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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年云南開智公司代印的民國二年的《步兵操典》,臨時大總統(tǒng)袁世凱令,由陸軍總長、國務總理段祺瑞簽發(fā)。 民國元年(1912年)8月,袁世凱頒布了陸軍軍官制表,中國從此正式采用軍銜制。仍為清代軍官3等9級制的演化,即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民國還把清時的鎮(zhèn)、協(xié)、標、營、隊、排,改為師、旅、團、營、連、排、班。陸軍部民初時還制定了陸軍平時編制,每師轄步兵2旅,每旅2團,每團3營,每營4連;騎兵團,每團3營,每營4連;炮兵團,每團3營,每營3連;工程兵營,每營4連,輜重兵營,每營4連。 北洋軍的兵源主要有三。第一是募兵,主要招收青年農(nóng)民入伍當兵。由于當時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極為緩慢,剝削嚴重,導致大量農(nóng)民離開土地,而中國近代工業(yè)又非常之少,吸納不了大量農(nóng)民加入工人隊伍,因而應募當兵也成為當時農(nóng)民的一種 出路.連年的戰(zhàn)爭使經(jīng)濟更加凋敝,同時也對兵源的需求不斷增加,因而當時募兵制是北洋軍補充兵源的重要手段。馮玉祥在陜西就任第16混成旅旅長時,就曾派人到冀、魯、豫偏僻農(nóng)村,招收大量貧農(nóng)子弟入伍。另一種為征兵制,計丁抽兵,帶有強迫性質(zhì)。此制從清末新軍建立時即開始實行,延續(xù)至民國。還有一種就是收編其他軍閥勢力的軍隊和土匪、民軍武裝。這在民國早期是最常見的一種擴大軍隊的方法。 在士兵訓練方面,北京政府曾于民國二年(1913年)頒布《步兵操典》,基本上是照搬清末頒布的《新定步兵操法》。主要訓練科目為:戰(zhàn)斗一般之要領、攻擊、防御、追擊、退卻、夜戰(zhàn)、持久戰(zhà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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