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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熙寧變法年間王安石主持變法,引得朝野震動,遭到了朝廷上下各級官員的普遍反對。于是王安石收到整個文官集團的攻訐,拉開了北宋新舊黨爭的序幕。在反對變法的文武大臣中,表現(xiàn)最為激烈的是司馬光和韓琦兩位重臣。他們帶領群臣和王安石公開辯論,要求他廢除新法。而王安石的意志非常堅定,逐條批駁了對方的言論,雙方政治斗爭非常激烈。對于他們的矛盾沖突點,后世的歷史學者們爭論不休,提出了各種各樣的結論。本章節(jié)就王安石的熙寧新法與司馬光、韓琦的保守派官員的政見矛盾,進行一下初步的解析。 ![]() 王安石推行熙寧新法,其主要的理念是“發(fā)富民之藏以救貧民”,這個理念貫穿了這次變法改革的始終。王安石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富國強兵,解決宋朝面臨的國勢日衰的問題。從理念上來看是很好的,道德上也是占據(jù)制高點的,但卻遭到了朝廷官員的普遍反對,這讓很多人感到不解。很多歷史教科書的評價只有一句,說這次改革侵犯了保守勢力的利益。但書中并沒有解釋,王安石是如何侵犯保守勢力利益的,保守勢力又吃了什么虧?而這兩個問題,才是司馬光、韓琦等保守勢力官員拼死都要將王安石拉下馬的關鍵所在。 ![]() 很多的書中提到了王安石變法引發(fā)的惡果,認為這次變法是惡法弊政,所以才遭到了司馬光和韓琦等重臣的強烈反對。可是仔細地從變法的過程看,這種說法完全是斷章取義和避重就輕的,也是在對司馬光、韓琦等人的曲筆回護。王安石變法的確有很多不妥的地方,也對老百姓產生了一些危害。但這些危害從根本上看,與變法并沒有直接關系,而是社會和朝廷腐敗導致的。比如變法中的青苗法本是對老百姓很有用的條例,也是幫老百姓度過難關的法律。但最終卻在社會和朝廷的腐敗下,變成了危害百姓的惡法弊政。 ![]() 青苗法也叫“常平新法”,是起源于唐朝常平倉舊法的一種制度。中國古代有常平倉制度,國家在各地設常平倉、廣惠倉等儲存糧食,用來在各種自然災害引發(fā)饑荒時用于賑災。到了唐朝后期,為了平抑市面上的糧食價格,也為了給皇帝掙錢,常平倉的糧食可以在市面上流通。當糧食豐產導致谷賤傷農時,常平倉大量收購糧食。當糧食減產導致城市里糧價飛騰時,常平倉售糧以平抑糧價。這個制度本是很好的,但到了宋朝的時候已經走形了,成了官員們中飽私囊的制度。于是王安石提出對這個制度進行改革,這便是青苗法。 ![]() 古代農業(yè)是靠天吃飯,所以老百姓常有青黃不接的時候。為了維持生計,他們不得不向大戶和高利貸者借貸度過饑荒。這些借貸的利息很高,讓老百姓陷入債務陷阱之中,使他們受到極大的損害。王安石改革常平倉舊法,讓官府組織利用常平倉和廣惠倉的糧食低息放貸。這既能幫助老百姓度過難關,也能讓朝廷財政有所收益,算是雙贏的善政??梢驗樯鐣统⒌母瘮?,使得執(zhí)行這個制度的官員利用其中的漏洞欺壓百姓,讓這個善政變成了惡法。而反對變法的領頭者司馬光、韓琦等人便裹挾了這股民意,向王安石發(fā)起政治攻勢。 ![]() 從各種史料記載來看,青苗法執(zhí)行過程中的問題大多集中在官員腐敗身上。比如有的官員為了自己的政績,強行升高青苗法借貸的利息。也有的官員用權力強迫百姓借貸,搞得百姓苦不堪言。甚至有官員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拖延放貸的時間,而讓老百姓承擔更多的利息,老百姓深受其苦。而這些官員甚至官商勾結,將手伸進青苗法的利息中,各種貪污腐敗橫行。由于強行攤派的現(xiàn)象嚴重,官府又利用權力威逼壓榨,給老百姓帶來了極大的傷害。但從根本上看,這些危害并不是新法本身的問題,而是宋朝建國百余年來吏治敗壞導致。 ![]() 青苗法還有個比較大的問題是,因為宋朝經濟結構的不統(tǒng)一,造成了執(zhí)行的困難。宋朝北方以土地經濟為主,老百姓絕大多數(shù)是靠天吃飯。而南方則已經有了繁榮的商品經濟,民間的手工業(yè)和商業(yè)活動非常發(fā)達。青苗法的一刀切,在南北差異的面前出現(xiàn)了水土不服。北方由于是土地經濟,大量的糧食掌控在大地主手中,常平倉和廣惠倉的能力非常有限,這給青苗法的推行造成了阻礙。南方經濟活動發(fā)達,糧食產量也遠超于北方,所以常平倉和廣惠倉有充足的余糧進行青苗法放貸。這樣的差別,也使得青苗法在南北方推廣產生差異和問題。 ![]() 實事求是地來講,這些問題并非是不能解決的。如果能夠通過調整青苗法的執(zhí)行細節(jié),加強監(jiān)督反腐,是能夠使青苗法成為真正的善政,讓老百姓和朝廷獲得雙贏得實惠。但是在青苗法的推進過程中,保守勢力的官員從中作梗,讓這個善政走向了惡法的一面。從各種史料來分析,司馬光和韓琦在其中是負有重大責任的。在整個新法的推行過程中,這兩位宋朝名臣,也是朝廷重臣,并沒有起到忠君愛國的作用,反而做出了大奸大惡的行為。他們?yōu)榱送品醢彩奈鯇幾兎ǘ粨袷侄?,不惜殘害百姓,可以說是罪大惡極。 ![]() 司馬光作為當時朝廷的御史中丞,對新法在推廣過程中的問題負有重大責任。御史中丞是宋朝臺諫體系的領頭人,有著監(jiān)督百官和對國家政策查漏補缺的責任。而司馬光在新法推廣過程中,完全是處于瀆職的狀態(tài)。他不但沒有積極配合王安石處理新法的弊端和不足,也沒有加強監(jiān)督官員,處理新法在推廣過程中產生的腐敗問題。他組織了大量臺諫官員彈劾王安石,發(fā)起政治斗爭,讓整個臺諫體系處于癱瘓狀態(tài),使新法推廣時貪腐橫行,給老百姓造成極大的災難。正是由于他的縱容,才使地方官員肆無忌憚地利用新法漏洞殘害百姓。 ![]() 韓琦是三朝老臣,當時十幾年的宰相,在宋朝的政治體系中擁有極高的影響力。他雖然在宋神宗即位后遠離了朝廷中樞,但在地方上依舊有著說一不二的話語權。由于北方土地資源兼并嚴重,大量的糧食和財富積極在各大家族手中,使得地方官府在推廣新法時拿不出更多的資源。作為國家的柱石老臣,韓琦本應表現(xiàn)出公忠體國的一面,為富國強兵盡一份力??墒撬鳛楸狈接袛?shù)的大地主家族,領頭反對地方的改革措施,在經濟上擠兌改革,挑撥其民怨沸騰的輿情,以此來裹挾民眾攻擊變法,企圖逼迫王安石下野。 ![]() 正是因為有了這兩人的起頭,士大夫階層的官僚們才敢于正面與王安石做對,陽奉陰違的破壞變法。即便是宋神宗出面力挺王安石,也壓不住這些自私自利的官僚們,甚至使得政治斗爭有了失控的風險??梢哉f從整個變法的過程看,司馬光和韓琦作為保守勢力的首領,不但沒有做出忠于國家和朝廷的行為,而且是大奸大惡自私自利。從歷史上的記載來分析,他們之所以敢于如此強硬與皇帝和宰相硬頂,其根本依托便是宋朝強大的士大夫階層。他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在維護士大夫階層的利益,也是他們自己家族的利益。 ![]() 實際上從整個變法過程中司馬光和韓琦的行為來看,也體現(xiàn)出他們道貌岸然下藏著的虛偽面目。司馬光和韓琦反對變法,表面上的理由是新法與民爭利,侵奪官員權利。只從這兩個理由看,可以以說明他們的虛偽。他們認為新法與民爭利,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但新法的確是在與士大夫階層爭利。由于宋朝土地兼并嚴重,尤其是全靠土地農業(yè)經濟的北方,土地兼并尤其嚴重。大量的老百姓為了生存只能依附于擁有土地的大地主,于是這樣的大地主成為了地方上說一不二的世家大族,在政治上和經濟上有著很大的話語權。 ![]() 王安石推行的熙寧新法,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士大夫階層對地方的統(tǒng)治,讓他們盤剝百姓的手段受到很大的遏制。以青苗法為例,在青苗法實施前,地方百姓只能以高利貸的方式向大戶人家借貸。經過多次借貸盤剝后,百姓不得不出賣祖產還債,這就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兼并和流民。而青苗法則要求官府低息用常平倉和廣惠倉的糧食向百姓借貸,同時由當?shù)氐拇髴糇鰮!H绱艘粊?,大戶就不樂意了,他們不但賺不到高利貸的錢,反而要負責幫借貸的百姓想辦法還債。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地方的大地主們自然強烈反對。 ![]() 通過這樣的方式削弱的士大夫階層的利益后,朝廷能夠得到更多的財政收入,百姓能夠緩解生存壓力,這對于國家是雙贏的。而士大夫們對地方的掌控也會松懈掉,這更加有利于國家大政方針在地方的實施,也有效減少了文官集團對國家和朝廷權利的把持。新法正是符合王安石“發(fā)富民之藏以救貧民”的理念,對國家和朝廷是很大的益處。所以這種新法不是與民爭利,而是與士大夫階層爭利。司馬光和韓琦的理由不過是裹挾百姓,以此來粉飾自己得利的合法性。實際上他們這些大地主家族得利,根本上講就是宋朝政策性腐敗造成的結果。 ![]() 關于新法侵奪官員權利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了。國家的權力是公器,不是哪個人私家的東西。國家給官員授權管理地方和朝廷事務,自然有收回權力的手段。司馬光和韓琦的這種論調,典型的把公權當私權來用,簡直就是公私不分,道德敗壞了。一旦公權滿足不了官員的貪欲時,這些官僚虛偽的面目就被扯下來了,貪心不足蛇吞象的嘴臉暴露無遺。由此可見,韓琦作為北方有數(shù)的大地主家族,其龐大的家產來歷是如何的?他把持宰相之位十余年,通過腐敗政策給家族撈取的“合法利益”可以說是數(shù)不勝數(shù)的。 ![]() 綜上所述,韓琦和司馬光等人反對新法并非為了國家和百姓,而是為了自己家族的利益。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破壞新法,其根本是因為自己的利益被新法所削弱。其實另一位保守派領袖文彥博說得最直白,他在回答宋神宗的提問時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這句話完整的詮釋了這些士大夫官僚貪婪成性的嘴臉。在他們眼里,百姓就是被盤剝的牲口,根本不用管其死活的。從這個方面看,文彥博好歹是真小人,而司馬光和韓琦是典型的偽君子。面對這樣滿朝的偽君子和真小人,王安石變法不能成功,也是歷史的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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