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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爾巽主編的《清史稿》,記載了一個(gè)小清官黎士弘,用了三年時(shí)間裝昏庸抓逃犯的故事。 說的是清朝順治年間,江西玉山縣有一個(gè)小官吏左梅伯,想霸占自己叔父的田產(chǎn)(叔父無后),就暗中勾結(jié)惡賊,害死了叔父。事后,惡賊被抓住,左梅伯卻逃跑了,藏在一個(gè)大官的家里。 左梅伯的嬸嬸就到縣衙去控訴,知縣黎士弘打聽到左梅伯藏到了大官家里,不敢硬來,只好對受害人說道:“這件事情,前任知縣都管不了,我也是無能為力啊!” 左梅伯打聽到黎士弘不再追究,就放心大膽回到了家里。他嬸嬸又來控告,黎士弘還是不予理睬,氣得在公堂上大罵黎士弘與左梅伯沆瀣(hangxie)一氣。 左梅伯以為黎士弘不敢過問自己的罪行,就斗膽提出要繼承叔父的田產(chǎn)。他嬸嬸氣不過,跑到縣衙再次控訴,還辱罵黎士弘。黎士弘假裝生氣,在左梅伯嬸嬸的狀書上寫道:“只問田地,不問人命?!?br> 左梅伯聽到這個(gè)好消息,以為知縣不再過問人命之事,十分得意。他興高采烈的親自跑到縣衙,辦理田產(chǎn)過戶手續(xù)。 黎士弘見到他,馬上把左梅伯拘押起來。他大笑道:“我等你三年了!”然后在左梅伯的田產(chǎn)文書上寫道:“不問田產(chǎn),只問人命!” 不久,黎士弘就把左梅伯正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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