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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官格帶財、印,只忌沖、刑正官格之成。 二、財格、帶官旺,財格之成。 三、財格帶食神生財,需身強帶比,財格之成。財格不是食神生財者,忌比劫。 四、財格透印,需兩干分隔,則扔為財格之成。 五、印格,印輕者用七殺。 六、印格、印重用正官。 七、印格之官印雙全,比照財、官、印三全之論。 八、印格又逢身旺,不是用財、官來制化,而是用食傷泄身。此中之食傷,是用印克食傷以泄印。身旺印強用食傷。 九、印格之印多,如果用財制制印,財透根輕,不可以用財根旺之財,及無根浮于天干之財,能如此者印格之成。#看相# 十、食神生財,食神格成。 十一、食神無財而帶殺,食神格成。 十二、食神格同時兼有了七殺與印,如此可以棄食就殺,到還需透印。 十三、七殺遇身強,又兼七殺有制服食傷,七殺格成。 十四、傷官格需財,傷官格之成。 十五、傷官格如果是配印,不是生財者,必須有下列條件,否則一無所成。傷官要旺。印要有根。 十六、傷官格,傷官太旺,而日主弱,不是用比、劫、祿、刃來扶身,而是要四柱透殺、印,獨用印扶身無效。 十七、傷官無財,則需帶殺,傷官格之成。 十八、羊刃格,透官、殺之外,扔需要財、印,羊刃格成。 十九、建祿月劫格透官逢財印,建祿格之成。建祿透殺者平常,逢殺必須帶食神。建祿透官格,無財、印者亦平常。 二十、建祿月劫格,透財而逢食傷,建祿月劫格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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