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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規(guī)律實際上是對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認識運動的總規(guī)律的運用。在我看來,哲學社會科學的發(fā)展過程就是一個通過不斷解決問題發(fā)展自身的過程。這些問題大體上有兩類。 一類是理論自身內部的問題,另一類是理論運用于實踐時所產生的問題。問題就是矛盾。前一類問題解決的是理論所存在的邏輯矛盾;后一類問題解決的是理論所面臨的現(xiàn)實矛盾。通過解決一個個矛盾,哲學社會科學不斷得以完善,逐漸地趨于成熟,并提高了人們從事實踐活動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 但是,任何一門現(xiàn)實的哲學社會科學都不是萬能的,都存在局限性,這即是說,它們都面臨著一些自身不能很好地解決的矛盾,而只有新的理論才能很好地解決這些矛盾。這就出現(xiàn)了新舊理論相互競爭的局面。而解決二者究竟誰更科學的問題,根本上要靠哪一個對問題有更好的解決能力。 鑒于任何理論都存在著自我防護的機制,都有可能貌似解決所面臨的各種問題,就需要對更好的解決問題的能力作出界定。在我看來,哪一個理論更具解決問題的簡便性,更具預測能力,對另一個理論更具包容性,哪一個理論就更具解釋力,就更為科學。 當然,也會出現(xiàn)兩種或多種理論都能部分解釋其他理論所不能解釋的問題的情況,于是乎就出現(xiàn)了兩種或多種理論并存的局面。這種局面恐怕要等到更好更新的理論出現(xiàn)才能夠結束。在哲學社會科學中,迄今為止,我們經常遇到的就是兩種或多種理論并存爭雄的情況,且形成了眾說紛紜的局面,這與自然科學無疑形成了比較鮮明的對照。 ![]() 第四,哲學社會科學的價值取向由宗派性向人民性發(fā)展的規(guī)律。與自然科學相比,哲學社會科學的一個突出的特性就是它不中立于價值判斷,而是內蘊著價值判斷。這種價值判斷具體體現(xiàn)為對人性、對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的看法,在階級社會中又自覺不自覺地特別表現(xiàn)為一種階級立場。 這種價值判斷是在立論的前提中體現(xiàn)出來的,而在具體的推論中則經常表現(xiàn)出不偏不倚、冷靜客觀的屬性。但是,正是由于在立論的前提中體現(xiàn)著價值判斷,例如,經濟人假設就體現(xiàn)著價值判斷,因而,哲學社會科學就表現(xiàn)出了比較明顯的價值屬性。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列寧認為:“建筑在階級斗爭上的社會是不可能有'公正的’的社會科學的?!?/p> ![]() 正是由于哲學社會科學具有價值屬性,因而就出現(xiàn)了為各自集團、階層、階級服務的各種各樣的哲學社會科學,進而出現(xiàn)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它們相互攻訐,彼此論戰(zhàn),呈現(xiàn)出明顯的黨派性。 但是,我們也要同時看到,科學之為科學,其首要的標志就是客觀性或科學性。在鐵的事實面前,在解決社會矛盾的需要面前,哲學社會科學的價值性要受到科學性的制約。而哲學社會科學的價值性與科學性的相互作用,其必然的走勢就是價值性越來越走向人民性,其宗派性將越來越弱化,其解釋力將越來越具有普遍性。 當然,目前除馬克思主義的哲學社會科學外,別的哲學社會科學的人民性體現(xiàn)得還不夠,但其人民性的一面也總體上在不斷地彰顯出來,由此也使得它們的科學性不斷地得以增強。這是我們應當注意到的一個事實。 我相信,只有各門哲學社會科學都站在人民性的立場上開展科學研究,哲學社會科學才能走向真正的成熟。這一天從世界上哲學社會科學的狀況來講還沒有到來,但總有一天會到來的。除了上述提到的四條規(guī)律外,我認為哲學社會科學的中心轉移規(guī)律和不平衡發(fā)展規(guī)律也是應當注意的。當然還有其他一些規(guī)律也需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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