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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下學期民法總論線上課程思維導圖 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期末復習+法學筆記=奧利給 民法總論|代理 圖片畫質實在不佳,有需要歡迎私我 ● 補充說明 ● ??本章的順序大體是按照馬工程《民法學》教材為主 ??其中內容部分以老師上課講的內容和電子教案為主,將二者結合而成,改正了一些錯別字和不太通順的語句,因個人觀點可能會有出入,因人而異 ??其中內容中標有★的部分是老師上課強調或自己認為的重點和難點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判斷是否需要,因人而異 ● 補充內容 ● ★代理 & 傳達 ①行為能力要求不同:代理人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傳達人不需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過錯責任不同:代理人因自己的過錯給被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一般由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傳達人傳達錯誤的后果,由傳達人本人承擔 ★代理 & 行紀(行紀是指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 ①行為的名義不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 ②行為后果的歸屬不同:代理行為中沒有轉化的過程,代理行為的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行紀行為的后果直接歸屬于行紀人,然后再轉歸于委托人 ??甲(被代理人→簽字)、乙(相對人)、丙(代理人)→合同顯示:甲 & 乙(代理合同) ??甲(行紀人→簽字)、乙(相對人)、丙(委托人)→合同顯示:甲 & 乙(行紀合同) ★代理人 & 法人代表 ①主體數量的不同: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為兩個民事主體;法人代表為一個民事主體 ②行為性質的不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行為不是被代理人的行為,僅其效力歸屬于被代理人;代理人為法人實施的行為是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 & 居間(居間是指為委托人提供合同機會的中介行為) ①行為作用的不同:代理行為在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起代理行使權利的作用;居間行為在委托人和相對人之間只起中介作用 ②行為后果的不同:代理行為的后果不僅有代理費,還有將代理結果歸屬于被代理人的結果;居間行為的后果只有居間費 ??甲(買方)、乙(賣方)、丙(中介)→簽訂三方居間合同:買賣成功——所有權進行轉移(乙→甲),合同成立(合同顯示:甲 & 乙 & 丙) ??甲(被代理人)、乙(相對人)、丙(代理人)→簽訂代理合同:法律后果歸屬于被代理人甲,合同成立(合同顯示:乙 & 丙) ★表見代理 ⑴特征 ①代理的表面要件 其具備以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行為和將其后果歸屬于被代理人的征象 ②表見代理人不具有實際的代理權 ③行為后果的確定性 只要構成表見代理行為,其后果須由被代理人承擔 ④過錯條件的無須性 無須被代理人有無過錯的主觀條件,而只要具備使相對人相信表見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正當理由即可 ??甲公司(被代理人)、乙職員(代理人)、丙公司(相對人) 乙職員是甲公司的職員,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購買貨物原材料的合同,之前一直由乙職員作為代理人與丙公司簽訂合同。之后乙職員從甲公司辭職,乙職員用空白合同與丙公司簽訂購買貨物原材料的合同,此時丙公司不知道乙職員已經從甲公司辭職,仍與乙職員簽訂購買貨物原材料的合同,構成表見代理。乙職員代理行為的后果歸屬于被代理人甲公司,甲公司作為被代理人,可以找乙職員就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問題進行追償 ⑵構成要件 ①表見代理人須無代理權 ②表見代理人須具備使相對人相信表見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正當理由 ??表見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出具的證件而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 ③相對人須為善意、無過失 相對人不知表見代理人實無代理權,而與其實施的設權行為 ④須具備民事行為的有效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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