀遭罪,忠與永成為請于上,且曰:“必獻銀二萬,乃赦之。”劉瑾家人梁洪亦索萬金。六、七、楊虎計無所出,潛劫近境,冀以足所獻。會虎焚官署,六、七知事敗,散去。六、七膽力弓矢絕倫,諸盜皆畏之。涿州州官知其能,召至,協(xié)捕有功。御史蔣瑤亦用而賞之?;騽瘳幉⒔^禍本,二人竟揚去。杲仍圖形捕之,逮系妻孥,盡破其家。六等窮蹙憤恚,乃相聚抗官府,劫行旅。既,劉瑾伏誅,杲亦被劾,麾下健兒多歸之。詔下討賊,仍許自首免罪。六等遣其姊出首,自領三十四人詣州。知州郭坤以聞,貰之,令捕他盜自效。至是,復叛去,往附畿內(nèi)盜白英。時英已流劫至山東。 可見,明代的直隸地方秩序確實依靠本地勢力加以維系。張茂作為大盜卻能安然,甚至能出入禁中。然而谷氏給劉六抹上一層俠客的色彩。
二、華北之亂 谷氏從正德六年講起,似乎劉六、劉七自正德六年才又一次,也是真正舉起起義大旗。然后《實錄》置于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此時將劉六定罪,意欲聲討,則其起事比在此之前。從決心起事到攻克霸州,此間必有一個積蓄力量之過程。 正德六年三月初七日,巡撫薊州都御史李貢等奏::“霸州盜劉晨、劉六、齊彥明、顧子美等流劫山東,殺死京營指揮張英等六人?!闭埱蟆捌蛱碚{(diào)京軍并達官軍舍,委官統(tǒng)領會各兵備守備,四路剿殺?!北繘Q議派兵進剿。派遣直隸地方軍隊“隨賊所在出奇剿殺”。由此迫使劉六軍離開直隸。 然而時間到了六月初五日,山西又出現(xiàn)以李華為首的起義,“逆瑾黨亡命者多從之”。聚集千人,皆身穿紅色衣服。這股力量與劉六軍在壺關縣(今屬山西省長冶市)趙村合流,在當?shù)卮笏练俾尽?/span> 十六日,劉六軍的規(guī)模以進一步擴大。山西起義軍楊虎部“破武安縣,毀臨洺鎮(zhèn),掠威、曲周、武城、清河、故城等縣及景州東西關、連窩、泊頭等鎮(zhèn),由淮鎮(zhèn)店渡河,復入文安?!?/span> 此時官軍屢次失敗,兵備僉事許承芳請求朝廷增加軍隊。朝廷令署都督同知張俊充副總兵,都指揮使王琮充參將,動用中央軍前往征討,并令山東、河南、直隸守臣分布防御。在外形成大包圍圈,意圖壓縮劉六軍的生存空間。谷氏稱楊虎在劉六起義前便與之有聯(lián)系,但《實錄》和《明史紀事本末》并沒有講楊虎是如何來到山西的。故楊虎與劉六在此次合流前是否有聯(lián)系,還需思考。 面對這種情況,劉六采用分兵游擊的策略,七月十六日,兵部奏:“近聞強賊劉六等由湖廣、江西自南而北,逾山東長清、齊河等縣,直抵霸州,復往山東而南;強賊楊虎等由河南、山西自西而東,逾曲周、威縣,直抵文安,復往河間泊頭、慶云,亦由山東陽信、海豐而去。往復縱橫,如蹈無人之境。” 一時間,明政府的圍剿方針依然失敗。各地各自為政,劉六軍過境則不思進剿,惟求離開。谷氏稱之為“官軍見形即縮,賊相與笑樂,恣所殺掠”。這種希望禍水東引的心態(tài)實際上極大地擴展了農(nóng)民軍的生存空間。而明政府見地方軍隊不愿用命,則采用新的方針: 命提督都御史馬中錫、總兵官張偉將參將李瑾、指揮馮安所領京達官軍不必分調(diào),悉令統(tǒng)領,隨賊所往,督同官軍民快相機剿殺。其參將宋振、都指揮莊鑒所領官軍及達官舍余,亦宜量賊緩急相機調(diào)用。及移各鎮(zhèn)巡官,各督守巡守備及府衛(wèi)預選兵快民壯操習,各村集鎮(zhèn)店僉點火甲防守。 值得玩味的是,劉六之前就是明政府的“兵快民壯”之人,可見此次兵興并沒有促使明政府進行改革,依然沿用先前方針,由此效果如何,大概可以預料。 十七日,兵部趁機向皇帝請求明確獎賞:“募有能擒斬劉六、劉七、齊彥明、楊虎、李隆、朱千戶有名賊首者,軍民人等即授世襲正千戶,賞銀一千兩;文武職官升三級,賞如之;武職準世襲,文職免官后子孫世襲百戶;賊黨免其本罪,升賞亦如之。若賊首自相擒斬者,亦免罪,仍奏請升賞。從之。且令脅從自首及自解散者免本罪,仍復二年”。平定叛亂本應系官軍職責所在。戰(zhàn)時加賞,固然可以激勵忠勇,然而明軍戰(zhàn)力如何,亦可見一斑。然而此時明朝整體尚可維系,故兵部亦懷必勝之把握,將勛貴子侄安排入軍,待到勝局明朗之時以蒙皇恩,未嘗不可。 然而明軍果然未建寸攻。此后楊虎與劉六、劉七又兵合一處,“復至文安,密邇近郊”。明廷震恐,“仍令團營提督內(nèi)外官選精銳以備調(diào)遣,及京城內(nèi)外巡捕衙門并通、涿等處守備官一體戒嚴?!?/span>
可能是基于此時京師防御以及自身力量之薄弱,劉六軍仍以積蓄力量為主,并沒有直接進攻北京,甚至還想請求被招安。然而起義軍的聲勢已經(jīng)對各地原有秩序造成沖擊。七月二十五日,“賊二三十人,自稱劉六等,攻破南宮縣,執(zhí)知縣孫承祖,毀縣治,放獄囚,又掠寧晉皇莊?!卑嗽鲁跻蝗?,提督軍務總兵等官都御史馬中錫、張偉等奏:“流賊劉寵、劉晨、楊虎、李隆等四十三人悔過自首。且言:寵等先以犯罪迫饑寒為盜,罪惡雖不可原,然其初心不過避死。今既畏法悔罪,乞下廷臣議處?!北空J為劉六等如果真“解甲赴軍門服罪”,則允許其自首。但如果其是詐降,則繼續(xù)鎮(zhèn)壓。 對于劉六等人此次投降,《繼世紀聞》中有詳細記載: 初,都御史馬中錫巡撫大同,楊尚書一清等舉中錫堪以提督軍務,惠安伯張偉充總兵官,同征流賊。所領京營人馬皆未經(jīng)簡閱。中錫書生,欲效龔遂下渤海盜事,招撫解散。張偉紈袴之子,亦不知兵。師既出,中錫遍檄諸路,榜示劉六等:經(jīng)過所在,官司不許捕促,與供飯食;若聽撫,待以不死。劉六等聞之,所至不殺掠,然且信且疑。中錫至德州桑園駐兵,劉六等來謁,中錫開城撫之。劉六欲降,劉七曰:“今內(nèi)臣主事,馬老爺豈能自踐其言乎?”潛使人至京師,探諸中貴,無招降意;又以山東所劫金銀輦載赴京,饋權(quán)幸,求赦不得,遂大肆劫掠,眾至數(shù)萬。 可見正如前文所說,兵部已將權(quán)貴子弟安排入軍。這些人自詡勛貴,依仗軍眾,正欲剿滅起義軍后奪取軍工以獲榮華富貴,豈愿接受劉六軍之投降?故京師中貴無招降之意。但這也激發(fā)劉六軍之抵抗決心,遂令戰(zhàn)局又生變化。 八月初七日,劉六軍奪官民船,擁眾至侯安鎮(zhèn),將攻霸州。明廷也做出相應部署:命都督白玉充副總兵,領兵駐東安;都指揮王杲充參將,駐通州;都指揮陳勛充參將,駐永清;副總兵張俊往天津,會少卿陳天祥并力防御。似將其一網(wǎng)打盡。 正德六年八月初十日,劉六軍攻破大城、靜海二縣,大縱焚掠,遂屯兵至青縣、興濟、滄州。鑒于劉六軍屢在直隸地方活動,官軍征剿不可,守城不得,故以京師戒嚴。而劉六軍此時因為勝利,軍心大振,故貼張二旗,上書:“虎賁三千,宜搗幽燕之境;龍飛九五,重興湯武之師。” 明廷應對無方,只得換將,“命兵部侍郎陸完代馬中錫提督軍務”。陸完率軍已出涿州,京師稍將放松,又忽報得賊在固安,情勢危機。明武宗終于直接出面,要求內(nèi)閣匯報情況: 上召內(nèi)閣李東陽等至左順門內(nèi),上南向,問曰:“賊在東,師乃西出,恐緩不及事。適令兵部追還陸完等,令東,可否?”東陽等對曰:“甚當。且行未遠,一二日可至。”東陽后奏曰:“聞賊船在冰套,自陷危地,似來送死。官軍并力擒之不難,但恐人心不能齊一。向來略失事機,正坐此故。令官軍在北,賊若南奔,逸不可制?!鄙显唬骸皬埧〉冉栽谀希弦酂o害。”東陽對曰:“今須亟敕東南諸將,令嚴謹?shù)虃?,以防奔潰。若有意外,查照地方,連坐鄰境,不許互相推調(diào),務在萬全。”上曰:“然。先生輩宜用心辦事。”東陽復奏曰:“此賊亦是烏合之徒,但愿朝廷賞罰明,諸將效力,必可成功。”上慰諭,令退。 這是《實錄》中明武宗第一次為劉六事件直接出面,而李東陽的回答也足見其對明軍所有之弊端一清二楚,正如前文所論。然李相所言之“但愿朝廷賞罰明”,結(jié)合前文已證之權(quán)貴子弟之想法,也成此時中的一大幽默。 九月初一日,侍郎陸完奏:“賊首楊和、劉六、劉七、齊彥明東入樂安,張興南入嶧縣,楊虎西南入東昌。又有王某者從東光渡河而西。眾分為六,勢日滋蔓?!比欢藭r明軍??前所調(diào)的延綏兵未至,人手不夠。故陸完希望“乞增調(diào)宣府游奇兵各一千,遼東兵二千,及令山西偏頭等關備兵五六百人,河南調(diào)集毛葫蘆千人,各守險隘,以防突入”。上允。 九月初二日,明廷得報一次守城的勝利。楊虎摔二千余人攻滄州,奪船為浮橋,將滄州城層層包圍。知州張奇、鹽運使楊镩等“分城守御,焚其橋”。楊虎部圍三日不克,正欲南走,劉六、劉七部前來匯合。兩軍合流,軍勢復振,乃取車薄門下,駕木為梯,使小船行掩城濠,復四面圍之。然后此時“浙江千戶滿正所解兵器至,與廣東指揮聶瓛俱在圍中,以所帶弓弩藥矢射賊,復投火銃,焚其梯。攻圍又五日,劉六、劉七中流矢,所遣諜者亦被獲,遂焚掠城外民居及船只而去?!贝舜螒?zhàn)役后,直隸守備愈嚴。農(nóng)民軍基于形式,決定向山東進發(fā)。山東明軍防御相對薄弱,且多親王封地,糧食、人口更為充足。對于農(nóng)民軍的動向,陸完心中益清楚,故其上奏稱:“賊劉六等攻青、沂、兗,皆親王封國,恐賊計窮,挾宗室為蔽?!?,希望得到庇佑。明涇王祐橓亦奏,乞求朝廷發(fā)兵救護。 然而在明軍出發(fā)之前,“楊虎等破直隸威、新河二城。劉六等破山東日照、海豐、壽張、陽谷、丘、寧陽、曲阜、沂水、泗水、費十城”。聲勢浩大,勢如破竹?!秾嶄洝贩Q之為“始京軍懦怯,賊勢益張;邊兵至少挫,故廷議遂以為長策云?!庇纱耍M入起義的第二階段,即明廷政策由盡快進剿轉(zhuǎn)為徐徐圖之。 可能是離開直隸,劉六軍對山東地方民情并不清楚,故從此接連遭遇失敗。后世的兵部左侍郎陳洪謨評價為其數(shù)十萬之眾“多擄掠脅從之徒,其親信驍勇善騎射者不及千人”。在此情況下,劉六起勢迎來低谷。十月初九日,劉六等準備進攻曹州,屯兵裴子巖集。明軍副總兵馮禎、許泰,游擊將軍郄永擊之,斬首三百余級。追至集北,擒斬又千八百余人。而跟隨劉六起兵,已經(jīng)成為隊伍小首領的朱千戶者,為馮禎部的小兵沙長孫擒獲。陸完聽聞,上奏將諸將升官。 十月初九日,明軍得到進一步加強。太監(jiān)張永奉敕揀選團營官軍,得十二萬余人。張永“因請于將臺下精選六千為正兵,又每營各選三千為奇兵,共四萬二千人,時常操練,有警即調(diào)遣?!北客?,并命令“內(nèi)外提督團營官揀選,人給馬匹器械,以練武營協(xié)同坐營都指揮趙及暫調(diào)五軍右哨坐營都指揮楊義于練武營領之,聽提督官操演,待警而行,不許虛應故事,亦不許奏討別差。永為定例,如故違者,提督及科道官指實參奏重治之。” 隨著明軍在戰(zhàn)場上的節(jié)節(jié)勝利,朝廷再次使出安撫手段,希望趁劉六軍分散之際進一步分化。十一月二十二日,太監(jiān)張永傳旨: 南北直隸、河南、山東強賊劉六、劉七、齊彥明、楊虎等肆行叛亂,侍郎陸完等討捕,累以捷報,殄滅有期。朕念天下軍民皆我赤子,比因水旱災傷,各司府州縣衛(wèi)所官不能撫恤,或催征太急,或科斂繁重,或刑罰不平,陷于為盜,情實可憫。已命侍郎叢蘭、王瓊往宣布朝廷德意。惟有名首惡不宥,能擒斬者已有升賞格例;其余脅從者皆非得已,今后有能拋棄盔甲器械投首者,管軍官即與辯理發(fā)遣,不許濫殺;其自解散者,沿途官司不許邀殺報功,俱量給衣糧,資送還鄉(xiāng),原籍官司給與牛具種子田地,為人侵占者各還本主,仍復三年;或攀指舊事者并免追究。兵部即出榜刊布,提督撫按及各府州縣遞為翻刻,務使各鄉(xiāng)村屯堡軍民知悉,安分為善,無互相驚疑。若冥頑不改,仍出為盜,自取刑誅,再不輕宥。官司敢有奉行不至,仍前怠玩虛應故事者,總督等官指實參奏重治。四川、江西等處盜賊,令總制尚書洪鐘、都御史陳金及各撫按官如旨奉行。 同時,明廷也再一次撤換防守不力諸將,防守霸州參將王琮放縱劉六軍越過黃河,震動京師;兵備僉事許承芳、涿州守備王勇等惡意避戰(zhàn),皆被革職交部處置,令寧山衛(wèi)都指揮僉事熊偉充代替王琮部。 隨著局勢的發(fā)展,明代頂層的官僚也對市局提出自己的看法。兵部尚書何鑒集英國公張懋、吏部尚書楊一清、提督軍務都御史彭澤相繼提議。明廷相繼采納,并提升鎮(zhèn)壓有功主將。 正德七年五月初三日,劉六、劉七兵敗于魯西南地區(qū)。中原兵勝,遂走奔登、萊。明提督都御史陸完率軍駐扎平度州,派遣游擊郄永、參將溫恭、都督白玉追剿,并令副總兵許泰在萊陽,張俊在萊州,劉暉在古縣集,游擊李鋐在南村集策應攻擊。皆取大勝。劉七部只剩七百余人,又向西逃。劉暉令騎兵追之,追到淮河,劉七組織反擊,失敗,被迫易服馬而逃。陸完再次向朝廷請功。此番共計擊殺、俘虜劉六軍二千六百余人。而劉六軍被迫向南方進發(fā)。離開熟悉的環(huán)境,且兵力損失大半,氣運將盡。 ![]() 三、江南困境 劉六過河后被湖廣地方官軍所追擊,然而因為軍隊不習水性,被風摧毀船只,遂為官軍擊殺。其子劉仲準等人一同被殺死。而劉七、齊彥名分頭逃出,集合當?shù)厮埽渣S州下九江,劫掠湖口、彭澤等一帶郡邑。 六月,陸完準備好水師,整頓完軍隊,駐扎揚州。 然而劉七部對水戰(zhàn)也逐漸熟悉。駕船略過蕪湖,當?shù)毓佘姴桓冶平?。于是直達瓜州,燒毀戰(zhàn)船,搶奪軍器,并擊敗鎮(zhèn)江當?shù)毓佘?。自此建立起狼山港、福山港兩個根據(jù)地。凌駕江面,縱橫上下,勢力擴展到南通、泰州、如皋等沿江城市。并數(shù)次包圍南京,南京震動。 然而自古水寇只有被剿滅的,未見有成勢的。加之水戰(zhàn)既非劉七所長,水寇也終究抵不過國家力量,劉七遂有北上回山東之志,然而被揚州地方官軍阻擊。北上無途,劉七只得延長江上下四處劫掠,雖也取得戰(zhàn)果,但生存空間不斷被壓縮,最后只得以狼上港為根據(jù)地,“有舟三十余,眾六七百人”。 八月,隨著陸定將包圍圈進一步縮緊,劉七部拉攏的諸水盜認為劉七即將失敗,相繼逃走。丁丑日,劉七率軍二百人突圍,又被官軍所打擊。這天晚上,颶風大作,劉七部船皆解散飄墮,士兵在船上也受影響,嘔泄臭穢,自相擊撞。 而陸完進一步改進技術(shù),采用名為“水老鴉”的戰(zhàn)術(shù),即“藏藥及火于炮矢中發(fā)之。又為形如鳥隊,持之入水,以喙鉆船,機發(fā)自為運轉(zhuǎn),轉(zhuǎn)透船沉”。炮發(fā),極沉劉七部船一艘,愈發(fā)令劉七軍恐慌,軍心大亂,有人逃到山頂抗拒,有人跳下懸崖逃跑,但隨即被南通兵擊敗。該因狼山港位于南通,之前與劉七軍接觸最多,因而南通方面的官軍尤為精悍。至此,劉七軍大勢已盡。壬辰日夜,明副總兵劉暉帶領遼東兵,干總?cè)苇t帶領大同兵,游擊郤永帶領宣府兵一同進攻。癸已日,兩軍交戰(zhàn),明軍聲焰震天,風火交熾,劉七軍潰散,向港口附近的山頂聚集。意圖憑借制高點負隅頑抗,而明軍亦氣焰高漲,分軍為三,劉暉在山北,卻永在山南,“皆戴盾跪行而上,手施槍炮,且上且攻,盾上矢集如蝟,不退,遂奪其垣。”劉七軍大部跳崖逃命,隨機為明軍劫殺。劉暉命百箭齊發(fā),劉七投水自盡,其余散兵游勇盡數(shù)被擒殺。
四、人禍尤未已 劉六等人被系地方流氓,依附豪強以生,處于明代社會的邊緣。而此時明代并非若秦末、元末之境地,何以由一劉六而天翻地覆,兩京震動?遍翻《實錄》《明史紀事本末》等史料,明朝廷在任命陸完后逐漸取得優(yōu)勢,相關史料也較之之前更多。為何本文卻前詳后略? 筆者認為,正如文中所講,此時直隸、山東、山西,甚至南方水面上,到處都有所謂的“盜賊”。但其中能成氣候的終究是少數(shù)。明朝此時國力未衰,能夠剿滅流寇很正常,沒有剿滅,令其坐大才不正常。因此本文希望討論劉六等坐大的過程與原因,以此分析明朝此時龐大帝國下逐漸出現(xiàn)的弊端。而戰(zhàn)爭后期的官員如何運籌帷幄,明軍作戰(zhàn)如何英勇,這本身是作為職業(yè)官僚,職業(yè)軍人應有的操守,即明帝國國家機器本應該的正常運作。 正如本文開頭指出,劉瑾擅權(quán)是引發(fā)劉六起事的主要原因。然而劉瑾何以一手遮天?這背后是明政府什么樣的制度缺陷?鑒于筆者水平,在此不做過多討論,然而前有土木堡、后有魏忠賢,權(quán)宦干政始終是籠罩在明王朝上空的烏云。劉瑾雖死,但宦官干政的制度缺陷卻沒有被修補。傳言朱元璋曾立“宦官不得干政”之鐵碑于內(nèi)廷,然而太祖處心積慮的制度卻一直被破壞,不得不說是歷史的一個幽默。 其次是明直隸官員的腐朽,避戰(zhàn)怯戰(zhàn),導致劉六軍坐大。然而明政府的糾錯機制尚在,隨著失職官員問罪離職,新的富有活力或者經(jīng)驗的官員出任地方軍政大員,尤其是陸完出任,局勢逐漸發(fā)生變化。那么,既然明廷尚有人才,為什么在劉六起兵之前未能及時代替老舊腐朽官員?糾錯機制可以挽救局面,但一個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zhuǎn)應該是有一個可以正常的選賢任能的體制,糾錯體制之所以是糾錯在于補充非為主要。 然而明軍的弊端也被暴露。前文以論兵部推行獎勵軍功政策的后果。這項政策在劉七困守狼山港的決戰(zhàn)中發(fā)揮作用,然而其推行之處便展現(xiàn)出極大地弊端。正如陳洪謨所指出的那樣: 因內(nèi)閣及兵部準行首功之令,官軍每追及賊,賊即先驅(qū)逐脅從良民與官軍對敵,并棄所掠財帛,奔逸而去。官軍爭斬首報功,并取棄財帛,以致劇賊脫走,妄殺平人報功以萬計。每一遇賊,斬獲脅從人首級,輒報捷音,降敕獎勵。谷大用、陸完得獎勵敕十余次,而賊首無一顆者。甚至賊已過,官軍遇被賊擄平民,亦殺之以報功。游擊將軍江彬過冀州,入人家,殺三十三人。有司申狀詣陸完,皆不問。 正所謂慈不掌兵,陸完不問確實在一定程度維系甚至提高了明軍的戰(zhàn)斗力,但如此軍紀又與到處燒殺的“盜賊”何異? 正如谷氏在文末最后總結(jié)的那樣,“當其始也,劉瑾以威激之,張忠以賄縱之。及其繼也,寧杲以酷激之,馬中錫以撫縱之。事發(fā)于中宮,禍成于庸帥。卒之封爵定勛,先及中人子弟焉?!币粓龌恼Q下,五省生靈成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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