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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朝一建立,便沿襲元朝的“宗王出鎮(zhèn)”制度,在各地分封諸王以起到守衛(wèi)的作用。 而隨著全國的穩(wěn)定與皇權(quán)的鞏固,削除藩王們手中的權(quán)柄成為了當(dāng)務(wù)之急。 因此從建文帝開始,明朝皇帝們相繼建立了一整套防范宗室的條例,包括“二王不得相見”、“禁止宗室參加科舉與從事工商業(yè)”、“未經(jīng)朝廷允許不得離開封地”等等。 在如此嚴(yán)密的控制下,分封各地的明朝皇室后裔無論是人身、情感還是經(jīng)濟都不可能得到自由。 他們無疑是這個強盛帝國之中,最高貴的“囚徒”。 01 綠衣監(jiān)使守宮門:皇族女子的“宅院人生” 1469年,明孝宗弘治九年,秦王府的會寧縣君(郡王曾孫女封縣君)突然失蹤了。 皇族女子不見蹤影,這可不是小事。 然而調(diào)查之下,會寧縣君并非遭歹人劫持,而是與情人私奔了: “秦府會寧縣君自儀賓胥欽死后,為奸民楊鼎誘之出府,往來鳳翔等地居住。”——《禮部志稿》 原來會寧縣君早年喪夫,可宋明時期禮教嚴(yán)格,皇族女子再嫁是不被認(rèn)同的。 不甘剎那紅顏老的會寧縣君,與一個叫楊鼎的平民產(chǎn)生了感情。 為了和愛人在一起,會寧縣君不惜違反明朝宗室的規(guī)定,離開了西安,私奔去了鳳翔。 不過,朝廷不會放任祖制被輕易破壞。 很快,會寧縣君就被捉回。 為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fā)生,鎮(zhèn)守陜西太監(jiān)劉瑯干脆直接向北京上奏,建議各王府將寡居無子的郡主、縣君之類全部集中到一間宅子里,每人分個房間,由年老的宮女、太監(jiān)們看守著度過下半生。 禮部和孝宗皇帝商議之后,批準(zhǔn)了這個方案。 白居易筆下“上陽白發(fā)人”的姊妹篇故事,就這樣在明朝重演了: “乞賜各王府凡郡主縣君有孀居者,除年老有子外,但系年幼無出者,宜令聚處一府,撥老成內(nèi)使并年長宮人守視,不許擅自出入,致有他虞。禮部覆奏宜如所請,若有他虞,罪坐守視之人,仍行彼處軍衛(wèi)有司一體防范,從之?!薄抖Y部志稿》 只是,人性的需求,并不會因為約束而消退。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山西的隰州王府也上演了類似的一幕。 廣望縣君因為丈夫沉迷賭博與娼妓而夫妻情變,之后她愛上了“游唱子弟”王進賢。 于是廣望縣君同樣將朝廷的政令與禮教的枷鎖拋諸腦后,深夜私奔。 同樣,朝廷也沒有放過這對“鴛鴦”。 在山西各地的緊急查訪之下,廣望縣君不久便被找到并被革去封號、追奪冠服。 可想而知,她最后也只能對著高墻,過著“耿耿殘燈背壁影,蕭蕭暗雨打窗聲”的寂寞日子。 其實最無奈的是,對皇族女性來說,即便你戰(zhàn)戰(zhàn)兢兢數(shù)十年如一日的安分守己,卻也未必能夠平安度日。 按照明朝律法,凡是娶了宗室女的男子,除了享有一個“儀賓”的名銜之外,不得入仕從政。 因此凡是心有抱負(fù)的偉丈夫,對皇族女子全都避之不及。 如此一來,選出的伴侶自然多是游手好閑、胸?zé)o大志,只想白吃朝廷那份俸祿的無恥之人,婚后的生活更不必說什么幸福了。 上文提到的廣望縣君,之所以會有那樣一個沉迷賭博和妓女的丈夫,也是當(dāng)時制度下的必然。 更有甚者,王孫貴女們連自己的住宅都無法傳給子女,因為那是朝廷出資為你修建的。 一旦哪天你去世,為了節(jié)省開支,住所就會被收回分配給其他新長成的郡主之類當(dāng)做新房,你自己的兒女反而要被掃地出門: “郡、縣、鄉(xiāng)主君并儀賓終后,子女不許僭居。待有該府郡、縣、鄉(xiāng)主君成婚者與之?!薄锻鯂涠Y》 當(dāng)然了,如果你不幸碰到蠻不講理的親戚,可能活著的時候就被掃地出門。 伊哀王朱典楧擴建王府時,便將桐城郡主的府邸以及洛陽縣獄、文昌祠及法藏寺佛殿等盡行逼奪。 02 舉頭空羨榜中名:皇室才子“壯志難酬”的命運 如今提起邊塞詩,唐朝岑參、高適、王昌齡的大作往往在我們腦海中首先浮現(xiàn)出來。 而說起明代的詩文,能有印象的人卻并不多。 可充滿戲劇性的就是,明朝的一位藩王,肅靖王朱真淤的邊塞詩,在當(dāng)時人看來,“有盛唐諸名人風(fēng)”,乃至達到了“王龍標(biāo)不能過”的水平: 遠(yuǎn)出漁陽北擊胡,將軍談笑挽雕弧。千金底購單于首,贖得沙場戰(zhàn)骨無?!度辖^句》 可見,明朝宗室中不乏超世之才,但為何今人似乎毫無印象呢? 實際上,這也是明朝的制度所決定的,禁止宗親入仕。 如此一來即便你才華橫溢、學(xué)富五車,至多也不過做個騷人墨客,又何談建功立業(yè)、萬古流芳呢? 別的儒生窮盡數(shù)十年之力參加科舉,最后名落孫山,固然可悲。 明朝的宗室才子則連科舉的機會都可望不可求,不免更令許多人暗自嗟嘆。 魯王府的鎮(zhèn)國將軍朱冕甫(郡王除繼承人之外諸子封“鎮(zhèn)國將軍”),年輕時候“以任俠自名”,走馬、蹴鞠、歌舞無所不為。后來他發(fā)憤圖強,攻讀詩書“日誦數(shù)千言”,最終才名滿天下。 但到這時候他才發(fā)現(xiàn),原來無論自己多么努力,朝廷的祖制已經(jīng)使得他這一輩 “使我俯首治此三兩年,其拾一第豈足難哉!顧令人老死牖下,不獲尺寸表見,命矣!命矣!”輒泣數(shù)行下。——《藩獻記》 皇族文人中當(dāng)然也有許多對仕途無感,唯愿暢游山水、廣結(jié)良朋的逍遙君子。 不過這依舊是不可能達到的人生理想。 為了防止藩王作亂,明朝對宗室成員的人身自由約束十分重視,除了掃墓與迎駕之外,幾乎不可能離開封城,不然便是要上達天聽的大罪。 明英宗時,因為皇叔襄憲王資歷深厚又忠義有加,英宗皇帝特別破例,允許他每年秋冬之際可以帶著子孫出城游獵三五次以作慰勞。 對庶民來說不過尋常的活動,在皇室里竟然屬于君主格外恩遇才能享有的特權(quán)。 正是因此,生于邊境的安塞王朱秩炅“恨居塞上,不獲與齊魯吳楚士游?!?/p> 他還另外寫了一篇《倦游對》,抱怨在明朝規(guī)章之下,自己想仿照“王公大人之游”,大擺陣仗,則會涉嫌大不敬。 而若模仿“逸人畸士”之游,放浪形骸,卻又得受王室禮教的限制,真可謂兩難。 只好足不出戶,對著一屋子圖書過完一生了: “蓋游有二者,有王公大人之游,有逸人畸士之游。吾欲為王公大人游乎,則必使虎賁健兒十百為率,騎乘如云,充塞道路。陸取熊羆,水捕鯨鯢,幾百所需,指麾如意,然后快耳!而藩國用人,咸遵定制,一逾則涉不敬、啟嫌疑。不敬,法之所不宥也;嫌疑,時之所不容也......余欲為逸人畸士之游乎,則必跨謫仙之驢,泛子猷之舟,幅巾野服,從一二童子、三五同志,載瓢瓠酒,豫炙一雞,果蔬脯醢,惟事真率。隨所至山旁水涘,芘長松,藉茂草,脫巾露頂,出食寘前,杯行無筭,劇談長嘯,然后快耳!而身隷國姓,名號王爵,豈可舍袞衣繡斧之稱,為放浪不羈之適?” 欲沖破教條而不得的心情,古今中外都是相仿的。 或許正是為了滿足自身對紅塵世界的好奇心,明朝宗王都非常喜歡招攬各地賓客。 益宣王結(jié)交名士,一擲千金,甚至到了把王府九庫金錢盡數(shù)用完的地步。 不得自由的藩王們,內(nèi)心對高墻外世界的渴望可見一斑。 03 瓊林庫中無一物:拖垮明朝的“宗藩經(jīng)濟” 嘉靖四十年二月,山西代王府鎮(zhèn)國將軍朱聰浸上疏哭訴,說自己幾天都吃不上一頓飯,宗室中甚至有人死了十年都沒錢安葬: ”臣等身系封城,動作有禁,無產(chǎn)可鬻,無人可依。數(shù)日之中,不曾一食,老幼嗷嗷,艱難萬狀。有年逾三十而不能婚配,有暴露十年而不得埋葬,有行乞市井,有行乞民間,有流徙他鄉(xiāng),有餓死于道路。名雖宗室,苦甚窮民,俯地仰天,無門控訴?!薄睹魇雷趯嶄洝?/p> 身為天潢貴胄的宗親,為何會淪落成為乞丐? 原來隨著宗室人口的膨脹,地方已經(jīng)難以承擔(dān)巨額的宗室俸祿。 尤其是以山西和河南二地,這種情況最為嚴(yán)重。 早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歐陽鐸就上書,說山西存留米麥152萬石,要支付宗祿卻需要312萬石。河南留存米麥84.3萬石,而宗祿則需要192萬石,“是二省之糧,猶不足以供祿米之半”?!痘拭鹘?jīng)世文編
卷22》 更要命的是,明朝禁止宗室從事工商行業(yè)。 換言之,在俸祿日復(fù)一日的拖欠下,貧困的中低等級宗室,連自謀生計的權(quán)利也沒有! 所謂“窮則思變”,許多皇室成員自發(fā)上書皇帝要求改革,比如允許宗室參加科舉,也允許皇族辭爵自謀生計等等。 嘉靖皇帝也的確被迫制定了新的《宗藩條例》以適應(yīng)時局。 然而此時明朝黨爭激烈,朝局混亂,因而改革并未觸及舊宗藩制度的核心,且沒有得到嚴(yán)格的執(zhí)行。 如此一來,經(jīng)濟形勢不斷惡化。 學(xué)者張德信按照宗室人口增長速度推算,到天啟四年(1625), 宗室祿米總數(shù)在全國田賦總收入中的逆差會超出143.338 %。 就這樣,日漸龐大的宗室團體,與捆綁著他們的大明王朝,相互制肘著共同滑向了最后的深淵。 當(dāng)明末北方各地起義的消息傳到湖廣,長沙的佃戶紛紛聚集,揭露藩府罪惡,哭聲振野。 在場眾人火燒王府,控訴道“吾民之苦藩,自祖而父而身而子孫,四五世矣!” 其實,無論深受剝削的百姓,還是遭到軟禁的窮困宗親,都不過是舊皇權(quán)制度下的犧牲品罷了。 免責(zé)聲明:以上內(nèi)容源自網(wǎng)絡(luò),版權(quán)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quán)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guān)內(nèi)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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