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漢初年最重要的一篇政論 編輯:瑞秋的春天 ? 所謂“垂拱”、所謂“政不出房戶”,所謂“刑罰罕用”,皆是指不搞事便是最好之事,皆是陸賈《新語》中“無為而治”的基本內(nèi)容。 在統(tǒng)治術(shù)層面,劉邦時代有一項重大妥協(xié),便是推行無為而治。 雖然今人喜歡機械地將漢初的無為而治理解為所謂“道家學(xué)派”的黃老之術(shù),但明確以政論的形式建議劉邦推行無為而治者,其實是儒生陸賈。 陸賈乃是楚人,秦末亂世中以門客自居追隨劉邦。游士為了推銷自己,往往口才出眾擅長辯術(shù),陸賈也不例外。戰(zhàn)爭年代,陸賈常奉命為劉邦出使諸侯。戰(zhàn)事結(jié)束后,他拾起儒學(xué),時常尋機向劉邦灌輸儒家的《詩》《書》理念?!妒酚洝り戀Z傳》如此敘述這段歷史: 劉邦對《詩》《書》無感,顯示他在青少年時代的讀書生涯里與儒學(xué)并無多少共鳴。陸賈能夠成功引起劉邦對《詩》《書》的興趣,是因為他告訴劉邦,這些學(xué)問里藏有“長久之術(shù)”,能夠幫助劉邦將馬上征戰(zhàn)得來的天下世世代代傳承下去。劉邦無意去讀《詩》《書》,于是撰寫政論闡釋秦帝國因何滅亡、漢帝國因何興起、總結(jié)政權(quán)成敗規(guī)律的重任,便落在了陸賈身上。 陸賈最后呈遞給劉邦的《新語》十二篇,其中的第四篇便是《無為》?!稛o為》開篇便說:“道莫大于無為,行莫大于謹敬”,治理天下的理念當(dāng)中,最要緊的莫過于“無為”;治理天下的舉措當(dāng)中,最要緊的莫過于“謹敬”。 那什么是“無為”呢? 陸賈舉了舜和周公兩個正面例子: (1)舜治理天下時,“彈五弦之琴,歌南風(fēng)之詩,寂若無治國之意,漠若無憂天下之心,然而天下大治”——舜將精力放在彈琴歌詩上,好像沒有憂心天下要努力治國的意思,結(jié)果卻是天下大治。 (2)周公治理天下時,“作禮樂,郊天地,望山川,師旅不設(shè),刑格法懸,而四海之內(nèi),奉供來臻,越裳之君,重譯來朝”——周公將精力放在了制定禮樂祭祀天地山川上,不四處征戰(zhàn),不搞嚴刑峻法,結(jié)果卻是四海來朝。然后又舉了秦帝國的滅亡為反例: 顯而易見,陸賈筆下“無為”的涵義,乃是指統(tǒng)治者不要搞事情,具體來說就是不要動不動就對外征戰(zhàn),不要無節(jié)制地搞嚴刑峻法,不要總覺得自己雄才大略必須發(fā)揮一番。統(tǒng)治者搞的事越多,天下就越亂;統(tǒng)治者制定的律法越多,天下百姓就越恨他。陸賈的結(jié)論是:“故無為者乃有為也”,對那些負責(zé)治理天下的“君子”而言,不去實施某些作為,便是他們最大的作為;不去追求某些治績,便是他們最大的治績;不去實踐雄才大略,便是他們最大的雄才大略。 那“謹敬”又是什么呢? 陸賈舉了一堆反面案例來解釋: 
 陸賈提供的這些案例,在今天看來,史實層面未必成立,邏輯層面也有問題。但陸賈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很清晰的:“君子”治理天下,最緊要的舉措不是治理百姓,而是治理“君子”自己,即所謂的“夫王者之都,南面之君,乃百姓之所取法則者也,舉措動作,不可以失法度”——先要君王自己遵守法度,王城的治理遵守法度,才談得上讓天下的百姓遵守法度。所謂“謹敬”,指的是作為統(tǒng)治者的“君子”自己要身體力行,做遵守制度的表率。 陸賈的《新語》是漢初政治中極為重要的一份歷史文獻。《史記》中說,《新語》里的十二篇文章,是每寫成一篇便進呈給劉邦閱覽,書名也是劉邦所賜:“每奏一篇,高帝未嘗不稱善,左右呼萬歲,號其書曰《新語》”[3],足見其受重視程度?!稘h書》同樣也將《新語》放置在很高的位置: 蕭何制定漢律,韓信制定軍法,張蒼制定上計章程(指地方官定時將境內(nèi)戶口、賦稅、治安等情況編造計簿逐級上報,以實現(xiàn)中央對全國的文書化管理)、叔孫通制定朝堂禮儀,皆是漢帝國初年制度建設(shè)層面的大事。班固將“陸賈造新語”與這些大事并列,足見《新語》所闡發(fā)的、包括“無為而治”在內(nèi)的治國理念,在劉邦時代已相當(dāng)于是一種獲得了官方認可的共識。 雖然劉邦一生征戰(zhàn)不休,直到臨終前夕才停止戰(zhàn)事與軍功列侯達成“白馬之盟”,算不上一個真正的“無為而治”者,但在具體的郡縣與王國之內(nèi),“無為而治”是得到了實施的。曹參相齊便是一個例子。據(jù)《史記·曹相國世家》的記載,劉邦將長子劉肥封為齊王時,以曹參為齊國丞相。曹到任后“盡召長老諸生”詢問治國之道,結(jié)果百余人論說紛紜難有定論。曹參最后采納了“善治黃老言”的蓋公的建議,以“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為施政理念,扼要言之便是不搞事,讓百姓自然而然地安定下來好好生活。司馬遷后來評價說,曹參“其治要用黃老術(shù),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5] 呂后時代,曹參接替蕭何回長安擔(dān)任丞相,又將這種“無為而治”移植了過來:“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傩崭柚唬菏捄螢榉ǎ幦舢嬕?;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凈,民以寧一。”[6]——簡言之就是完全按前任蕭何定下的規(guī)矩辦事,不搞任何政策層面上的改革;百姓遂以民謠贊美曹參。 此外,按司馬遷的說法,“無為而治”也得到了呂后的支持。他對“惠帝-呂后”時代的評價是:“孝惠皇帝、高后之時,黎民得離戰(zhàn)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wù)稼穡,衣食滋殖?!盵7]——所謂“垂拱”、所謂“政不出房戶”,所謂“刑罰罕用”,皆是指不搞事便是最好之事,皆是陸賈《新語》中“無為而治”的基本內(nèi)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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