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癥
當不宜口服給藥時應用本品治療嚴重的心律失常,尤其適用于下列情況:
房性心律失常伴快速室性心律;
W-P-W 綜合征的心動過速;
嚴重的室性心律失常;
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蘇。
用法用量
第一個 24 h
負荷 滴注
| 先快: 頭 10 分鐘給藥 150 mg(15 mg/min):3 mL 鹽酸胺碘酮注射液(150 mg)于 100 mL 葡萄糖溶液(濃度 = 1.5 mg/mL)中,滴注 10 分鐘。 后慢: 隨后 6 h 給藥 360 mg(1 mg/min):18 mL 鹽酸胺碘酮注射液(900 mg)于 500 mL 葡萄糖溶液(濃度 = 1.5 mg/mL)中。 |
維持 滴注
| 剩余 18 h 給藥 540 mg(0.5 mg/min)
|
第一個 24 h 后,維持滴注速度 0.5 mg/min(720 mg/24 h),濃度在 1~6 mg/mL(鹽酸胺碘酮注射液濃度超過 2 mg/mL,需通過中央靜脈導管給藥),需持續(xù)滴注。
當發(fā)生室顫或血流動力學不穩(wěn)定的室速,可以追加鹽酸胺碘酮注射液 150 mg,溶于 100 mL 的葡萄糖溶液給藥。需 10 min 給藥以減少低血壓的發(fā)生。維持滴注的速度可以增加以有效抑制心律失常。
第一個 24 h 的劑量可以根據(jù)病人個體化給藥。然而,在臨床對照研究中,每日平均劑量在 2100 mg 以上,與增加低血壓的危險性相關。初始滴注速度需不超過 30 mg/min。
鹽酸胺碘酮注射液應盡可能通過中央靜脈導管滴注。鹽酸胺碘酮注射液于 5% 葡萄糖溶液中,濃度超過 3 mg/mL 時,會增加外周靜脈炎的發(fā)生,如果濃度在 2.5 mg/mL 以下,出現(xiàn)上述情況較少。
所以如需靜脈滴注超過 1 小時的,鹽酸胺碘酮注射液濃度不應超過 2 mg/mL,除非使用中央靜脈導管。
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蘇:
根據(jù)胺碘酮的給藥途徑和考慮到該適應癥的應用狀況,如果能夠立刻獲得,則推薦使用中心靜脈導管;否則,使用最大的外周靜脈并以最高的流速通過外周靜脈途徑給藥。
初始靜脈注射給藥劑量為 300 mg(或 5 mg/kg),稀釋于 20 mL 的 5% 葡萄糖溶液中并快速注射。
如果室顫持續(xù)存在,需考慮靜脈途徑追加 150 mg(或 2.5 mg/kg)。注射器內不得添加其他任何藥品。
未安置人工起搏器的竇性心動過緩和竇房傳導阻滯的患者;未安置人工起搏器的竇房結疾病的患者(有竇性停搏的危險);靜脈推注禁用于低血壓、嚴重呼吸衰竭、心肌病或心力衰竭(可能導致病情惡化);避免與某些可導致尖端扭轉性室速的藥物合用(不包括抗寄生蟲藥物、抗精神病藥物和美沙酮): - Ia 類抗心律失常藥(奎尼丁,雙氫奎尼丁,丙吡胺)
- 其他藥物:砷化合物、芐普地爾、西沙必利、西酞普蘭、依他普侖、二苯馬尼、靜注多拉司瓊、多潘立酮、決奈達隆、靜注紅霉素、左氧氟沙星、甲喹吩嗪、咪唑斯汀、莫西沙星、普盧卡必利、靜注螺旋霉素、靜注長春胺;
這些禁忌癥不適用于胺碘酮用于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蘇急診治療。應當對 QT 間期進行監(jiān)測, 如果出現(xiàn)「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 不得使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應給予心室起搏, 可靜脈給予鎂劑)。由于存在血流動力學風險(重度低血壓、循環(huán)衰竭),通常不推薦靜脈注射,優(yōu)先采用靜脈滴注。靜脈注射僅用于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蘇等緊急情況下,且應在持續(xù)監(jiān)護(心電圖、血壓)下使用,推薦在重癥監(jiān)護室中應用。劑量約為 5 mg/kg 體重。除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蘇外,胺碘酮的注射時間應至少超過 3 分鐘。第一次注射后的 15 分鐘內不可重復進行靜脈注射,即使隨后劑量僅為 1 安瓿(可能造成不可逆衰竭)。同一注射器中不可混入其他制劑。如胺碘酮需持續(xù)給藥,應通過靜脈滴注方式。為避免注射部位的反應,胺碘酮應盡可能通過中心靜脈途徑給藥。應監(jiān)測低血壓、重度呼吸衰竭、失代償性或重度心力衰竭的發(fā)生。