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3年,年僅25歲的“女流氓”翟曼霞跪在刑場等待被槍決,行刑前她突然對著天空歇斯底里地喊道:“我沒有錯,這是我的自由我的權(quán)力!”話音剛落,隨著一聲槍響她年輕的生命定格在了25歲。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價值觀念。在當(dāng)今時代,人們對于愛情和穿著打扮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 然而在三四十年前,一個25歲的姑娘就因為在公共場合穿著暴露、交往男友過多,而被判處了極刑。 1983年的夏天,江蘇省一座小城里,流傳著這樣一件令人心酸的事:25歲的翟曼霞因涉'流氓罪'被槍決。 翟曼霞出身于一個富裕之家,從小就在國外生活,受到比較開放的教育?;貒?,她的穿著行頭和戀愛觀念都與傳統(tǒng)有些格格不入。 那個年代,一件露了肩膀的旗袍就被視為大逆不道。 而翟曼霞不僅愛穿短裙短褲,甚至有一次在河邊穿著比基尼游泳,頓時引起了眾人的謾罵和側(cè)目。 從小就被寵壞了的她根本沒把這當(dāng)回事,仍然對穿衣打扮恣意妄為。 更要命的是,人們得知這個年輕姑娘居然還交往過18個男朋友,簡直讓人難以置信。 在那個思想保守的年代,即便光著膀子在公共場合晃悠,都可能被視為道德敗壞的行為。何況是前前后后換了這么多男朋友? 很快,有人就報了警。當(dāng)時極端打擊所謂'流氓罪'的風(fēng)氣非常盛行,翟曼霞的行為無疑觸犯了這一罪名。 警方一查便知她私生活糜爛,遂將她傳喚并予以拘捕。 盡管翟家人奔走呼號,但最終都無法改變法院的判決:翟曼霞被以道德罪的罪名判處死刑。 眼見生命就要終結(jié),翟曼霞在行刑前竟然理直氣壯地高呼:'我沒有錯,這是我的自由,我的權(quán)利!' 槍響之后,年輕的生命就這樣凋零。這個被視為'花季女流氓'的可憐姑娘,就因為一身前衛(wèi)的打扮和戀愛觀,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有人稱她是個徹頭徹尾的自由主義分子,有人說她是迷失了方向的可憐人。無論如何,這件事引發(fā)了當(dāng)時社會對于道德、自由和個人權(quán)利等概念的熱烈討論。 時代不同,價值觀也不同。在如今這個時代,每個人追求自由生活的權(quán)利似乎已經(jīng)被法律賦予。 然而在當(dāng)年,有關(guān)'道德'二字可是被上綱上線,嚴(yán)懲不貸。 或許,翟曼霞的悲劇不僅僅折射出當(dāng)年國家為了維護(hù)社會秩序而采取的極端做法,更揭示了個人自由與社會規(guī)范之間的永恒矛盾。 人們對于'道德'的定義時刻在變遷,但能否尊重彼此的生活方式,從而達(dá)至最高準(zhǔn)則,也許永遠(yuǎn)是一個難題。 我們無法對過往的遺憾重新評判,但我們應(yīng)當(dāng)從中汲取教訓(xùn),在最大限度尊重個人自由的同時,也要顧及社會法制的底線。 畢竟,如果一個社會完全喪失了規(guī)范和秩序,即便再怎么'自由'也將一片混亂。尋求平衡和中庸之道,歷來是一個由衷的追求。這樣看來,翟曼霞的悲劇也給我們一個沉痛的啟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