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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下的俾斯麥 作者:[英]約翰·馬里奧特 / [英]格蘭特·羅伯遜 “他豪爽、直率和慷慨;他對妻子和子女忠貞不渝;他精力旺盛、活力十足,言行舉止折射出無窮的魅力,迷倒了很多人——但在這一切背后隱藏著一種冷酷、執(zhí)著、粗俗而又追求自我滿足的本性?!?/span> 本文摘自《帝國的崛起——從普魯士到德意志》。 在統(tǒng)一德意志帝國的過程中,俾斯麥可以依靠諸多力量,包括他作為帝國宰相的地位、君主對他的信任、豐富的人事閱歷和經(jīng)驗,足以創(chuàng)造歷史的智力、天賦、品質和鋼鐵般的意志,還有他已經(jīng)取得的成功。有的人指出,他作為帝國宰相對帝國議會不負“責任”,在1870年普法戰(zhàn)爭爆發(fā)前的三年時間里,他都決心阻止帝國建立議會政府。他斷然否認帝國議會有任何憲法權力或任何法律權力來設立或取消帝國宰相的職位,也不同意帝國政策必須服從一個暫時占多數(shù)的政黨的安排。他堅持自己在1862年確立的立場,即只要德意志皇帝信任他,他就會保留宰相的職位,他會提出自己認為可取的政策并確保政策得到執(zhí)行。政黨必須與他合作,而不是他與政黨合作;他不是任何政治團體的首領,更不是他們的仆人;他可以根據(jù)帝國議會中沖突各方的情況自由選擇,也可以改變他的選擇。俾斯麥兼任德意志帝國宰相和普魯士首相兩個重要職位,所以他的言論具有復雜性和權威性。因為帝國宰相獨立于普魯士議會,帝國議會也管不了普魯士首相。 出于他的個性和對權力的熱愛,俾斯麥也堅決避免在政府中出現(xiàn)任何對手或反對派,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的這一決心變得越來越堅定。他把外交事務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同時堅持自己的憲法權力——作為唯一的帝國宰相,他控制著整個帝國的行政機構,并且通過一個專屬部門決定政策問題。 帝國宰相獨立于普魯士議會,帝國議會也管不了普魯士首相 在帝國組織發(fā)展到一定程度,需要設立不同的帝國行政部門和專門的辦公署,將原則上屬于德意志帝國宰相府的工作分配出去的時候,俾斯麥運籌帷幄,確保這些部門的“部長”都是他自己選擇的帝國國務大臣或行政署長,這些部長和署長不直接向皇帝或帝國議會負責,而是在帝國宰相的監(jiān)督下工作。從1890年開始,俾斯麥的管理體系已經(jīng)有了很大的改變,帝國國務大臣實際上已經(jīng)成為對皇帝負責的部長級官員。但在1871年到1890年這段時間里,俾斯麥拒絕把他們視為同事或部長。他們沒有組成一個部門或內(nèi)閣,雖然都聽命于帝國宰相,但每個人都是獨立的,俾斯麥既沒必要也不愿意看到他們在總體政治觀點上達成一致。只要他們愿意與俾斯麥合作,他們就能保住自己的官位。如果有國務大臣或部長提出退休,這通常不是因為他們不想再和俾斯麥合作,而是因為俾斯麥打算改變政策,萬一失敗了還能找國務大臣充當替罪羊。 俾斯麥的權力來源于德意志的國王們和諸侯,還有聯(lián)邦參議院。因為缺乏具體信息,所以我們只能猜測聯(lián)邦參議院的職司。俾斯麥正是利用聯(lián)邦參議院的倡議或否決權有效地控制帝國議會,令其成為一個設立部長或推出政策的機構。因為俾斯麥在議會中擁有特殊的地位,所以他既沒有在柏林久留,也從沒有在帝國議會中現(xiàn)身。俾斯麥的理由要么是健康不佳,要么是出于原則需要,反正到了最后,他還可以果斷提出辭職。眾所周知,德皇威廉一世為了求得俾斯麥的輔助,在1877年的正式邀請書中寫下了“永不允許辭職”這句話,表明德皇永遠不會放棄他專制的仆人。因此俾斯麥辭職只是一種威脅,它表明帝國宰相正遭遇反對,并決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面對這種威脅,威廉一世總是微笑著問俾斯麥:“那你今天想做什么呢?”不用多說,威廉一世最后都會滿足俾斯麥的要求。 “在俾斯麥手下做國王實在不是件輕松的事” 雖然在普魯士國王、聯(lián)邦參議院和德國人民面前,俾斯麥都擁有著獨一無二的權力,但在俾斯麥擔任帝國宰相的近二十年歷史里,他一直遭受反對,其時間之長,聲勢之大,實在令人震驚。反對者的陰謀、責難、嫉妒和爭吵組成了一張網(wǎng),限制了俾斯麥的手腳。這種事情也許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德意志帝國建立了個人政府體系(俾斯麥作為宰相控制著整個政府),但這也證明俾斯麥的地位不止一次遭到嚴重的動搖。 通過研究俾斯麥的《回憶錄》和《霍恩洛厄親王回憶錄》、俾斯麥的下屬(比如布希等)公布的記錄、俾斯麥自己的信件、俾斯麥給朋友(比如馮·羅恩)或政治對手——比如溫特霍斯特、本尼格森、拉斯克、歐根·里克特和奧古斯特·倍倍爾,這里僅舉出幾個可引用的來源——寫的信件,我們可以看到統(tǒng)治階級和政府機構的政治世界和社交生活,而它們通常是令人厭惡和骯臟的。生活在這種環(huán)境里的宰相,作為一個男人和一個政治家,被看到的都是最糟糕的缺點。 俾斯麥從1862年開始批評和嫉妒軍隊的將領,這種態(tài)度也貫穿了他的整個職業(yè)生涯,因為他對軍隊沒有太多的控制權。德意志皇帝對軍隊可謂了如指掌,自稱專家也不為過,強大的總參謀部及其沉默寡言的總參謀長馮·毛奇(他是一位可以用七種語言保持沉默的人)都不愿意看到軍隊受到政府的干預或政客的操縱。陸軍不像海軍那樣是一個帝國機關。海軍在國會中沒有代表,因為它是由帝國國務大臣領導的機關,也是帝國宰相府下屬海軍部的一個分支。俾斯麥的職能只是在憲法要求的范圍內(nèi)為陸軍軍隊提供必要的資金和立法工具,但具體實施均由軍事當局決定,而且軍事管理工作要留給軍事首腦,軍事首腦直接向德意志皇帝(軍隊總司令)匯報并接受皇帝的指揮。軍事內(nèi)閣、總參謀長、普魯士戰(zhàn)爭部和戰(zhàn)爭部長都不受政府和政治的操控。作為高級指揮機關,他們所依賴的是普魯士軍隊在普魯士發(fā)展歷史中的獨特歷史和地位。毛奇無法觸犯或損害俾斯麥的權威,俾斯麥也不能損害毛奇的權威,因為毛奇在歐洲人心目中是與俾斯麥一樣享有巨大威望和影響力的大人物。俾斯麥對普魯士軍隊的語言攻擊可以說是徒勞無功,這從側面證明了軍隊在建立帝國的過程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所以它在帝國的日常運作和制度體系中占據(jù)著無可爭議和不容爭辯的地位。 擁有巨大威望的老毛奇 即使在自認為擅長的領域,俾斯麥也不總是隨心所欲。俾斯麥針對文化斗爭施行的政策以失敗告終;帝國議會提議在萊比錫而不是在柏林建立最高上訴法院,這與俾斯麥明確表達的想法背道而馳;為帝國奪取所有鐵路的計劃終被放棄,將普魯士鐵路轉讓給帝國當局的法案被撤銷;1874年帝國議會否決了讓《陸軍法》長期生效的提案,即使是在七年內(nèi)生效的折中方案也很難通過;1878年俾斯麥希望通過取消議會成員特權來粉碎社會民主,但這一努力最終失敗了;因為遭到嚴厲的批評和反對,1879年后的許多社會立法不得不完全重寫;1881年國家壟斷煙草和白蘭地的計劃也遭到了否決。詳細的帝國議會歷史表明,除了議會無法控制的外交政策外,那些有助于建設統(tǒng)一帝國的立法措施不僅要歸功于帝國宰相俾斯麥,還要歸功于德意志帝國議會以及俾斯麥的“同僚們”。 俾斯麥作為帝國宰相的這二十年肯定會給歷史學者留下深刻印象。這一方面是因為俾斯麥自1867年起以自己為核心建立的制度和地位——北德意志邦聯(lián)憲法和德意志帝國憲法都是為了使自己的首相和宰相職位具有法律效力而精心設計的,另一方面是因為他自己的性格和氣質讓人印象深刻。除了自己的家人,俾斯麥只對威廉一世付出過真感情,他盡心盡力地侍奉威廉一世,不愿意也不嘗試結交政界朋友。俾斯麥曾經(jīng)是個大膽妄為的容克地主,當時也結交過一些容克地主朋友,其中主要是保守派,甚至還有馮·羅恩,但這些朋友都因政治矛盾或個人理念的分歧而與俾斯麥漸行漸遠。 “三杰”中存在感最低、但并非不重要的羅恩 如果讓俾斯麥做東,那么客人們都會稱贊他的豪爽、直率和慷慨;他對妻子和子女忠貞不渝;他善于批判生活,在重大事件上展現(xiàn)出淵博的知識,這種博學在他的談吐中也表現(xiàn)得淋漓盡致;他的演講極其生動、富有內(nèi)涵;他行動力強,舉手投足之間迸發(fā)出不可估量的力量;俾斯麥總喜歡把自己的智力和體力發(fā)揮到極致;他精力旺盛、活力十足,言行舉止折射出無窮的魅力,迷倒了很多人——但在這一切背后隱藏著一種冷酷、執(zhí)著、粗俗而又追求自我滿足的本性;俾斯麥麻木不仁,對于感激、仁慈、憐憫、悔恨或愛慕之情無動于衷。 俾斯麥要求一切服從他的意志,所有人都要把靈魂和頭腦獻給俾斯麥。面對反對派,俾斯麥態(tài)度堅決,他要不惜一切摧毀對手。他曾說道:“如果敵人落入我手,我必定會將其捏碎?!边€有一次他說:“敵人對我的打擊,我將如數(shù)奉還,直到我將其送上絞刑架。”面對所有反對他的人(不管是不是主動反對),俾斯麥都認為這是對他的背叛,不可原諒也不能忘記。他將下屬視作工具般使用,任其磨損或毀壞(不管是誰都沒關系)。他還強迫下屬服從自己。所有敢于批評或“阻撓”俾斯麥的人,無論身份高低,都會遭到他的仇恨和報復,只要能懲罰或羞辱這些人,俾斯麥可以使用任何手段。 威廉一世的妻子奧古斯塔皇后與俾斯麥互相嫌惡 當我們揭開官方歷史莊嚴的面紗,穿過俾斯麥統(tǒng)治方式那令人印象深刻的表象,我們會發(fā)現(xiàn)歷史偉人的另一面。俾斯麥特別憎惡一些女性,她們由于地位、品質或者頭腦使然,對國家事務產(chǎn)生了興趣,甚至公然“干預政治”。她們對俾斯麥的原則也十分反感,認為普魯士容克貴族的治國之道一味宣揚用武力實現(xiàn)理想,所以她們必須為德意志編織幸福美滿和充滿希望的夢;她們還拒絕成為文盲,不愿把無條件地服從視作自然法則——正是這樣的女性讓俾斯麥恨得咬牙切齒,徹夜無眠。他與奧古斯塔皇后、太子妃和腓特烈皇后以及其他女性的關系惡劣,他對這些女性表現(xiàn)得傲慢無禮而又忘恩負義。俾斯麥無法容忍他人誹謗自己,他對阿爾尼姆伯爵等反對派懷恨在心,所以想方設法出手報復,在這個過程中暴露出各種不道德和骯臟的迫害手段,比如操縱“卑鄙的媒體”,利用特務毒害公眾和誤導輿論,對行政人員忘恩負義、欺騙,威脅還有造假等,這些都是俾斯麥在公共外交和其他領域中常見的手段。如果這些手段不是出自俾斯麥和他的體制,如果在建立和鞏固德意志帝國之后,這些手段沒有創(chuàng)造一個有害的環(huán)境,如果這些令人厭惡、違背道德的手段不會變成一種危險的治國傳統(tǒng)的話,那么大家很可能會默默忽略掉,不會把它們放在心上。 對俾斯麥的批評不在少數(shù),我們不需要刻意尋找證據(jù)。即使沒有布希公布的資料,俾斯麥自己的信和《回憶錄》中就記載了很多批判之詞?;舳髀宥蛴H王,一位有教養(yǎng)、文雅、愛國的貴族,他《回憶錄》中隱形的文字,比最痛恨俾斯麥的政黨宣傳小冊子更毒辣。俾斯麥的性格和行為中有太多需要批判或自省的地方,但他和他的崇拜者們都認為自己既不應該被批判,也不需要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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