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訴訟中,取保候審是一項重要的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對于保障人權、節(jié)約司法資源具有重要意義。那么,滿足哪些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呢? 取保候審,簡單來說,就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滿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規(guī)定,如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住址、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動需在24小時內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傳訊時及時到案,不得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等。 此外,根據案件情況,司法機關還可以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遵守其他特定規(guī)定,如不得進入特定場所、不得與特定人員會見或通信等。 誤區(qū)一:取保候審必須交錢 誤區(qū)二:取保候審后案件就終結了 誤區(qū)三:取保候審后一定會被判處緩刑 取保候審作為刑事訴訟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對于保障人權、節(jié)約司法資源具有重要意義。了解取保候審的申請條件和執(zhí)行規(guī)定,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也有助于司法機關更好地開展刑事訴訟工作。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對你有所幫助! 通過這篇科普文章,希望大家對取保候審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留言咨詢,我們會盡力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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