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量方法1.唐代以前 漢制古秤,以黍、銖、分、兩、斤為計量單位。晉至唐代明確了10黍為1銖;6銖為1分;4分為1兩;16兩為1斤。 2.新中國成立前 逐步確立了斤、兩、錢、分、厘、毫的計量方法。1厘為10毫;1分為10厘;1錢為10分;1兩為10錢;1市斤為16兩;1公斤為2市斤。稱這16兩制,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半斤八兩。 3.新中國成立后 1979年1月1日,國務院規(guī)定全國中醫(yī)處方用藥計量一律采用。“克”為單位的公斤制。1公斤為2市斤;1市斤為10兩等于500克。 工作中會遇到新舊兩者之間的換算,其關系為:
二、古處方常用劑量書寫法1979年后,年輕的中醫(yī)師基本使用阿拉伯數(shù)字和克(g)書寫處方劑量。 而古醫(yī)書記載和老中醫(yī)寫法的著特別的符號,總結如下,以資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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