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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鳳治日記則有些前人或未注意的案例,所以,寫的時候也是以“前人或未注意”作為材料選取的原則。再如,學界對清代賦稅制度也有很多高水平研究成果,所以本書對賦稅制度就沒有多做討論(杜鳳治在日記中也沒從賦稅制度的角度多寫),而是側重寫了學界或未充分注意的州縣官率隊下鄉(xiāng)催征、殷丁與士紳參與催征、普遍以暴力手段催征等事實與細節(jié)。再如,清朝的基層政權設立在州縣,州縣官被稱為“親民之官”,但手上資源、人手畢竟有限,不可能有效地直接管治數(shù)以十萬計的轄區(qū)人口,而士紳階層在本地自有其雖非法定而實際存在的權力網(wǎng)絡,州縣官必須通過這個網(wǎng)絡才可以把官府的權威延伸到基層社會。對此,前人研究成果也很多,但杜鳳治筆下的廣東官紳關系有其特點,尤其是官府鼓勵、諭令設立的公局,是廣東士紳掌控鄉(xiāng)村基層社會的權力機構,這樣的機構在其他省份似乎少見,因此,筆者選取日記中官紳關系的史料時就比較注意有關公局、局紳等反映“廣東特點”的記載。 杜鳳治日記有關聽訟的記載,完全可作為一部清朝司法制度研究專著的核心史料,特別值得研究清代州縣司法的學者注意。研究清代州縣司法需要利用各種檔案與州縣官自己編寫印行的公牘、官箴書,但上述經(jīng)過加工整理的文本通常不易反映州縣官審案時的真實思考過程,杜鳳治日記可以補充這方面的不足。本書舉了杜鳳治辦案的若干案例,主要不是想反映州縣官“如何”審案,而是想反映州縣官“為何”如此審案。對杜鳳治某些不顧案情、不合王法的判決,也提出一些粗淺的看法。 筆者主觀上希望提供一些有價值的新史料,提出一些有啟發(fā)的新問題,但是否做到,也不敢太自信。此外,本書有些內(nèi)容,筆者也知道學界同行并非沒有注意,但為論述方便,或者覺得頗有故事性,也寫了,只是寫的時候不展開,以免陳詞濫調太多。 杜鳳治大半生在官場浮沉,他對一切與做官有關的事都很感興趣,“宦?!薄肮賵觥眱稍~在日記中反復出現(xiàn),常說宦海險惡、宦海飄零、宦海無定、宦海艱辛、宦海升沉、宦海風波、浮湛宦海,又常說官場險惡、官場鄙陋、官場如戲場、官場如搶如奪、官場可笑、官場惡薄,杜鳳治對官場知之甚多,感慨極深,日記所記最多的是官場之事,故其日記是研究晚清官場不可多得、極具特色的史料。本書主要寫的也是晚清官場,故以《晚清官場鏡像——杜鳳治日記研究》為書名?!扮R像”是借用光學、幾何學的一個概念,書名的意思無非是說杜鳳治的日記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晚清官場的百態(tài)。不過,這面鏡子,有時是平面鏡,有時則是哈哈鏡,故成像效果各異。而且,“鏡子”只是比喻,“鏡子”中的“鏡像”不僅是散亂、扭曲的,而且是抽象的,因此,就需要分析和研究。 希望本書對于清代政治制度史、清代賦稅史、清代法制史、近代社會史、近代廣東地方史等領域的研究有些參考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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