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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古希臘民主政治 (一)形成條件 1 自然條件 地理~ 要位,海灣眾多,航海條件便利 氣候~ 地中海氣候,使得傳統農業(yè)不發(fā)達,橄欖葡萄等貿易作物發(fā)達。 土地資源~ 短缺,人口增長較快,有殖民需要。 總論~ 海外貿易發(fā)達,海外殖民活動興盛。導致對外經濟文化交流頻繁,進而形成寬松自由的社會環(huán)境,演變出平等互利的觀念。 2 城邦 (BC8世紀一城數村,人口數萬) 總特點: 獨立自治,小國寡民。 政治特點: 公民有較多機會參與城邦的公共事務,參政積極性較高。 城邦關系: 彼此獨立,密切聯系,信仰風俗文化一致。 經濟: 商品經濟較發(fā)達。 文化: 整個希臘文化中心,富含民主意識和科學精神。 3 公民素質 ![]() 地位: 主體階層,是城邦政治的核心力量。 ![]() 構成: 除婦女奴隸和外邦移民外地的本城邦成年男子。 ![]() 特點: 素質較高,受過系統全面訓練。(有素質) 重視個人自由與個性,不屈從于權威。(有個性) 積極從事政治文化活動,追求智慧與平等。(有心) 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城邦利益至高無上。(愛國) (二)形成過程 雅典的優(yōu)越性:較發(fā)達的商品經濟,較完善的民主政治,輝煌的古典文化。 1 梭倫改革 (奠基)BC594 ![]() 背景: 四部落分治(血緣),貴族壟斷一切大權(貴族); 工商業(yè)發(fā)展造就工商業(yè)者階層; 平民貴族矛盾激化。 ![]() 開始: 經濟-解負令(債務奴隸);一系列鼓勵工商業(yè)的措施。 政治-按年收入將雅典公民分為四等級;四部落選出四百人會議(公民大會的常設機構)。 司法-設陪審法庭。 ![]() 特點: 中立,不偏袒貴族平民任何一方。(四等級不可以任官和入四百人會議)(沒有徹底化解矛盾,但是一定程度改變了貴族專權的局面) 以財產不平等代替出身不平等;是奴隸主內部的調整。 ![]() 評價: 促進雅典民主政治的發(fā)展(奠定基礎);促進了工商業(yè)的發(fā)展。 2 克利斯提尼改革 (確立)BC506 ![]() 內容: 改造部落,按地域劃分十個行政區(qū); 各選50人為五百人會議(對所有等級開放,擁有權力更大) (輪值主席),各出一人為十將軍委員會。 陶片放逐法。 ![]() 特征: 人民主權輪番而治 ![]() 局限: 奴隸制基礎上的少數人的民主 ![]() 評價: 打破貴族對權力的控制,雅典國家正式形成; 所有公民都有機會參政; 打破血緣,成為地域劃分(中國同地位郡縣制) 3 全盛 (黃金時代)(古典時代classical)(伯里克利)(BC506)(整合與改善) 背景 希波戰(zhàn)爭(BC500-449) (戰(zhàn)爭中平民地位提高。是對民主制的檢驗,從此進入全盛。) 內容 官職——除十將軍外全部向公民開放,由抽簽產生 機構——公民大會(經?;?,最高權力機構),五百人會議(政府職能),陪審法庭)大部分案件 發(fā)放津貼。 結果 貴族政治權力大大削弱 (三)評價 ![]() 積極: 促進了雅典政治經濟的空前繁榮; 對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產生了深刻的積極影響; (國家政治原則/國家權力的組織形式/國家決策方式/公職選舉任期); ![]() 消極: 民主范圍有限,不包括婦女和外邦人歷史限制; 民主性質,是直接民主,只適用于小國寡民的城邦; 參政方式原始(抽簽輪流做莊),不同素養(yǎng)的人都可以參政,導致權力的濫用和無用(蘇格拉底之死); 民主政治的寬松引起文化輝煌,也引起了內耗,導致衰亡。 ![]() 總定位: 開西方民主政治先河。? 0 2羅馬法 (一)法律演變 1 背景 版圖遼闊,需要規(guī)矩和完善。 2 十二銅表法 (BC449)(起點)(第一部成文法) 習慣法:祖輩傳承,貴族壟斷立法權解釋權,隨意曲解。 3 公民法 (適用于羅馬公民)(共和國)(適用于經濟與民事) ![]() 評價: 使平民地位提高(有利于對外擴張征戰(zhàn)積極性); 形式程序繁瑣,內容不完善,不實用。 4 萬民法 (羅馬境內各族人民)(鼎盛)(帝國)(涉及人群多覆蓋領域廣) ![]() 評價: 鞏固了羅馬政權; 促進了社會穩(wěn)定和各民族的共同發(fā)展。 5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羅馬法體系最終形成。 (二)核心精神 1 代表人物 西塞羅斯多亞學派的自然法思想(哲學基礎),“自然法之父” 2 核心思想 自然法(法律觀念)(人人平等)標志羅馬法高度成熟 (三)評價 影響政治經濟各個領域,有利于國家長治久安和繁榮進步; 成為近代資產階級法學的淵源,近現代法律的先驅,具有永恒價值。 局限:保護奴隸主利益,后期阻礙了生產力的發(fā)展,導致羅馬帝國滅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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